书名:浪荡乾坤之人在江湖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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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战成名

    如今的水洗街已经随着城市的发展变成了六车道的大马路,可那时候也就是一条下雨就有些泥泞的老街,上些年纪的人很多都会记得那天下午发生在“清风饭店”的事情,而我,当然无法忘记。

    虽然王申不让我参加这次的行动,怕万一闹大了,影响我的学业,但这件事情完全是为了我,我怎能置身度外,我的坚持让他无可奈何,只好叮嘱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出手。我满口答应,心里却想着怎样收拾打了我一巴掌的南霸天。

    那天下午的水洗街像往常一样的安详平静,六两面包车颠簸着行驶在其中,我没有想到这次的动静会这么大,看看其中的几个,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唐二牛,江疯子,李秀才,魏和尚,都是德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用王申的话说,这次关系着我们德城的荣誉,只许胜不许败,以前在德城,几位大哥之间也经常互有摩擦,大家打打杀杀,都是德城内部矛盾,而这次,竟然空前的团结统一。我不知道王申是怎样说动他们的,也许是几位大哥在德城呆腻了,借此出来散散心,我只能这样理解了。

    道上有道上的规矩,王申派人事先通知了南霸天,让他今天把家底都亮出来。照古时候的话说,就是下了战书,南霸天也不含糊,声称只要我们敢来,就让我们有去无回。通常这种约定的斗殴无论伤亡如何都是自己负责,如果报了官,那是要被道上的人笑话的,所以我并不担心以后会在被学校知道。

    南霸天能在水洗街成为一霸,当然也不是浪得虚名,据说他们组织了个菜刀队,估计是饭店呆久了,觉得菜刀明晃晃的既吓人又有杀伤力,可这样的装备在我们看来明显是太初级的小儿科了。

    当六辆面包车在“清风饭店”一字排开的时候,我看见饭店的门口聚集了二十个手提菜刀的人,每个人凶神恶煞般的瞪着双眼,架势虽然吓人,但却真正暴露了他们的紧张。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而且没有悬念的战斗,我们每人的双臂上都套着专用的钢套,手里提着半米长的大砍刀,至于那些重武器,比如火枪,军刺等的根本就没拿出来。随着这车门哗的一声拉开,我们就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对方,没有多余的语言,双方就开始了互砍,这帮街痞显然没有见过如此装备的对手,菜刀砍过去,对方竟然拿手臂去挡,当的一声,对方毫发无损,这一愣神,就看见对方的砍刀旋风一般地招呼过来,这种情景彻底击垮了他们的意志,没到十分钟,战斗就已经结束,南霸天捂着受伤的手臂,身旁是横七竖八,龇牙咧嘴的弟兄。

    几位大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动手,只是站在车旁静静地抽烟,也许他们也没想到对方会如此不济。王申拉着我的手走到南霸天的面前,说道:“我叫王申,这是我兄弟,你可以随时到德城找我!”然后一招手,徐春拿着摞钱走过来,“这是两万,打坏的东西你自己添上。”王申说完,把钱甩在了桌子上。

    六俩车快速地启动,离开了水洗街。其实我们也挺怕有警察出现,毕竟车上有大量管制武器。到底南霸天那边有没有报官,我不敢肯定,于是加大马力,很快驶离了成都。

    当松了口气的时候,我感觉肩膀很疼,才发现的肩部被划开了条大口子,鲜血已经将衬衣侵透,

    车上备有酒精和绷带,我简单包扎了一下,看看弟兄们,都没什么大碍,有的只是和我一样,一点轻伤而已,大家都笑着说没打过瘾,那帮人到底是不是出来混的,怎么这么不禁打啊!

    大伙嘻嘻哈哈,这些都是身经百战的年轻人,这样小规模的战斗对他们来说就像是来成都旅游了一趟。我抽着烟,心里七上八落,想着要是此事传到阿菲耳里,我该如何应付。

    按照惯例,大伙晚上庆功,这次是空前的热闹,很多平时很少走动的都赶来庆贺,用他们的话说,这次是替咱们德城的黑社会长了脸,争了光。我在心里暗骂南霸天的无能,早知如此,何必这般兴师动众,就以我们自己的力量足以摆平了,如此这般,还欠下了其他团伙的人情。

    后来王申告诉我,其实这次主动找他们帮忙,并不是怕我们自己力量不够,无法摆平外地的势力,只是想以此为契机,加强我们和城区四大势力的交往,提高我们的江湖地位。至于给南霸天的两万块钱,则是为我以后在学校留了条后路。他说话时一副运筹帷幄,很深沉的样子,让我记忆深刻,几年以后,他坐到了德城黑社会的头把交椅,却在很短的时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按照电视里的情节,如果这么多所谓的黑社会的成员聚会,一定会有警察光临,但电视剧显然是在欺骗观众,德城的警察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没报案的,他们才懒得管你是不是黑社会聚会呢,如果说有警察来,那一定是穿了便装来喝酒的。

    男人聚会当然少不了酒,何况是以义气著称的黑社会,男人很多时候是以喝酒的态度来衡量一个人是否耿直,餐厅里此起彼伏的划拳声,嘈杂的劝酒声,还有桌椅拖动哗哗的响声,让本来酒量不好的我很快感到头晕眼胀,有些支撑不住。来敬酒的兄弟是越来越多,都知道这次是为我而战,我向来伤身不伤面子,杯来酒干,但后果是很快我就不省人事了。

    “醒了啊”当蔷薇微笑着问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睡在王申家的沙发上。

    蔷薇是王申的同居女友,年轻漂亮,我们都叫她蔷薇姐,其实比我大不了几岁,只是很年轻的时候就堕入风尘,做了陪酒小姐,一次被酒醉的客人纠缠,正当她泪水涟涟,百般无奈时,遇见了王申,替她解了围。自古美女爱英雄,她对王申是一见倾心,王申呢,当然是英雄气短,如此美丽柔弱的女子更加激起了他的保护**,两人很快就住在了一起。蔷薇虽然历经风尘,却是心地善良,还烧得一手好菜,我们经常来这里大快朵颐。

    王申的父母都是厂矿的职工,一生本分老实,当然不会同意这种们不当户不对的恋情,但他们二人已经是如胶似漆,铁了心要在一起,老王一气之下,把王申赶出了家门,扬言要和他脱离父子关系,这样倒好,王申乐得天天和蔷薇纠缠在一起,倒是蔷薇经常劝他要理解父母,有时候硬逼着王申回家看看父母,还时不时的买点东西让王申带上,冬天的时候就给二老件毛衣什么的,虽然彼此没见过面,但久而久之,反倒是二老有点过意不去,终于松口让王申带蔷薇回家吃了顿饭,从此二老也不再逼着王申离开蔷薇,只是对于蔷薇没有找正式工作而耿耿于怀。

    “哎呀,真不好意思。又打扰你们二位了,”我答道。

    “怎么读了书就变得这么文绉绉的,你们平时还打扰少了啊。”蔷薇笑着说道。

    “谢谢蔷薇姐,申哥呢?”

    “上班去了,昨天你们怎么都喝那么多酒?”蔷薇略带责备地问道。

    “高兴了呗,申哥怎么变得工作积极了,是不是你调教的?”要是换做以前,王申铁定是一天不去上班了,他在厂里的大名让领导也对他无可奈何,对他是睁只眼闭只眼,只盼他别给惹出麻烦就万事大吉了。

    “他也老大不小了,老是打打杀杀自己都觉得没意思,前阵子,单位好像给他提了个小组长当,整个人好像遍了各样,用他的话说,是要起好表率作用。”蔷薇答道。

    “早知这样,那还不如前些年就让他当个小头目呢,得省多少事儿啊!”我笑着说。

    “谁说不是!对了,来喝完粥再走,养养胃。”蔷薇说着端了碗粥的给我。

    “谢谢嫂子,你们到底准备多久结婚?”我觉得有个这样的嫂子真是件好事。

    “哎,说不准,你看我现在连个正式的工作都没有,他父母现在虽然嘴上不说,可心里还是堵着呢!”说道这事,蔷薇变得很忧郁,其实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怪自己提了我不该问的问题。

    我在德城呆了两天,对父母说是学校开运动会。这期间,就忙着和兄弟们喝酒打闹了,徐春老是向我打听万昕的事儿,看得出,这小子是喜欢上了那个古灵精怪的丫头。丁勇还是每天吐着烟圈扮酷,赵勇仍然每天和健身器材过不去,大家同时觉得我们的话题有些枯竭,以前我们津津乐道的江湖中事,如今已不再新鲜,有一个名字成了我们现在的主要话题,那就是,女人!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如花的岁月里总会有些人影让我们刻骨铭心。我们酒后相互倾诉者对心中女神的爱慕,梦呓中呼喊着她们的名字,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痛苦。甚至连赵勇都痛苦得对锻炼失去了兴趣,因为她喜欢上了他的师妹,壮壮的肌肉妹,而对方对于他的爱恋却一无所知。

    很多年以后,我们同时发现,这是一种多么纯真幸福的痛,如果可以,我愿意从来一万遍!

    当我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出名了。虽然以前在我们物理系我还小有名气,可现在却成了路人皆知的黑社会成员。发生在“清风饭店“的一切不知道被谁看见,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就像收音机里电路的放大原理一般,一个很小的信号被无数个晶体管层层传递,最后成为了很大的声音。我无可奈何却也无所谓,在室友们看来是荣辱不惊,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对于打架斗殴,我早已经麻木得没有了感觉,就像上了年纪的刽子手,井喷的鲜血和还没闭眼的头颅,早已无法触动他们的神经。

    只是我开始反感大家背地里称呼我为黑社会份子,以前觉得呼朋唤友,所到之处都是畏惧的眼神,而现在,我好想和我的同学们一样,做一个象牙塔里纯真的学子。我知道,在我的内心,其实很自卑!

    我俨然成为了二号楼的大哥,以前大家叫我“易天,”现在则统一叫我“易哥,”没事的时候,大家就跑到我们寝室来,非要让我描述那天的战斗过程和他们神往的所谓黑社会的奇人异事,我哭笑不得,只有沉默,可越是这样,他们反而觉得越是神秘。

    李龙来找我,一个人,我接过他递来的烟示意他坐下,这小子没有了以前的狂劲,见我不冷不热地望着她,便讪笑着说;”易哥,我二叔让我来请你赏脸吃个饭,你看方便吗?”我这个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既然人家来请,还用上了“赏脸”二字,我哪能拒绝,便一口答应下来。

    阿坤叫嚷着非要和我一起去,说怕是鸿门宴,看着他跃跃欲试,一心想体验当黑社会的样子,便答应带他去了、其实我想过会不会是鸿门宴的问题,直觉告诉我,这就是一个对方表示和解的饭局。既然这样,那是一定要喝酒的,于是我叫上阿龙和晓东,这两个二号楼酒量最好的兄弟一起去。打架流血我不怕,但要说起喝酒,我还真有点发憷,要是两下就被灌翻了,我还真丢不起这人。

    “清风饭店”,两桌人,全是李龙的兄弟们,都是他二叔的手下,估计大多数都参加了那次的战斗。李龙首先向我道歉,他端着杯酒说道;”易哥,俗话说不打不相识,上次太莽撞,对你和嫂子多有得罪,兄弟这里赔罪了,我先干为敬。你随意。“然后一扬脖将酒干了,这时候我哪能随意呢,那不是丢脸吗,于是我也一仰脖,全干了。

    真是酒场如战场啊,好在有阿龙和晓东保驾,我不至于三五两下就被拿下,我其实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请我,但既来之则安之,我也懒得问,几杯酒下肚,大家也就称兄道弟,无比亲热了。席间李龙他们大赞我们打架的专业,真是人外有人啊,见了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小儿科。这话让我听着有些飘飘然,甚至觉得李龙其实也没那么让人讨厌了。

    看见南霸天,我端了杯酒过去,很诚挚地说:“李叔,上次对不起了,您是长辈,就别和我们小辈一般见识了。”我说这话一是给他台阶下,二是给李龙面子,三是不想和对方结仇,希望借此机会化干戈为玉帛。

    “小兄弟,你很不错,我交你这个朋友!”不出所料,南霸天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既然是兄弟了,那当然要相互帮衬了,后来几次当南霸天遇到不好搞定的事情,都是我们这帮德城的兄弟出面解决的,由此我不仅在学校出了名,在整个水洗街的混混里,也变得大名鼎鼎了。

    我很喜欢并且享受在校园里的生活,我尽量不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偶尔李龙他们叫我喝酒,我都是能推则推,实在不好推,也只是敷衍了事。

    我虽然没有说起过发生在清风饭店的事情,但阿菲显然都知道了,现在学校里认识我的人见了她都会叫她“易嫂”,这让她很是气恼,终于有一天,她彻底地发作了。

    “同乡会”在我读书的时候非常流行,很多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学子到异地的同一个城市读书,都会聚在一起成立个“同学会”,我发现这其实就是大家交往的一个平台,要是真的哪个有了事儿,能真正帮忙的也没有几个,我总是笑他们幼稚,其实那是青春岁月里多么值得回忆的事情,只是我的早熟让我过早地跨过了这个阶段,我努力地想向同学们靠拢,我想融入他们,成为一个纯洁的青春学子,可以往的经历烙印在我的心底,它就像一个恶魔一般,生生地将我和我的同龄人拉开了一个口子,让我的内心孤独而痛苦。

    贵阳的同乡会又要聚会了,说白了,就是一起吃饭唱歌,乐呵乐呵,这次轮到在我们学校搞。阿菲是贵阳同乡会的一朵花,当然少不了她,况且她对这样的活动一直很积极,以前在别的学校举行,我基本上都是找各种借口不去,因为我知道,同乡会上男男女女,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同在异乡为异客,在一起嘻嘻哈哈,融洽而且亲切,如果这个时候带上男朋友,那就像穿着袜子洗脚,脚放不开,袜子**,紧巴巴的也很难受。这样的道理大家都懂,所以同乡会聚会的潜规则就是不带自己的男女朋友。

    和以前一样,我拒绝和阿菲一起参加她们的同乡会,阿菲也没有勉强,因为我们彼此心灵相通。才会有这样的默契。

    阿菲她们十几个人吃完饭就约着去校外的ok厅唱歌,我们那时候的ok厅基本上没有什么包间,都是客人们坐在大厅里,轮流着唱歌,由于都喝了点酒,不知道什么原因,其中的男同学和一帮男男女女的街混混发生了争执,之后升级到相互动了手,但都只是双方个别人的小摩擦,学生们当然群情激奋,和对方一边推搡一边理论,对方也都是些很年轻的小混混,仗着在这条街上混,没把眼前的学生打上眼,叫嚷着要好好收拾收拾对方。这种我认为很白痴的场面被后来阿芳描述得很恐怖,总之在这样的场面下,双颊微红的阿菲挤出人群,站在对方面前,一脸正气,大义凛然地指责着对方。这样的表现让我觉得阿菲真是帅呆了,我想象着她当时的摸样,真是可爱至极。

    事情的结束出人意料却让我无比郁闷。

    对方领头的在听完傍边一个兄弟的耳语之后,很尴尬地陪着笑脸对阿菲说道;“对不起,易嫂,误会,纯粹误会,”便招呼着这帮人转身离开,末了还转头对阿菲说道:“向易哥问好.”

    一伙人很快消失了,剩下的人都齐刷刷的望着阿菲,我能想象他们的目光就像一把把刺刀一般刺向阿菲,自从发生了清风饭店的事情之后,我就被划入了黑社会的队伍,总之,名声是不太好,以前阿菲的同乡只是有所耳闻,如今却是亲眼所见。同乡会的会长最后语重心长地对阿菲说:“我们都来自同贵州,作为会长,我有义务提醒你注意交男朋友的标准。”这看似关心的话语让我的阿菲顿感委屈,以前在大家面前,她一直是个骄傲的公主,如今却因为我的原因,被大家轻视,这让我无比心痛。

    回去的路上阿菲一声不吭,当我来到她的寝室,看见这美丽的姑娘正抱着枕头默默地流泪,我当时还不知道以上发生的事情,一时手足无措,急着想知道是怎么回事,阿菲对我的询问毫不理睬,只是背对着我,肩膀轻微地抽搐,“菲儿,你说话啊,到底怎么了”我一边问着一边搂着阿菲的肩膀想要让她转过来,却被她一下子推开,然后一个枕头摔在我的脸上,“都是你!都是你!什么易哥,你不觉得丢人吗!”阿菲带着哭腔向我吼道,我一下子僵在了那里,心里隐约有些明白,这时阿芳走过来把我拉了出去,告诉了我是如何如何的一回事,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充满了委屈,气愤,更多的是悲伤,这样的表情让阿芳有些害怕,“没事吧?”她轻轻地问道,我感到鼻子一阵发酸,眼里霎时充满了液体,我没有回答她,转过身向楼下跑去,我怕她看见我脆弱的泪水,为什么我如此努力,只是为了想和他们一样做一个标准的大学生却如此之难,我努力地学习赚钱,想要堂堂正正地出人头地,努力地呵护我来之不易的爱情,努力地改正以前的一切,却仍然不被认可,我恨我自己!

    不争气的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仿佛虚脱般地踉踉跄跄,竟然习惯性地来到了万昕的门前,我推开门,倒在她的床上,将头深深埋进被子里。任由这痛苦像毒蛇一般咬噬着自己。

    “哥,你怎么了?”我感觉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耳畔传来万昕轻柔的声音。这声音如此亲切,如同久违的亲人般,我没有说话,只是拉过她,默默地,将头深深地埋进她的怀里,我的虚弱无助激发了万昕作为女人天性里特有的母爱,她轻轻地拍着我,如同母亲抱着自己心爱的孩子,这种感觉让我宁静而舒服,我一时迷迷糊糊,昏昏欲睡。

    “你们,你们!!”一个熟悉的声音像暗夜里的惊雷,一下子惊醒了我,这声音太过熟悉,我一抬头,看见阿菲站在面前,手指着我们,身体由于激动而微微颤动,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不信,失望,和痛恨。

    “菲儿,”我急忙站起身想要抓住她,却慢了一步,阿菲摔门而去,留下一个逐渐远去的背影,在我一生的梦境里不断出现。

    原来是阿芳见我离开的时候神情不对,就对阿菲说了,阿菲担心我,急忙追了出来,因为知道我平时的习性,便径直到了万昕的寝室,一开门,却看见了如此的景象。

    接下来的日子,任凭我的解释,阿菲就是不理不睬,就像一潭失去了生机的湖水,我多希望她能就此大吵大闹一场,或是骂我几句,可她现在的表现让我感到害怕,难道我将就此失去对我来说弥足珍贵的爱情吗。

    秋天来了,随着树叶的飘零,我想的我的爱情也逐渐走到了尽头,万昕去找阿菲解释过,可是仍然没有结果,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并不是因为看见那天的情景而如此,我和万昕的关系,阿菲是很清楚的,她离开我真正的原因是我让她看不到未来,一个大家眼里公认的坏学生让她抬不起头,阿菲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一旦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我感到心灰意冷,不再奢望能挽回这段感情。所有的人都知道易哥失恋了,我整日混混僵僵,更加迷恋酒精,万昕倒是常常陪在我的身边,就像我的亲人一般,这年的冬天特别的寒冷,我仍旧围着阿菲给我织的围巾,冬夜里昏黄的路灯拉长我酒后踉跄的身影,我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阿菲的名字,却无人回答。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的内心已逐渐平静,我即将面临着毕业,我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到处去找工作,仍旧蜷缩在学校里,享受我这最后的美好生活。这期间我见到过阿菲,看见了她的新男朋友,高大,帅气,阳光。我们像陌生人一般迎面走过,我努力将自己的腰板挺立得像一支标枪,内心却仍旧痛苦得像被人捏做了一团。

    然而我的伪装是那样的脆弱,接下来的事,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的痛苦和对阿菲的思念暴露得清清楚楚,虽然当时感觉很丢人,但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一刻的我是那样的至真至情,让我们都一生难忘。

    我一般不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平时倒喜欢去面馆吃碗面什么的,可是,那天我去了,在我打完菜转身的一刻,我看见了阿菲,就在我的面前,一如当年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摸样,齐耳的短发,淡绿的衣裙,微笑着,就像一支清新淡雅的栀子花,静静地盛开在人群之中,刹那间,我感觉世界万物已不复存在,所有的回忆在我脑海犹如电影般掠过,这一刻,时间仿佛停顿,四周一片寂静,我望着阿菲,四目相对,我竟然泪如泉涌,我向阿菲伸出手,“菲儿,”我哽咽着叫道,”咣当“一声,我的饭盒从我手中跌落,惊醒了如痴如醉的我,我才发现所有的人都望着我,眼神里没有嘲弄,却充满了同情。阿菲的烟圈瞬间红了,她一只手捂着脸转过身去,双肩微微地抽动着,清醒过来的我有些不好意思,俯下身去捡我的饭盒,却瞥见阿菲挤开人群,跑着离开了。

    夜晚的时候,我来到足球场,这里是我第一次向阿菲表白的地方,所有的一切,我都清晰地记得,我点燃一支烟,让回忆静静地在我心底流淌。

    不知站了多久,一双手臂从背后轻轻围住了我,我感觉一个柔软而熟悉的身子抱着我,是阿菲,这个我死了都不会忘记的女孩,将脸轻轻地贴在我的后背,我没有转身,任由阿菲抱着,背上传来温暖湿润的感觉,这美丽的女子在默默哭泣,她的泪水清透了我的衬衣,流到了我的心里,我蓦地转过身,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菲儿,你怎么如此狠心,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我的泪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轻轻捧起阿菲的脸,月光下,泪眼婆娑的她如此惹人怜爱,我们就这样流着泪,旁若无人地拥吻着,我在心底祈祷,神啊,就让这刻永远停顿吧!

    “易天,原谅我,”

    “菲儿,我和昕昕----”

    “你别说了,我知道的。”我抢着想向阿菲说清楚,却被她轻轻捂住了我的嘴巴。

    “易天,我知道你和昕昕没什么的,你先听我说完好吗?”阿菲挽着我的手,一如从前,我停止了说话,听她娓娓道来。

    “我毫不怀疑你对我的感情,刚开始当我看见你和昕昕,我确实很生气,可是后来昕昕对我说了一切,我知道是我误会了你们。可是易天,你想过没有,我们总将分离,我要回贵州,你会在德城,这是我们都无法接受但却必须面对的事实,离开你的日子里,我同样彻夜难眠,心如刀绞,三年的感情,我怎能说忘就忘,但当我面对这份没有结果的爱情,我告诉自己,与其分别时百般痛苦,不如借此放手,也许,离开了彼此,我们还能有更好的选择。”

    “所以,你现在已经有了更好的选择!”我的脑海里浮现了她旁边的高大帅气的男孩。

    “他是我的老乡,父亲是贵州一家国企的老总,我毕业后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阿菲轻描淡写地说道。仿佛在对我叙述一件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

    “你爱他吗?”

    “无所谓爱与不爱了,那并不重要,也许,以后,会爱的。”

    阿菲的话语让我感到如此陌生,我一直觉得她外柔内刚,却没想到她对世事的理解竟然如此现实,我感到一片冰冷。

    “易天,我爱你,一生一世,在这里,你信吗?”阿菲抓住我的手放在她柔软的胸膛。

    “我信!我也一样,菲儿,你会永远在我心里,无论斗转星移,世事变迁,你都是我心里永远的菲儿!”

    我们就像两条铁轨,相伴到天涯,却永远无法交汇,难道这是命运给我么开的玩笑吗!,一股巨大的悲哀笼罩了我的身心。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不知道说想要说些什么。

    “我不知道,只是感觉你会在这里。”阿菲答道。

    我们一时无语,却不约而同地沿着我们以往那熟悉的道路,默默地走着。

    “易天,也许今天是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日子,我想送你件礼物,”阿菲打破了沉默,仿佛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她望着我的眼睛,无比坚定地说道。

    “哦,你想送我什么,不会还是围巾吧,”为了调节这压抑的气氛,我故做轻松的说道。

    “你一会就知道了,”阿菲拉着我的手,走进校外的一家宾馆。

    这是一栋始建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大楼,虽然经过了很多次的翻新,却仍然保留了当初设计师古色古香的韵味,寂静的楼道空无一人,阿菲的高跟鞋轻轻地敲击着木制的地板,犹如敲打在我的心上,兴奋而紧张。

    走进房间,阿菲将我按在床沿坐下,蹲在我的面前,将头深深埋进我的胸膛,轻轻地说道:“易天,我想送你你一直想要的,我要你永远都记得我!”说罢,她竟然在我的胸膛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站起身,就在我的面前,阿菲笑着,脸庞挂着晶莹的泪珠,慢慢地褪去衣衫,这曾经是我多么梦寐以求的身体啊,曾几何时,我以为我会一生都拥有她,而如今,这一幕即将成为我们爱情的绝唱,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脖颈滑下,挂在那雪白饱满的ru房上。没有**,此时的我,却只有巨大的疼痛,阿菲那一口不仅咬破了我的身体,更加咬破了我的心房,我不顾一切地将阿菲紧紧抱在怀里,嚎啕大哭。

    我最终没有拿走我一直想要的东西,阿菲却在我的胸前留下了弯月般地印记。很多年以后,在我的密室里,悬挂着这样一幅油画,一个美丽的少女,微笑着,正在褪去衣裳,她晶莹剔透的泪水,挂在她美丽的面庞和晶莹的ru房上,神圣而不可亵渎。画的名字叫做《离别》。

    阿菲就像珍藏在我心底的珍宝一般,无论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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