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扬诧异:“欢弟说的可是……”他想了想,笑道:“跟中医有关的东西?”
张永欢心里咯噔一声,暗骂自己多嘴的毛病太误事,怔愣了下,脸不红气不喘镇定道:“就是吃多了猪油对身体不好,凡是有好有坏,油腻的东西虽很解馋,可吃多了难免会腻,对肠胃也不是很好,咱们以后就偶尔吃一下,平时多吃点瓜果蔬菜才为真正的养生之道。”
秦扬愕然,“……”养生之道吗?难不成欢弟从我藏匿在书柜上的道学书籍上窥到了什么?
老孙头接口道:“欢老板,你瞧老叟的身子骨再不吃点肉食补补,这一刮大风可就要给老朽吹跑了哟!”
袁大胖边盛鸡汤边道:“别看我长的胖,这身上都是虚肉,多吃点明个好有力气干活劈柴。”
陈小旭道:“孙叔和袁大哥说的有理。”
张永欢:“……”我擦!好心给你们讲解养生之道,没想到画虎不成反类犬,却把自己弄成了众矢之的。
他很郁愤的翻了个白眼,不快的闷头吃喝。
秦扬见他情绪不佳,出来打着圆场道:“欢弟说的也不无道理,只是咱们只是普通百姓,往日里的吃食也很稀松平淡,肉食也不是天天都吃,所以偶尔放肆的吃一顿,也不为过。”
顿时,张永欢觉悟了。
他忘记了这里是异时空,他也忘记了这个时空的百姓不能跟二十一世纪的百姓也能发家致富奔小康的情况相比较,他停下了吃饭,在脑海中的思绪里寻找着关于这个时代的一系列情况。
最终……他无语凝噎了,这个时代的普通百姓也仅仅是在能够吃得饱穿的暖的状态下生存而已。
绫罗绸缎,山珍海味,豪车豪宅,那是乡绅土豪才敢妄想的东西,所谓的三妻四妾平民也只能遥想一下而已。
简而言之,也就是在这样封建式的半奴隶时代,百姓的生活很苦逼。
张永欢怅然叹气,他本来那会儿在床上休息的时候还幻想,能够在这个时代过一把三妻四妾莺莺燕燕环绕身边的瘾,可现在看来……是他想太多了。
这坑爹的穿越,竟然把他的命运改写成了这般杯具的地步,他很暴躁很气愤啊!
啪嚓,一声脆响,惊的张永欢从惆怅的思绪中回神。
打碎了碗,浇了秦扬半个身子热鸡汤的陈小旭,惊恐失措的看着他:“对不起,对不起秦老板,我……我这就给你擦擦。”拿着帕子就往阴了脸的秦扬身上招呼。
秦扬利索起身堪堪躲开:“你这冒失的脾性什么时候能改?嗯?”
陈小旭胆怯的缩了缩脖子,垂头沉默。
秦扬抖了抖被鸡汤浇成一片水泽的长衫,道:“吃饭吧,我换了去。”
张永欢眨眨眼:“甚好,甚好。”
秦扬目光凛然,敏锐的向张永欢看来。
张永欢识相禁口:“我说你去换衣服这主意甚好甚好。”他解释。
主耶稣原谅他只会卖弄这一句文言文吧!阿门!
秦扬大步离开。
留下他们几人在摇曳的烛火下继续大吃大喝。
陈小旭还识趣的搬着酒坛子为张永欢满上水酒,怯怯道:“欢老板一会儿帮小旭说说好话啊,秦老板平时脾气很好,但是发起火来……”他苦着脸说:“欢老板,你懂的。我上有八十老母要养活,下有一群子侄要照顾……希望两位老板多多担待着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千万可别克扣我这月的月钱啊!”
张永欢端起水酒,豪迈的往嘴里灌着:“你看我们两个谁像是小肚鸡肠的人?”
陈小旭:“……呵呵呵……都不像。”
入口绵纯,甘醇爽喉,就是酒精度有点低,张永欢兀自给酒做出评价,道:“坐下吃饭。”
陈小旭点头笑笑,落座吃喝。
张永欢对这几人的印象都不错,老孙头说话有点刻薄,可绝对是个精明的好账房,袁大胖心宽体胖没心没肺,也算是个好厨师,陈小旭冒冒失失,腿脚勤快,能说会道,懂得察言观色更是有望发展成一代绝世跑堂。
所以张永欢对他们还算满意,满意了之后他就……“来来,都满上,今天咱们喝个痛快。”
老孙头:“……欢老板请……”
袁大胖:“……请,大胖先干为敬。”
陈小旭:“欢老板您请……”
张永欢豪爽一笑,就着酒大口喝鸡汤,大口吃鸡肉。
其实,说白了张永欢这个三百六十行行行都痴迷过,但行行都没有耐性钻进去研究透彻,一个对事情只有三分钟热度,只对美食过分热爱的人来说,他活的很自我连带着有时会小小的间歇性抽风一下下。
他生性说不上凉薄,但也所差无几,上一世的他除了对周围几个一起成长起来的发小还有父母特别上心外,也就只剩下美食能让他放在心口了。
二十三岁的一个大男人,读书的时候还谈过几次恋爱,跟着老爸干厨师后就彻底跟女性绝缘,当然除了当时还活在世上的他妈以外。
所以,来到这里短短半日,张永欢仅仅用了一个时辰缅怀他曾经的生活,接着就决定让自己努力融入这里的生活。
所以……他心中潜意识里就把这个小食肆里的几个人当成能够成为他家人挚友兄弟的人来对待了。
“小旭继续给哥倒酒,喝喝喝!”平日喝十小瓶红星二锅头都不倒的人,喝这里酒精度低很多的自酿小酒,简直是小菜一碟。
张永欢觉得,他可能都能够抱着酒坛子喝十坛也能够保持清醒。
酒兴正旺的他,连连劝酒,倒酒,大口喝酒。
半天后,陈小旭和袁大胖成功的被张永欢灌倒。
唯独剩下那个赤红了双眼,瘦削的褶子脸颊都发红的老孙头,强撑着屹立不倒。
张永欢得意的扬了扬下巴,“怎么着,老孙,要不咱们两个换大碗来一醉方休?”
老孙头抖着手解下绑在裤腰带上的旱烟杆:“老叟不成了……喝多了明天又该懒床了,跟你们年轻人比……”
“欢弟好兴致,如此凉月,正适合把酒问天,不如你我把酒桌搬到院子里去,喝个痛快如何?!”
张永欢站起来,头都不会,看也不看秦扬,搬着小桌子就往院子里走。
秦扬站在门口道:“清风明月,把酒问天……只是……缺少了一样东西……”他说完就施展轻功往屋里飞去。
张永欢看着那一抹瞬间便消失在眼前的白色身影,艳羡道:“如果我是能飞檐走壁的人就好了。”
将桌案放在小院内空旷处,张永欢又转回食肆内,叫醒了陈小旭和袁胖子去睡觉,顺便把店门也关了。
重返小院,只听一道轻灵的琴声响起,灵动婉约,大珠小珠落玉盘……曲调时而余波激石,时而旋洑微沤……
张永欢抬头,赞赏的看向演奏那人,只在这一刹那身体陡然僵直石化在原地,只听得铮的一声,男人手指一抹,乐曲停止,抬头与他对视。
张永欢麻木道:“好一曲高山流水会知音……小高你什么时候来的?渐离兄秦时明月四杀青上映了吗?”
秦扬呆滞:“……”小高是谁?渐离兄又是何人?
5、半夜抓蛐蛐 ...
皓月当空,秋风习习,秦扬换了一袭白衣,衣袂飘飘,愈发衬得那张冠玉般的脸庞俊雅温润。
张永欢苦着脸,尴尬的望着他,冗长的对视之后,他往前走着,嘴里唱道:“小高啊我很想念你,你弹琴的样子很犀利,啊拉拉擦擦,滴滴滴拉滴滴……”
秦扬止不住好奇再次开口道:“欢弟这是在哼唱歌谣吗?”
张永欢潇洒的拍了拍发烫的脸颊:“……阿巴巴巴拉滴滴……我在唱我梦中情人的歌。“
秦扬讶异道:“欢弟有了倾心的女子?”
张永欢点头:“嗯,初音未来。”一个他撸管时经常意淫的动漫人物。
秦扬的脸色沉了沉:“可是镇上的女子?”
张永欢摇头,提着酒坛子话锋一转道:“不说那个了,咱们喝酒。”
秦扬心中诧异不已,若有所思的看了张永欢两眼不再追问。
张永欢同他对坐而饮,惬意的呼吸着属于这个时代清新又干净的空气,聆听着在夜幕的庇护下,鸣叫的欢快的虫鸣之声。
张永欢往嘴里灌着酒,看向秦扬那张温润如玉的脸,道:“这酒越喝越有精神,不如咱们出去找点乐子?”
秦扬沉吟了下,侧目望着浩瀚夜空下那一轮银白色的皎洁明月道:“恭敬不如从命,欢弟请——”
张永欢销魂的颤抖了下起身道:“秦大哥请——”
夜幕下的小镇,安宁祥和。
古朴的建筑,干净的青石板道路,空气中流动着一股子金秋时节丰收的气息。
不少院户中堆满了金黄色的玉米棒和鲜红色颗粒饱满的高粱,黄澄澄的柿子压得树枝摇摇欲坠,秋风吹过,大小不一的柿子在树枝上晃晃悠悠险些抵抗不住地球的引力的做落地的柿子。
张永欢借着月光环视着周围的景致,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走到镇外的羊肠小道,周围虫鸣之声更甚,绿油油的红薯田地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