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超常感觉

超常感觉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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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肥胖的男子,可能要有六十岁了,体重绝对要超过一百八,而身高最多只有一米六的胖猪。他双腿分开,跪在母亲的屁股下,将母亲的双腿架在他的大腿上,双手扶住自己的膝盖。上身微被前倾,而他那满是肥油的肚子却已挨到了母亲的小腹。

    胖猪浑身冒出豆大的汗球,张着大嘴,不住地喘着租气,像是一头将老死的黄牛或是一辆已开不动的火车,嘴角挂者一丝长长的残涎,不断地滴到母亲的肚子上。

    胖猪竭力地耸动他的臀部,以致于带得他浑身的肥肉都不住抖动,像是在他身上起了一层波纹。而母亲则直着脖子,不住发出做作的声音,双手还在自己的|乳|房上不住地搓揉。

    我当时心中泛起了一阵悲伤,我为自己悲伤,悲伤我竟会有这么一个不知廉耻、几乎人尽可夫的母亲。我为母亲悲伤,悲伤她连这种男人都要,更为父亲悲伤,悲伤父亲的那双瞎眼,这么多的女人,优秀之人肯定也不会缺,但他却挑上了我的母亲,可悲啊!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便下定决心要搬出去,一个人住,同时也决定,每月从母亲那领取更多的钱,要尽量为母亲多花钱。

    直到十六岁,母亲同意了我一个人独自居住,我虽已离开了原本那个所谓的家,但那头肥猪却时时在我脑海中出现,而到了十八岁,我又遇到了方芳,开始了我俩人的生活。

    然而,就在那一个月疯狂的生活后,方芳又突然一下子消失了,无影无踪,比上一次消失得还要彻底,因为我去她的住处找她,却遇到她的邻居说那是方芳租的房子,她租了三个月,租期到了,搬走了。问搬去何处,怎样联系,那个邻居却又是一问三不知,最后被问烦了,冒了一句“神经病”便走了。

    方芳在我生活中的消失,一下子使得我的生活变得更无聊起来,我每日在曾与她到过的场所留连,期待着能够遇上她。每天都期盼着她会忽然面带微笑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投入我的怀抱,一起于四处放肆浪荡。然而,这个世界她像本来就不存在方芳这个人一样,就连她的一丝气息也不见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方芳始终不出现,而我也像没有了魂一样,四处游荡,四处喝酒,四处大叫“方芳”这个名字,然而我周围的人都注视着我,有人厌恶,有人叹惜,有人讥笑,有人幸灾乐祸。

    我对周围的人的态度却无所谓,我只是一如既往地进行着寻找方芳的计划,一如既往地到处大叫她的名字。

    母亲虽然每次都按时来送钱,还要安慰一下我,然而,她却不能理解我的感情,理解我的行为,她的劝慰,只是希望我不要再去四处张扬放肆,以免让人知道我是她的子,而害她丢人。

    她的劝告,令我更为烦燥,我也就开始对她不加理睬或是避开她,她也渐失了兴趣,不来管我,却不敢不按时给钱,因为她怕我到她公司大闹。

    我也越来越焦燥了,每饮必醉,每醉必骂,骂天、骂地、骂社会、骂人、骂狗、骂猫……形形色色,几乎天下所有的东西都被我骂到了,除了我的父亲(我心目中真正的男子汉,但却迂腐)和方芳(我当时最爱的女人)。

    而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弱,再也不堪烈酒的刺激,母亲便将我又接回了她的住处,因为她怕我会有一天暴尸街头。

    我发觉,当时我已是一个废物,走几步路便会喘气,日常生活也渐渐难以自理。母亲这才断了我活源,将家中所有的含酒精的东西扫地出门。

    而我虽然嗜酒如命,但我已失去了到城里寻酒的气力,甚至也懒得在家中去翻箱倒柜,只是不住躺在床上骂东骂西,母亲却也不来理我。我也曾以绝食来抗议,但母亲也依然无动于衷,而我到了饥饿的时候,却也抵不住食物的诱惑,一来也因我惧怕死亡。

    这样过了三、两个月,我的身体也渐渐复了元,又似先前一般体壮如牛了。但我却不再去喝酒了,我见了酒,就觉得反胃想吐,就像我想起方芳一样,我也开始像第一次在“枫之舞”见方芳时,那个男人一样骂她“脿子”了,因为只有“脿子”才会像她这般无情无义。

    而我也不想搬到我那所住所去了,每日中是窝在自己房里。不停地看影碟,故事片、恐怖片、爱情片、艺术片、黄铯电影甚至是卡拉ok伴奏带,然而这一些在我的眼中都绝无差别,我眼中看不到其中的人物,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我只是看到自己不住地发白,白得吓人,却又不发胖。我在空气里慢慢地下沉,慢之又慢,又像一粒灰尘,飘浮于空气中的四面八方。

    就这样又过了数个月。一天,母亲忽然对我说:“小林子,明天我带你去参加一场喜宴如何,散散心,闷在家里会闷出病来的。”

    母亲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我,我懒懒地说了声:“随便。”

    第二天,母亲便将我打扮一新,像是一件商品,重新包装了一下,从头至尾都露出一分新鲜感,只有我的脸,我的一举一动,仍然是懒懒的,没有一些活力生气。

    母亲带我到了一家五星级酒楼,在门口我却看到多年前母亲床上见到的那只令人生厌的肥猪,他此刻显得更苍老了,脸上不见一丝光亮,头上也没了光亮,增加的便是他的肥肉与苍老。

    见到母亲,露出了一副笑脸,蹒跚地迎上来,握住母亲的手,道:“李总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这位便是令郎吧?果真长得一表人材啊!”

    母亲对我道:“小林子,快叫黄伯。”

    我朝那肥猪翻了翻眼,叫了声“黄爷爷”,我便立即又转头看别处了。

    肥猪与母亲听了,怔了一怔,母亲忙道:“黄总,别生气,小孩子家不懂礼貌,请原谅。对了,令郎一定长得十分可爱吧?待会可要抱出来让大家抱上一把哦!”

    肥猪笑道:“一定,一定。来,这边请。”我看到在母亲转身时,肥猪在她屁股上捏了一把,引来母亲一阵“咯咯”的笑声。

    坐电梯上直上到五楼,整整一个楼层,全都是沸沸扬扬的人,看情形,怕不下一百桌。然而这一切与我却毫不相干,我随随便便找了个位置便坐下了,看着母亲在一堆又一堆的人群中穿来穿去,卖弄她的风马蚤。

    到开席时,母亲挤到我身旁坐下,还不住地埋怨我在酒店门口对那肥猪的嘲笑,我却不去搭理她,自己吃自己的,整整一个楼层的人声却怎么也入不了我的耳中。我对饮食也像睡眠一般,可有可无,我可以几天几夜不睡看影碟,也可连着睡上几天几夜,整桌的酒菜在我口中,却都是一个味,不咸不淡,不酸不辣,不苦不甜,我却一个劲地猛吃,由得母亲去唠叨。

    酒宴过半时,只听得人声一片哗然后便静了下去,不似先前吵杂,母亲说:“黄总的子出来了。”

    我抬头望去,却见整层楼中只竖着几个人,其中便有那肥黄总,堆了一脸的笑容不住说道:“恭禧”、“谢谢”之类的话,而他身后也跟着几个穿黑西服,似是秘书又是跟屁虫的人,而他们身旁却正站着那个曾令我疯狂堕落也曾差点令我丧命的方芳,她双手抱着一个包在粉红色布中的婴。

    而我此刻看到她,却毫无感觉。她可以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是我不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她可以曾令我高兴、快乐过,也可曾令我伤心绝望过,但此刻她在我的眼中,就如一棵树桩无异,但我却在一刹那间洞悉了一切,就像是某个高僧,于刹那间洞悉了人生的奥妙,生死的轮回一般。

    等待肥猪带了他的妻子子来到我们桌前,母亲忙上前道贺。而肥猪的妻子见到我,脸色却一变,随即又回复了笑脸。

    “小林子,快过来看看,小宝宝多可爱。”母亲叫我过去。

    我便走到母亲身边,看了看母亲怀中的婴,又抬头盯着肥猪的妻子,淡淡说了一句:“好像我啊!”

    她的脸色不由又是一变,随即笑道:“对,等他长大了,也跟小兄弟这般英俊,那我可是求之不得。”肥猪也在一旁不住说:“是啊!”

    我看着肥猪那神情姿态,心中不由对他生出一股同情感。他这么大年纪了,一生之中肯定做过不少亏心事,干了不少违法勾当,才养到了今天这身肉,到将去之年,却又为这么一个阴险而不要脸的女人所蒙敝,我心中不由得不对他产生同情。

    过了酒宴,回到家中,我却忽然对母亲道:“妈,我想读书。”

    母亲闻言,不由一怔,随即便笑道:“好啊,难得我子会这么说,告诉妈想读哪个学校?”

    “随便,只要是大学便行了。嗯,对,还得容易毕业,好拿文凭的那种。”

    “没问题,都包在妈身上。”母亲拍着胸脯向我承诺。

    母亲果然不愧在这个城市混了这么多年,看来是没白混。到这年秋天,连小学还只是勉强毕业的我居然跨进了大学的门槛,而且是这个城市里,甚至全国较为知名的一所大学,我不禁感叹起母亲的手段来。

    我一身新鲜的踏进了大学,但我的行为仍如先前在家中一般,无论何事都提不起劲来。对同寝室,我一个不理,不管他们是喜是悲,我从不与任何人接触,始终只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不住在寝室,而是又去我那所独居处,一待几日,足不出户。

    时间一长,同学们也都不来理我,暗地里为我取名为“怪物”,而我也乐得一个人独来独往。我学校里去得最多的地方便是图书馆,而且我还经常去借书,但我借了书却从不去还,而是过了几日便去说书被我弄丢了,然后便扣出钱来赔偿。

    如此一来,我在图书馆所有的管理员中也便出了名,他们都叫我“书虎”。一年下来,我差不多从图书借了将近一千本书,我也给了图书馆几万元钱。到最后,他们害怕我最终会将图书馆挖空,便扣了我的图书证,只准我去阅览室百~万\小!说不准我去借书了。

    我看着一屋子的的书,尽是些为人们封为经典或是有重大影响的作品,我就将那些书统统堆在墙角落,却从未去翻过一页。我心中有个理想,那便是有朝一日,我要将天下的所有的所谓经典名着都收在我的手中,我要让我的后代的后代过没有经典的生活,让他们明白,生活始终是一样的,生与死唯一的差别便是死会痛,而生的目的便是为了逃避死。

    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而我的生活也这样一天天过着,我变得与常人不一样了。我在常人认为最不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在常人认为最不该吃东西时候吃东西。我发觉,只有这样,我才有活的意义,我才需要活着。

    我也从不正正经经去上课,正正经经考试,因为在我眼中,那一切都是没意义,是早就应该推翻了的,而每当考试,我要么不去,要么交白卷,而同学都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我,老师都用惊愕与厌恶的眼光看着我。

    然而,到了出成绩时,却是一批可怜我的同学去接受严格老师的再教育,而我都要在他们惊讶的目光中走出去。

    此时,我又不得不感叹母亲的神通广大了,她的关系网竟能将我罩得严严实实的,自己不需出得半分力,甚至可以捣蛋一番,却依然能完成别人的梦想。

    母亲自己也经常对我说:“小林子,一切都不用愁,有妈在,有你的一切。哪天妈要去了,也会为你安排好一切的,不用担心你的未来,一切尽在掌握。”

    因而,我的大学生活也便成了我在家中生活,我躺在床上,一张接一张不断地看着影碟听着音乐,我忽然发觉我成了哲人,我在床上思考世界,思考人类、思考社会、思考自然、思考生与死、思考爱情、友情与亲情,而我的结论便是:只要活着,一切都一样;只有死了,一切才会变化。

    但我却根本不可能知道,因而也不必去思考。

    我就这样在家中的床上过着我的大学生活。

    林忽然停下来,静静地看着我。而我也静静地看着他。刹那间,时间像是停止了一样。没有了进行,一切寂聊无声,唯有钟在不识趣的嘀嗒响着。

    忽然林对着我一笑,我也对着林一笑,我们便在这一笑中加深了了解,我明白他笑声对自己过去的无奈与悔恨。而他也明白我一笑中对他的理解,我可以成为他的知已。

    “白哥,不,此时我想再叫您一声‘雪燃先生’,要对您说声‘谢谢’。”林忽然站了起来,笔挺地站着,对着我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

    而我也起身还了他一躬,对他说了声“谢谢。”

    “白哥,昨天我问你关于我人品的问题,你怎么看?”林笑了,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轻轻咳了一声,心中早已有了答案,因而也可这般从容不迫。如果他一进来便这么问我,我还真不知该如何回答,但此刻我已有了答案。

    “小林子,你说你自己堕落,我却不同意。不错,你确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然而如果说你颓废,我还可以同意,你如此这般,却始终未做过一件坏事,也未泄上不良习惯,虽说你曾酗过酒,但你也可彻底地改变过来,把它完完全全地抛却,足见你也有从善的一面。到刚才你所说的为止,你仍可算是一个单纯的孩子。你的所作所为,只是因为环境,为现实所逼迫。如果说你堕落,那么这个社会,这个现实便更为堕落,如果你试在这种境况之下死去,只可说是现实杀死了你,是社会对不起你,你是没有错的,你不应该受到责备,你应受到同情。你说你是人渣,从你对自己的称呼,可知你对自己的痛恨,其实没有必要,人孰能无过,只要能够改过便是,不管是他活着或是死了,就像我们今天对以前的文学作品对一些从良妓女们称颂一样,对于你的悔过,我们也是应该赞扬的。不要认为我是在拍你马屁,讲人的好话,这便是我的心里话,是我对你的看法,即使你日后做出什么事来,从你们的思想与行为来看,也足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有着奇怪思想的人做一些不为人理解的事也是情有可原的。”

    林默默地听我说完,眼中好像闪现出感激的神色,连声说“谢谢,谢谢”。过了片刻又说:“白哥,这样吧,我每天来跟你讲一段我的故事,反正尽量快地讲完,然后借你的笔写出来,告诉世人知道,如何?”

    “就这样,每天深夜我恭候你的光临。”钟敲响了五下,而林也一下子不见了,又到了我睡觉的时候。

    第四章遇到真爱

    我小说的题目确定了,便叫《超常感觉》,我头脑中隐隐浮现出小说主人公的样子:高高的,白白净净的,长得挺标致的,留着一头长长的黑发,稍稍泄成了黄铯,整天穿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夏天一件灰色短袖t恤,冬天一件黑色短棉衣。

    小说的主人公不住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始终只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然而,我却在想,他为何终日这么懒洋洋的?难道这个世界并不精彩,生活让人过度疲惫?还是我们人类已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不能给人以活力?

    我思考着、等待着,等待着钟声,等待着林,等待着故事的继续。钟声敲响了,故事也便开始了。

    我进大学已是二十岁了,无所事享地混了三年,我也已经是二十三岁了。然而,我的心却越来越空荡了,好像连血液也不再经过心脏了。我终日呆在家中的床上或是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影碟或是书,然而,我的心却根本不会停留在某一个地方,它始终四处飘荡,好像要环游世界,足迹遍布天下一样。

    而这三年,我在这所大学也早已有了名气,人人只当我是精神病患者,却没有去精神病院,只是因为我有个神通广大的母亲,而来到了这所学校,甚至连整个城市不管是否与这所学校中的人有联系,他们也都知道了我,这个学校中的唯一个也可能是全国高校中的唯一一个严重精神病患者。

    人们背后都叫我“白蛋”,即取“白痴与混蛋”的缩写。然而,这一切又与我何干?你们高兴怎样便怎样,我又管不着你们。在这个学校中,我依然我行我素,我成天只穿一件又破又旧的中山装,下身是一条又脏又烂的军裤,脚上的皮鞋却始终亮得能照出人影。我那一头不长不短的头发从不梳理,任它竖起绞成一团更好。

    但有一天,也许可以说是我生命中最大失误的开始的一天。

    那一天,我又慢慢地走向阅览室,然而里面却早已坐了人,不剩一张空位。“妈的,这么多人。”我口中骂着,仍企图找到一张空位,然而,这却是徒劳,座位上不是有人,便为人早早占了,我走到那些被占的空位旁,一旁的人便会冷冷地对我说:“有人。”我也懒得去与他们计较。

    因为在我眼中,他们只是一群无聊的白痴,看着他们像是孜孜不倦地读着经典,但我可确定,他们根本不知活的目的是什么,他们读着的只是不久前或是很久前一些像他们一般的人写的毫无意义的话语,或是发泄心中怨恨的语句,根本不值一读,然而,他们却还这样拼命地去读。

    这时候,我看见在我身前不远,一个女孩正将桌上的书本拿开,机不可失,我抢上几步,一屁股使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还得意地侧脸去看她,故意气她一下,也许我正坐了她为她的小情人所占的位置。

    然而,令我失望的却是她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朝我甜甜一笑。

    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因为她的笑容是这样的甜,比十公斤的蜂蜜加起来还要甜;是这样的灿烂,即使阳春三月的阳光比之还逊色三分。我从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灿烂的笑脸。

    我情不自禁地、破天荒地朝她笑了笑,轻声问道:“对不起,请问这有人吗?”

    她也轻声答道:“没有,随便坐。”

    她的声音是这么的清脆悦耳,尤如仙乐,进入我的耳中,感到对我的耳膜是一种享受,我的心中也泛起阵阵其名的波澜。

    这一天下午,我便这样坐在这位素不相识却有着令人心怡的笑容与嗓音的女生身旁,默默地百~万\小!说,但一连几个小时,我手中的书却始终停留在一页之上。我的脑中不住地在想,这几年来,我是不是虚度了,为什么我始终这么消沉,对世界不抱任何希望。我是不是错了?因为我始终没有去追求,也始终没有能够发现这个世上有很多美好的事情。

    时间不知不觉地溜到了下午五点,阅览室里的人渐渐少了,我却始终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正陷入无边的沉思中。而我发现,一旁的女生也一动不动的,正低着头不知在认真地看着什么书。

    “林同学,我们一起去吃饭如何?”忽然,一句清脆的问话在我耳边响起。

    我迷惑地抬起头,看了看。因为这三年大学,从未有人这么对我说过话。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在耳旁响起,我侧过脸去,发笑的正是那位女生。她见我看着她,便道:“不用看了,就是我问你的。”

    我一时不知所措了,她仍看看我,一脸真诚的问道:“怎么样吗,林同学?我可饿坏了,你不饿吗?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对于食物,我毫无留恋,也从不向往,因为在我的眼中,它与这个世界一样可有可无,但我看着她的脸,却是异样的感觉。这是第一次有她这样清纯的女孩邀我共餐,看着她期盼似的神色,我又怎会忍心拂她的意?我轻轻点了点头。

    我俩肩并肩地从阅览室走出来,一路上,所有遇到的人都不禁对我俩驻足观望,甚至吃惊地张大了嘴巴。我对这一切是无所谓,而早已习惯了这些俗人白痴那样的目光,要看,你便看个够。

    她也像是毫不在意,仍说个不停,笑个不停,而且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还向我靠拢了些。

    我对于她却不由怀疑起来,这么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为何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这个人见人厌,敬而远之的人表现出这样的g情,不由我不疑惑,我心中不由生出一丝敌意,外表这么单纯的一个小女生,心中不知藏些什么念头?又不知对我有何企图?虽然我对世界已毫无知觉,然而,对于我自己,那颗已经空荡的心不由又隐隐作痛起来。

    我们俩在一家比较洋气的小饭店坐了下来,女孩问我吃些什么,我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随便点,今天我请客,不要为我省钱。”女孩见我这样,不禁出声催我,而她自已却已点了三、四样菜。

    我听着他说话的口气,不由微微皱了皱眉,那语气与几年前的我太相似了,我本已对她生出敌意,但心中不禁对她产生一丝好感。

    我只是点了一杯柠檬茶。她见我这样,不由张大了嘴巴,指了指我,又指了指自已,我完全明白她的意思,我这么大一个男子,一顿只点了一壶茶,而她却像饿鬼般点了这么多菜,我只是对她友好的笑了笑。

    菜开始上来了,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还不时向我介绍这菜不错、那菜可以,并不住将菜夹到我面前的碗里。

    我对她的举动仍只报以友好的笑容,根求不去碰那些菜,朝她举了举面前的杯子,一小口一小口不紧不慢地喝着柠檬茶。

    等到吃完了,她擦了擦嘴,长长叹了口气,又长长伸了个嫩腰,还摸种了摸肚子,笑道:“真舒服!”又从一旁掏出一包烟来,递过了一枝给我。

    我却摇了摇手边的烟壳,抽出一枝点着了火,又为她点了火。

    “你这个人真是奇佳,我都观察了你两年了,却从未见你与旁人交谈过,你始终只是一人独来独往。哦,对了,我叫沈雪,跟你一个系,比你低了一届。”她一边抽着烟,一边对我做着自我介绍。

    我对她的自我介绍也是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望着她,默默地抽着烟、喝着茶。

    “当然,你不用开口对我说话。我也知道,你很少开口,也不一定会跟我交谈,我也不需要你开口问,但我知道你心中一定在想,我为什么观察了你两年,对你怀有什么目的?”

    她的话说到了点子上,也正是我心中的疑。我脸上的神色依然如故,像方才一样平静,甚至连姿势也没变,但我感觉到我的手微微动了一下,一段长长的烟灰跌落到了桌子上。

    她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还是让我来告诉你答案吧,我从进校第一天起便知道了我们系有这样一位师兄,也一直想一睹你的风采,苦于一直没有机会。直到有一天,我在去图书的路上遇到了你,可我当时并不知你便是我要一睹风彩的师兄,只是觉得你很有个性,有些与众不同,看到路上的人看你的神色与目光,猜想你有可能便是那位师兄。后来,才知你果真是那位师兄。你看我眼光不错吧?”

    她喝了一口茶,抽了一口烟,吐出一个烟圈,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神色,又继续说道:“当时我觉得你很有勇气,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做出这些事来,根本不去顾及别人对你的态度。我想想我自己,不能达到你的地步,因而对你也就格外佩服,更加留意你的踪影。我后来渐渐了解到了你行动的规律,一般是图书馆和家。你家中我是没法去的,但图书馆我却可以去,因而我时常跟着你去图书馆或是早早在图书馆等你。还时时做些事,想引起你的注意,收了我做你徒弟,但可惜的是你始终未曾注意到过我。这是这样,我越是要实现我的目的。今天也许是老天帮忙,终于让你注意到了我。怎么样,师父,想不想收我这个徒弟。”

    她说着,收起了笑容,做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我听着她长长的诉说,心中对她的好感更甚,然而,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怎样一个人,我不能让她跟我一样,受到众人的鄙视。

    “沈雪同学,你是一个漂亮而可爱的女学生,你应该把你的时间与精力都放在学习上,不要胡思乱想,更不要来学我,那样会毁了你的。好了,谢谢你的晚餐,我该走了。再见!”

    我说完,丢下她一人,头也不回的走了。身后传来她“等一等,等一等”的声音,但我钻进一辆出租车,一溜烟地走了。

    我坐在出租车上,心中仍在不住咀嚼她的话,她长得非常的漂亮、非常的可爱,一定有很多的男生追求她,只要我一松口,我便能得到她。但是,我深深地厌恶我自己,我不能让我又去使这么一个女孩饱受世人的冷眼。

    一连几天,我都没去学校,而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因为我怕在学校会遇到她,又互相纠缠不清。但我的脑海中时常出现她的脸庞,我痛苦地摇着脑袋,却无法将她的影子她的声音驱逐出去。

    这一天,下了一整天的雨,入夜了,雨仍下个不停,丝毫没有停息的样子,还刮起风。我听着雨点打在窗玻璃上“啪啪”声与风的“呼呼”声,心中烦保莫明,又不由想起了那个沈雪,不知她在这样的雨夜会干些什么?会不会像我一样烦燥无聊呢?

    我这样想着想着,忽然想起我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照过镜子,不知我现在怎么样了?要是与她站在一起会怎么样呢?

    我跑到浴室里,看着镜子里的我,苍白的脸上胡子拉茬,一双眼布满血丝毫无生气,头发像是一个鸟窝。就这么一个人,会得到像沈雪那种女孩的青睐?我不由冷笑了几声。

    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我的屋里从来没有安过电话,只是用手机来代替了电话。我打开,手机中却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很是耳熟。

    “喂,师父,喂,师父,是我呵,沈雪。”

    我心中不禁抖动了一下,想把手机关了,却又不舍得。

    “师父,你来窗边看一下:我正在你楼下,能让我上来吗?好大的雨,快冻死我了!”

    我连忙走到窗前,朝窗外看去。马路对面正站着一个女孩,缩在一颗树下,双手抱着肩膀,不住地动着,快要缩成一团了。

    我真想冲下去,把她迎到我的屋中来,找些乾爽的衣物给她换上,再为她泡上一杯热咖啡。可是我知道,只要我这么做了,她日后便会更进一步,那时我就脱不了身了。

    我一下关掉了手机,将它远远地甩开,自已立在窗边,注视着楼下马路对面的那个站在雨中的女孩。

    她把手机用手甩了甩,以为被雨淋坏了,又开始拨起号来。我不禁看了看被我甩在沙发角落里的手机,它却已被我关了,任她怎样拨也响不了了。

    过了一会,她忽然一下把手机甩了出去,我看见那手机落在一洼水中,溅起了一片水花。她却依然抱着肩,不住地朝我这边楼上张望,我已关了灯,她是无法看见我的,我却能看见在路灯灯光下淋雨的她。

    不知过了多久,她狠狠地跺了跺脚,不顾一切地狂奔而去,手机静静地躺在路上,享受着雨水。

    我不禁心中一阵难过,随即便恨起自己来,为什么我是个人见人厌的异类?为什么我不能像常人一样好好学习,好好地珍惜生活?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对我?为什么老天要把我变成这样?

    第二天,雨停了、风息了。我换了一套看起比较惹眼的衣服,又将乱发梳理好,胡子刮得乾乾净净的,我准备去学校,准备改变一下我在众人眼中的形象,至少是在外表上。

    我走下楼,便看见昨天被沈雪甩掉的手机仍静静的躺在马路上,却已碎成了两瓣,再也不会响了。

    我在阅览室里等了一整天,却没能看到沈雪,又去了那天她邀我去的餐馆,点了两样菜,动也没动,却喝了五壶咖啡,也没能看到沈雪出现。我回到我的住所,一直驻立在窗前,等待着她的出现,然而直到我的眼花了,腿酸了,她也没有出现。

    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眼前不断出现她在雨中抱着肩的样子。忽然,我感到我的脸上有点凉,一颗水珠滚落到了我的耳中。

    一连几天,我都没能在学校中遇到沈雪。直到第五天,我才在去阅览室的路上遇到了沈雪。

    她的脸色异常苍白,连嘴唇也没有血气,眼中毫无光采。她见到我,眼中似乎有了一丝神采。我朝她笑了笑,她也朝我笑了笑,却没有说话,仍不停地往前走。我也没有说话,跟在她的身后。

    路上的人又异样的看着我,因为这几天来,他们总是不住地观察我,好像他们注意到了我外表的变化。而今天,他们又在观察了,也许在猜测我们之间的关系吧!

    到了阅览室,她静静地坐下来百~万\小!说,我也静静地坐在一旁百~万\小!说。到了下午五点,她又静静地从阅览室出来,我也静静地跟在她身后。

    我们又来到了那间餐厅,她又叫了几样菜,而我依然是叫了一壶柠檬茶,与上次一模一样,唯一不同便是,吃完了,我俩只是默默地抽烟、喝茶,她却没像上次那样说上一大段。

    到了九点,我们从餐厅出来,她对我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而我也对着她的背影说了声“再见”。

    虽然这一天她只对我说了“再见”两个字,但我心中却不再像前几日那样的烦燥,我躺在床上,惊奇地发现我的心境竟是这样的平和而安详,很快我便进入了梦乡。我见到我和她牵着手,在校园中漫步、在大街上闲逛,她依然是笑语不断,而我依然是默默的听众,不时对她投以微笑。

    就这样,我们在只有“再见”声中安安静静地渡过了几天。我发现,她的脸色又恢复了红润,她的笑容又比阳光还要灿烂了。

    这一天,她忽然对我说:“林,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

    这是这数天来她对我说的最长也是最好听的一句话,我连忙应和。

    在电影院,我还买了两个冰淇淋。这也是这年来我第一次发觉吃东西这样的美好,而冰淇淋更是滋味美妙。

    电影是一部我早已在家中看过的,我却惊异地发现,电影的内容真是太感人了,我完全被它吸引,而上一次我观看时却没有发觉。电影散场了,我们又来到一家通宵连锁店,要了两盒大大的冰淇淋,坐在店里吃起来。我们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吃着各自的冰淇淋,偶尔抬头互相看上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去继续吃。

    我发现她吃冰淇淋的姿势非常的好看,一手扶着冰淇淋的盒子,一只手拿着勺子轻轻挖上一小块,微微张开嘴,露出洁白的牙来,又伸出舌头,像是用舌头将勺子与冰淇淋一起卷进口中一样。

    我静静地看着她吃,不由看得呆了,一手拿了勺子,却忘了去挖冰淇淋。她抬头看到我的模样,不由吃吃笑了起来。

    我们就这样吃着冰淇淋,吃了一盒又一盒,似是永远吃不够。我们谁也没有提出离开,因为我们好像一下子谁也离不开谁似的,情愿黑夜一直不要离去,而我们便一直这样面对面对着吃冰淇淋。

    然而,时间却不愿为我们而停留,不知不觉,外面已现出鱼肚白了,行人也渐多了起来。我们要离开了,站在店门外,我们谁也不忍说“再见”,好像说了“再见”便是生离死别,今生不能再相见。

    “雪,你该回去休息了。”我不自觉地称呼她为“雪”,而我也不愿她因而疲倦而露出憔悴的神色。

    “哦,是该休息了。林,你先走吧,我想看你走路的样子,快嘛,人家要看嘛。”她对我撒娇着说。

    我拗不过她,只好说了声“再见”,走上了回家的路。当我走出去很长一段路,我发现她依然站在原地,朝着我张望,一袭白裙在晨风中与她的黑发一起飞舞,像是一朵美丽的白云,又像是一只娇柔的蝴蝶。我心中忽然一阵感动,我要用我的一生来好好地照顾她,不让她受到一丝伤害。

    躺在床上,我的心中充满了幸福感,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幸福的人。因为我得到了世界上最漂亮、最可爱的人的爱。虽然我有着不堪回首的往事,然而,毕竟那都成为了过去,而现在,我又将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人们都说,财富、爱情与幸福都要自己去努力争取,只有努力,才能获得一切。我觉得这话简直是狗屁不通,我的财富是在生来便有,而我的受情是自己送来的,只要我珍惜,那么我的幸福也会有的。因此,我又得出了一条真理:努力并不一定能得到一切,而等待却比努力要容易得多,却更有可能得到一切。

    我与雪的甜蜜生活便开始了,而我觉得我的大学生活一下子光芒四射了,因此,我?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