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7部分阅读

御宅书屋备用网站
    全因为好玩且新鲜。

    “找一天我非试试不可。”萧诺犹不死心。

    原颖人连忙申明:“到时只要不拖着我,一切好说。”萧诺不置可否,突然又问了一句:“不知守宫砂点在男人身上有没有效?”“如果你的魅力够强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让你点点看。”

    原颖人只是在说笑。

    但萧诺却当了真——“那么,你的秦宴儒借我点一下好不好?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处男……”

    “萧诺!”原颖人尖叫!要不是她忙着脸红,说不定会跳起来掐她脖子。

    “我直接问他,也替你的未来幸福确定一下保障的程度。如果他两年内没有上床行为,代表他健康情形不错,不必检查了。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更好!恭禧你得到一个干净的男人。”萧诺眼神闪亮,分不清是戏谑是认真。

    但已惹得原颖人咬牙切齿了!

    “我会先杀了你再自杀!如果你当真敢问的话!告诉我你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

    这是原颖人有生以来唯一可以称之为威胁的话。她不想吓走秦宴儒,不想让成为“秦太太”的美梦成空!可是这女人正在摧残她的幸福……

    “还是你决定在新婚之夜问他?多可怕!要是他什么都不懂,连动作也不会,那你怎么办?看来你也不怎么明白其中过程——”

    “你又知道了!”原颖人努力喘气。

    “因为你的小说每写到亲热镜头时,一律以”过后“或”床帐中有情人儿正缠绵“

    来蒙混过去!真正过程完全没谈到,因为你不知道正确的步骤!“

    “我——我——我——”原颖人口吃了起来,放大了声音:“你又好到那里去?总比你交代”他们于是上床了“美丽多了!还有,你第十七本小说更好笑,上床的镜头竟是男女主角互殴,由阳台打回卧室,然后两人身体站不稳,倒在地上,哈!鼻青脸肿的两个人居然就交代那么三个字——做嗳了!”

    总而言之,两个“青春”出版社当红作家,最大的败笔都在于她们对床戏的镜头只会混,完全不明白个中滋味,所以不敢乱写。

    萧诺理直气壮的反驳:“我又不是在写s情小说,还要肉欲横陈交缠才满足得了读者口味!要看明白,不会去租翻译小说呀!描写之深刻足以让你欲火焚身!”

    两人对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老天,我们在讨论什么?居然研究起床戏来了!”原颖人低呼。

    “要是那天我们开始将做嗳过程一一写明白,恐怕我们会被罩上一层黄铯晕轮,当黄后去了!什么时候摸胸部,什么时候脱衣裤,什么时候——呕!”骗稿费也不是那种骗法!着墨在那种地方,反而忽略主角个性、情事的发展起伏。而且,说真的,挺呕心的!

    原颖人托着尖尖的小下巴,深思道:“我看过许多小说,常是男女主角才相识,立即发生一夜g情的事,往后发展不是怀孕就是男方”深深地“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干柴烈火……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还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

    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写小说?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小说,没有找到与我有共呜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

    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沈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

    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小说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小说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小说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

    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小说,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小说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小说,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写小说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

    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

    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沈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j,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

    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摀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岤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

    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有的爱恋来回报。你想,他是否会把心交给我?”

    “会的!他的心早已交到你心口,只是你尚无察觉而已。”他低首吻她。

    然后,在璀璨星光满布的今夜,他们以心许下今生的盟约。原颖人——这个美丽的作家,终于找到了她的真心守护者。

    不当她美得过火,不当她可亵玩,不当她花心滥情,真正看到她保守而纯真的内心,与她交心——她想,她可以让她的读者知道:真爱不死。因为她见证了爱情,让她身为美梦制造者的职业更加重其份量。

    她以她制梦的方式,谈了一场“原茵”该有的恋情。倾付了完全的真心。谁还能说她是自我催眠来着?应该说,她示范了一次爱情冒险,并且不旦没阵亡,反而满载而归。

    小说世界,不再是骗人的东西,因为她实现了她的理想。她一定要告诉她的读者们……

    只要有爱,没有一颗芳心会寂寞……

    原颖人轻飘飘的飞进公寓时,已快凌晨两点了!正好是萧诺吃消夜的时间,她才醒来没多久。当她开始白天睡,晚上起来时,代表她又要开稿了!

    “太强了吧!你已有三本稿在田主编那边了!”原颖人低呼,不是忌妒萧诺的本事,而是怕再度接到田大主编的轰炸!她老人家由于更年期到了,分泌不顺,所以习惯性随便抓了一个理由找人叨念!最佳对象就是她这颗软柿子。恰巧萧诺有的快笔来衬托她的龟行!尤其当今恋爱重要。她那来的空写小说?要写也要等将来结婚后有房屋贷款压力、有奶粉尿布压力之后,说不定她会写得比萧诺更快,但现在?免谈!她一个字也不会写!

    萧诺看她一脸陶醉,抱胸问:“你那白马王子灌输了多少口水给你?三魂七魄全飞光了!”

    原颖人挥挥手。

    “哎呀,你不懂啦!没恋爱过的人无论我怎么形容你也不会明白!”

    “呵!变成专家了!相不相信我比你还会形容接吻的感觉?”萧诺捧着泡面吃,顺便提振精神。

    “我相信!因为我们会幻想,也会百~万\小!说,把简化繁是我们骗稿费必做的工作!”

    “你们没有许下生生世世的盟约吧?”萧诺不怀好意的问。

    原颖人也坏坏的笑回去“我才没那么笨!”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乱囵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那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业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

    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而那“熬”

    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也就是混水摸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原颖人反问。因为太多人向她们问如何找灵感。

    萧诺喝了一大口汤。

    “因为业余者通常无力架构完整的骨架大纲,随想随写,写到一半,完蛋了!无以为继,便说没灵感了!其实写小说的架构或灵感早该在下笔前编排好,一次列二十种不同发展备用也可以,但真正下笔后就不能再想了!我实在懒得一一回信告知读者所谓”灵感“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让她们去摸索吧!一旦她们成了作家就知道了!”

    “是呵!多无情!不理那票读者,亏她们这么崇拜你。”原颖人拿起桌上的一封信,拋给她。这女人专与读者作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并不希望因为我的热心协助,而出现了”练华二号“。当作家这码子事,我鼓励他犹可,教人下笔就不好了。”

    “为什么?多一个徒弟很好呀!”至少目前尚无人愿意做“原茵二号”。

    萧诺冷淡一笑。

    “我初出道时,有人夸我为”琼瑶二代“,认为那是天大的光荣,要好好努力,别弱了威名。要不是那人真心的赞赏,我一定会让他下不了台!谁想当他人的影子?为什么不能是独一无二的”练华“?而居然在那么努力后还被归类为某大师的影子!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就够了!我只愿当没没无名的”练华“,不当大名鼎鼎的”琼瑶二代“。”

    作家的傲骨,不屑作他人的光影。

    “你有某种程度的孤僻,不易相处。”原颖人下了结论。这种人不结婚也是好的,否则要当她丈夫则必须是个圣人了!三岁小孩也知道,中国史上唯一的圣人生在春秋时代,再没有第二个了!

    “所以说我可以当朋友,不好当情人!”这也就可以说明如今恋爱的人是原颖人而不是她的原因了!

    “知道吗?小说会展示出作者的观感与内心世界。即使我们变再多花样也是走不出自己的性格,依然是那调调。初见你的小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为外表所苦的女人,然后你渴望命定之人的出现!一个温柔又敦厚的男子。”萧诺分析着。

    原颖人颇有同感的点头。

    “潜意识吧!想嫁人的女子心中都有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王子,只不过少了五官而已。其它皆备。”

    萧诺笑问:“为什么我们一见面总是在聊写作的事?”

    “那是因为读者大人们正如此希望。”

    小说故事中,总爱以误会来制造一些高嘲,以让相爱的男女在误会澄清后更加恩爱。

    但现实中,“误会”却是挺难安排的,尤其像现在,午餐约会变成了三人行,连急智如罗京鸿也忘了该随机应变!

    谁会想到秦宴儒会带原颖人前来?罗素与罗京鸿都傻掉了!这情况有什么误会可以制造?不知是秦宴儒太聪明,还是他们当真已走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连分开一下下都舍不得!

    他想要的女人正依在别的男人怀中——这事实象针般刺得罗京鸿不仅眼睛痛,连一颗心都快穿孔而亡了!以前纯想象还不至于那么难受,现在亲眼看到,却几乎承受不住!

    以前他总是以胜利者的睥睨之姿站在秦宴儒的位置上,接受挑战失败者眼红含妒的仇视、欣赏他人的挫败与不甘!如今角色易了位,他才知道他能活到今天实属奇迹!没有一个失意男人会不想杀掉他的情敌的!此刻他正想这么做,如果他手中有枪的话!

    原本躲在暗处拿着傻瓜相机决定当一天傻瓜的他,不忍见大妹对场面走样的无措,完全失控的情况,她那颗天才脑袋也会罢工。所以三人行成了四人行。

    “学长,好久不见,我以为今天公事的场面你会一个人前来,颖人是个作家,恐怕不太受得了一些数字、公式解答之类的乏味话题。”他完美的展现翩翩风度,以熟稔的口气直呼原颖人闺名,企图以这方式来回扎一下秦宴儒的心,以求公平。

    秦宴儒仅笑了笑,以一贯的诚挚回握他伸来的手。

    “颖人在台北的时候亏你多照顾了。不过,我已问过她的意见,她愿意陪我枯坐一天,也真委屈她了。”

    “才没有呢!”原颖人握着他的手臂摇了摇,更形亲昵却又含蓄的偎近他;只要能看到他,即使一天不开口又何妨?那来委屈之说。

    罗氏兄妹黯然的对看一眼;罗京鸿是失意又挫折,而罗素则是遗憾……要再去找一个优秀的数理高材生来合制个天才儿童不怎么容易,更别说品格这么好的。希望她在步入更年期之前能找到另一个!唉!

    四人在餐厅落座后,点了餐点,立即进入讨论的情况。专门又乏味的话题,门外汉自是介入不得。原颖人只是静静的托首凝睇秦宴儒专注认真的神情——世界上最帅、最迷人的男人是对工作抱持认真而专注的态度,一张再平凡的面孔也会因为专注而发光,迸发四射的魅力,让人失魂倾心!她当然不会要一个工作狂,不要命似的燃烧生命去堆砌事业,那种人说来还算得上有些变态。

    工作时全心全意,休闲时不必要记挂工作,全心休息,偏重一方或失了平衡都是不好的!

    然后她又打量起罗素。很典型的一个美人胚子,含有知性与现代感,一看就觉得是那种高级知识分子。美丽的面孔不曾刻意修饰,展露纯净自然的气质,又加上出身世家,贵气的举止威仪使她不至于沦为不修边幅的邋遢。

    在工作时双眼会闪动光采,完全不像乍相见时那种迷路的无措表情给人错觉。他们罗家四兄妹都是在上天眷宠下产生的俊男美女,看起来非常的赏心悦目。

    作家的一大通病,就是喜欢去分析他人的性格,去欣赏美丽的人种,来开发形容词以用在笔下人物的描绘。秦宴儒怕她会无聊,其实他并不知道,作家在人群中永远是最沉默的人,因为她忙着研判各色人种的表情,以及表情转变时带出的情绪,再衍生出自己独特的用语化为文字。

    她坚决不会去写真人真事的爱情故事,因为很难符合她对故事内容的要求。作家生来一颗天马行空的头脑,就决计不会采用现成的故事来搁置自己的大脑。可是观察他人的表情就不同,那好玩多了!人人都有五官,表情却变化得千奇百怪。就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罗京鸿,他不过是双眼微瞇,却立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已经无聊得快喊救命的心情,简直快要不顾形象的打起瞌睡来了。

    原颖人并不打算放任自己心软的去招呼他,因为他并不真正需要谁来安慰;他那种赌气的表情表示他相当在意她与秦宴儒的事。这种人太牛皮了,少惹为妙!不然怕是一时好心又招来纠缠。尤其近来罗公子大吃闭门羹之余,恐怕对萧诺死了心,在下一个目标未出现时,她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可是罗京鸿已经熬不住了,在呆坐了一小时又四十钟分之后,已是他忍耐寂寞的极限,一双桃花眼投射到她脸上。“我们去外面的花园走一走可好?”

    “呃……”原颖人想要拒绝,又不习惯当面给他难堪,毕竟目前他已不算在追求她了。再用以前不留情的面孔对待,未免失厚道。

    秦宴儒不忍见地无聊,鼓励道:“去走走也好,再一个小时就可以结束了。”

    颖人依了他,千依百顺得让老吃闭门羹的罗京鸿好生嫉妒。他今天一定要问清楚作家的大脑都装了些什么?居然舍第一男主角而去将就平凡配角!

    “我到底是那里不好?”

    走到花园的凉亭中,他面对她问着。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攸关罗大少往后人格自信心的建立与摧毁。

    原颖人楞楞的看他。

    “你又不作j犯科,怎么可能会不好?刚刚那个女服务生还一直偷看你,你不满意吗?”一个条件上等的男人居然会问她这种问题!

    罗京鸿一手撑住她身侧的柱子,拉近二人的距离。

    “我一直不明白你拒绝我的原因。”

    “每个女人都想嫁给像你这样的男人,但你们这种男人稀世少见,所以我挑平凡男子——这么解释,有没有让你感到安慰一点?”原颖人小心的哄他。接连两次受挫的男人需要听好话。她今天恰好尚未日行一善。

    他苦笑的摇头。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呀!棒棒糖哄不了我了。看在我苦追你两个月未果的份上,你老实说吧!”

    “可是老实话很伤人的!而且我早已说过了!”她不太好明指送他锅贴那几天的火爆脾气、口不择言,早说出了她的理想与拒绝他的理由。可是他固执得不肯相信。

    “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次,气话做不得准。”

    “好吧!”她在石凳上坐下,深思的看他。“我恨被搭讪,因为会前来对我行注目礼的男人都不会对我存正经的想法,只想玩一场没有责任的爱情游戏而已。”

    被她说中了!罗京鸿当时也是那想法,看来这傻大姐型的美女居然有这么敏感的心思,他到此刻才有些觉悟!

    她又道:“而且我是个很保守的人,玩不来都市人的手法;又希望当有朝一日,我结婚时会有一个全心全意对待我的丈夫。太好看的男人即使没有意思偷腥,也会有女人自动靠过来,何况你又如此有身价。我不愿冒险,许下了一生的誓约就要丈夫专为我所有。你做不到的,不是?”

    “难道你完全没有心动过吗?乍见时,人都是以貌取人的。”

    “没有。”原颖人遗憾又抱歉的看他。“因为你不正经的对我拋媚眼,又追了我到桓春。对你这种打猎心强的男人,我很怕。萧诺说我很保守,但在爱情上却要求主控权。

    宴儒算是我自己追求来的,我想,我需要的丈夫是会让我心疼又想照顾的那一种。我有一种渴望,想照顾他一生。“温柔的眼波,投射到餐厅内正专注讨论的侧影。

    他被打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这个女人的大脑有问题!罗京鸿终于忍不住向天空翻白眼!这女人怕被追求!他败在主动出手上!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由她先对他拋媚眼,他们才有希望成一对是吗??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