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
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
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
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手上拿着警棍和枪。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
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
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
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
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
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
“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
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
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
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诺顿暴跳如雷。
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
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
“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
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
“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
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
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
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
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不管它,继续爬。”
崔门的腿消失在洞口,一会儿,连脚也看不见了,只看到手电筒的光微弱地晃动。
“典狱长,里面的味道实在很糟糕。”
“我说不要管它。”诺顿叫道。
崔门的声音哀戚地飘过来。“闻起来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了,哇……”然后可以清楚地听到崔门把当天吃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
现在轮到我了,我再也忍不住,这一整天——喔,不,过去这三十年来的压抑终于爆发了,我开始大笑,笑得抑制不住,自从失去自由后,我还从未这么开怀地笑过。我从来不曾期望困在灰墙中的我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过瘾极了。
“把这个人弄出去!”诺顿尖叫着,由于我笑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还是崔门。我只是捧腹顿脚,拼命大笑,简直一发不可收拾,即使诺顿威胁要枪毙我,我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把他弄出去!”
好吧!各位亲朋好友,结果他指的是我。他们把我一路拖到禁闭室去,我在那儿单独监禁了十五天,尽管长日漫漫,但我并不感到无聊,我经常会想起那个不太聪明的可怜鬼崔门大喊“是大便”的声音,然后又想到安迪正开着新车、西装笔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在那十五天里,我笑口常开,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已经飞到安迪那里。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是从六七个人那儿听来的。我猜当崔门那天把中饭和晚饭都吐出来之后,他觉得反正不会再有什么损失,于是决定继续爬下去。他不用担心会从内外墙中间的通道掉落下来,因为那里实在太窄了,崔门得费好大力气才能推挤前进。他后来说他几乎得屏住呼吸才下得去,而且他到这时候才晓得被活埋是什么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发现一个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装置的瓷管,已经被打破了,崔门在管子的锯齿状缺口旁发现了安迪的石锤。
安迪终于自由了,但这自由得来不易。
这管子比崔门爬行的通道还要窄。崔门没有进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没有进去,我想情况一定糟糕得几乎难以形容。当崔门在检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锤时,一只老鼠就从管子里跳了出来,崔门后来发誓那只老鼠跟一头小猎犬一样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样,慢慢爬回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从那根管子逃出去的。也许他知道污水管是通往离监狱五百码外的一条小溪,因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监狱的蓝图,安迪一定想办法看过蓝图。他是个讲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经发现,整个监狱只有第五区的污水管还没有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不逃,以后就没机会,因为到了一九七五年八月,连我们这区的污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了。
五百码,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绵延将近半英里。他爬过这么远的距离,也许手上拿着一支小手电筒,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几盒火柴,我简直不愿想象,也无法想象,他爬过的地方有多么肮脏,还有吱吱乱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来跑去,甚至老鼠因为在黑暗中胆子特别大,还会攻击他。通道中几乎无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狭小的空隙足以让他挤过去,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许还得拼命推挤身体才过得去。换作是我,那种幽闭恐惧的气氛准会让我疯掉,但他却成功逃脱了。
他们在污水管尽头找到一些泥脚印子,泥脚印一路指向监狱排放污水的溪流,搜索小组在距离那里两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这件事在报上喧腾一时,但在方圆十五英里内,没有任何人向警局报案说车子被偷或丢了衣服,或看到有人捰体在月光下奔跑,更没听见农庄上的狗吠声。安迪从污水管爬出来后,就像一缕轻烟似的失去踪影。
但我敢说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后,诺顿典狱长辞职了。我很乐意报告一下,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走起路来一点劲也没有。他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肖申克,就像个有气无力地到医务室讨药吃的老囚犯。接替他的是高亚,对诺顿而言,这或许是最冷酷的打击吧。他回到老家,每个星期日上浸信会教堂做礼拜,他一定常常纳闷,安迪到底是怎么打败他的。
我可以告诉他,答案在于“单纯”。有些人就是有这种本领,典狱长,有些人就是没有,而且永远也学不来。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经过;现在我要告诉你我的想法。或许我在细节部分说得不尽正确,不过我敢打赌,就事情的大概应该八九不离十。因为安迪这样的人会采用的办法不出这一两种。每当我思索这件事时,我总会想起那个疯疯癫癫的印第安人诺曼登所说的话。诺曼登在与安迪同住八个月后说:“他是好人。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可怜的诺曼登,他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知道的时间也更早。安迪足足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才设法让诺曼登转到其他牢房,恢复单独监禁。如果不是诺曼登和他同住了八个月,我相信早在尼克松辞职前,安迪就逃之夭夭了。
我相信,安迪是在一九四九年开始他的计划,不是托我买石锤时,而是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时。我告诉过你当时他似乎很着急,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兴奋得不得了。那时我还以为他难为情,不愿让别人知道他想女人,特别是梦幻性感女神,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想错了,他的兴奋是别有原因的。
监狱当局在海报女郎背后发现的那个洞(现在海报上的那个女孩在第一任海报女郎丽塔·海华丝拍摄那张照片时,甚至还没出生呢),究竟是怎么来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安迪·杜佛尼的毅力和苦工,但是还有另外两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幸运之神眷顾和wpa混凝土wpa是指美国在一九三〇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成立的工作改进总署(worksprogressadistration),当时联邦政府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在公共工程领域提供了八百万个工作机会给失业人口……
关于幸运之神眷顾,我猜完全用不着解释了。至于wpa混凝土,我倒是好好查了一下资料。我花了不少时间,也花了不少邮资。我先写信给缅因大学历史系,他们给了我某人的地址,我又写信给那个家伙,他曾经参与wpa工程,同时参与建造肖申克监狱警卫最森严的区域,而且还担任工头。
位于这个区域的第三、四、五区牢房是在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七年间建造完成的。今天,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水泥和混凝土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发展”,就好像我们现在也不认为汽车或暖炉算什么了不起的技术进步一样,但其实不然。现代的水泥直到一八七〇年左右才发展出来,而混凝土更是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调混凝土的过程就和做面包一样细腻,可能会放了太多水或水放得不够,沙子和碎石的成分也可能太稠或太稀。而在一九三四年,混凝土的科学远不如今天这么进步。
从外表看来,第五区牢房的墙壁很坚实,但是却不够干,事实上,这些混凝土墙还满容易透水的。经过一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这些墙就变得很潮湿,甚至会渗出水来。有些地方已出现龟裂,有些裂痕甚至深达一英寸。他们会定期涂抹砂浆,黏合裂缝。
后来安迪被关进第五区牢房。他毕业于缅因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事实上,地质学成为他的一大嗜好,一定是因为非常合乎他极有耐性、一丝不苟的本性。一万年的冰河期、百万年的造山运动、千年床岩在地层底部相互挤压。“压力,”安迪有一次告诉我,“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当然,还有时间这个因素。
安迪有很多时间可以研究这些墙。当囚门关上、灯也熄灭之后,除了那堵灰墙,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看。
初进监狱的人起初都难以适应这种失去自由的生活,他们会得一种囚犯热,有些人甚至得被拖进医务室施打镇静剂。常会听到新进犯人猛力敲打铁栅栏,大吼大叫着要出去,喊叫声没有持续多久,就会响起其他犯人的唱和声:“鲜鱼来了,鲜鱼来了,嘿,小小的鲜鱼,今天有鲜鱼进来了!”
一九四八年,安迪初入狱时并没有这种失控的表现,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同样的感觉。他或许也曾濒临疯狂边缘。一瞬间,一向熟悉的快乐生活就不见了,眼前是漫长的梦魇,就像置身炼狱。
那么,他要怎么办呢?我问你。他一定努力找一些事情来做,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噢,即使在监狱里,让人分心的方法仍然很多。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像我曾经告诉过你的,有个犯人雕刻了耶稣的三个时期,有的犯人收集钱币,有的人集邮,还有人收集到三十五个国家的明信片。
安迪对石头有兴趣,连带的也对牢房的墙产生兴趣。
我想他最初的想法只是把名字刻在墙上,或是在后来贴美女海报的墙面上,刻几行诗来鼓舞自己。哪晓得竟然发现这堵混凝土墙意外的松动,只刻了几个字,便落下一大块。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手里把玩着混凝土块,看着这块剥落的混凝土沉思。不要老想着自己一生都毁了,不要老想着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把那些全都忘掉,好好看看这块混凝土吧!
很可能,之后的几个月,他觉得试试看自己能把这堵墙挖开多少,应该还满有趣的。他当然不能这么堂而皇之地挖墙壁,你总不能在警卫每周定期检查时(或是突袭检查时,他们每次总是会翻出一些有趣的东西,例如酒、毒品、s情图片和武器等),对他说:“这个?只不过在墙上挖个小洞而已,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安迪不能这样做,于是他想到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他不要小张的,而要大张的。
当然,还有他的石锤。我记得一九四八年替他弄到那个小锤子的时候,曾经想过如果要用这把锤子挖穿监狱的墙壁,大概要花六百年的工夫。没错,但是安迪其实只需要挖穿一半的墙壁——但即使混凝土墙非常松软,他用两把锤子,仍然努力了二十七年才成功。
当然,期间因为跟诺曼登同住而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只能晚上工作,而且是在三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之后,包括值夜班的警卫也进入梦乡后。然而拖慢速度的最大难题,还是如何处理敲下来的混凝土块。他可以把磨石布包住锤头来消音,但是敲下来的碎片要怎么处理呢?
我想他一定把混凝土块弄成很小的碎片,然后装在袖子里运出去。
我还记得在我帮他弄到石锤后,星期天的时候,我看着他走过运动场,因为和姐妹的冲突而鼻青眼肿的。他弯下腰来,捡起小石子……然后小石子就消失在他的袖口。袖口或裤脚翻边的暗袋是监狱里的老把戏。还有另外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可能看过不止一次,就是安迪在炎夏午后窒闷的空气中穿过运动场,没错,空气十分窒闷,除了偶有一阵微风吹过,掀起安迪脚下飞扬的尘土。
所以,可能他的裤脚还藏着不少花样。你把暗袋装满要丢掉的小碎片,然后到处走动,手一直插在裤袋中,然后当你觉得很安全时,就趁人不注意猛拉暗袋。当然裤袋里一定有一条很坚韧的线连到裤脚的暗袋。于是你一边走动,口袋里的碎片沙砾就在双脚间倾泻而下,第二次大战的战俘挖掘隧道逃跑时,就用过这招妙计。
一年年过去,安迪就这么一袋袋把混凝土碎片运到操场倒掉。历经一任又一任的典狱长,无数的春去秋来,他替典狱长服务,他们都以为他是为了扩张图书馆而这么做,我也绝不怀疑这点,但是骨子里他真正要争取的是独居一室的特殊待遇。
我怀疑他一开始真的有什么具体的越狱计划或抱了什么希望,或许他以为这堵十英尺厚的墙里面扎实地填满了混凝土,或即使成功地把墙挖通了,也只能逃到三十英尺外的运动场上。但是,就像我说的,我不认为安迪很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一定会这么想:我每七年才能前进一英尺,因此可能要花七十年才能把这堵墙挖通,到时候我已经一百零一岁了。
如果我是安迪,我的第二个假设是:我终究会被逮到,然后关禁闭很长一段时间,记录上也被画一个大叉。毕竟,他们每个星期都会来做例行检查,而且还有突击检查——通常都在晚上。他一定觉得他不可能挖太久,警卫迟早会查看丽塔·海华丝的海报后面有没有磨尖的汤匙柄,或把大麻烟用胶带贴在墙上。
而他对于第二个假设的反应一定是:管他的!或许他甚至把它当成一场游戏。在他们发现之前,我可以挖得多深?监狱是个非常沉闷的地方,在早年,海报还没贴好就在半夜遭到突击检查的可能性,说不定还为他的生活增添了些许趣味。
而我确实认为他不可能单靠运气就顺利逃出去,至少不会连续二十七年都这么好运。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在一九五〇年五月中旬,他开始帮哈力处理遗产继承税务问题之前两年,他的确运气很好,才没被逮到。
也有可能,除了运气好以外,他还有其他法宝。反正有钱能使鬼推磨,也许他每个星期都偷偷塞几张钞票给警卫,让他们不要找他麻烦。如果价码还不错的话,大多数警卫都会合作。只要荷包有进账,让犯人拥有一张美女海报或一包香烟也不为过,何况安迪是个模范犯人,他很安静,讲话有条有理,为人谦恭有礼,不会动不动就拳头相向。通常逃不过监狱每半年一次大检查的,都是那些疯疯癫癫或行事冲动的囚犯,这时警卫会把整个牢房彻底搜查一遍,掀开床垫,拆开枕头,连马桶的排水管都要仔细戳一戳。
到了一九五〇年,安迪除了是模范犯人外,还成了极具价值的资产,他能帮他们退税,免费指导他们如何规划房地产投资、善用免税方案和申请贷款,比专业会计师还要高明。我还记得他坐在图书馆中,耐心地和警卫队长一段一段检查汽车贷款协议书中的条款,为他分析这份协议书的好处和坏处,教他如何找到最划算的贷款方案,引导他避开吸血的金融公司,那些公司几乎是在合法掩护下大放高利贷。当安迪解释完毕时,警卫队长伸出手来要和他握手……然后又很快缩回去。他一时之间忘记了他不是在和正常人打交道。
安迪一直注意股市动态和税法变动,因此尽管在监狱冷藏了一段时间,并未丝毫减损他的利用价值。他开始为图书馆争取经费补助,他和那群姐妹之间的战争已经停火,警卫不再那么认真地检查他的牢房,他是个模范囚犯。
然后有一天,可能是一九六七年十月左右,安迪长时间的嗜好突然变得不一样了。有一天晚上,他把海报掀起,整个上半身探入洞里,拉蔻儿·薇芝的海报则盖到他的臀部,石锤的尖头一定突然整个陷入混凝土中。
他本来已经准备把几块敲下来的混凝土拿走,但是可能在这时候听到有东西掉落,在竖立的管子间来回弹跳,叮当作响。他事先已经知道会挖到那个通道吗?还是当时大吃了一惊?那就不得而知了。他可能已经看过监狱的蓝图,但也可能没有看过。如果没有看过,我敢说他后来一定设法把蓝图找来看了。
他一定突然明白,他不只是在玩游戏而已,他这么做其实是在赌博,他的赌注下得很大,赌上了自己的生命和未来。即使他当时还不是那么确定,不过应该已经有相当的把握了,因为他第一次跟我谈起齐华坦尼荷,就差不多是在那段期间。在墙上挖洞原本只是好玩而已,突然之间,那个蠢洞却能主宰他的命运——如果他知道通道底部是污水管,以及污水管会一直通往监狱围墙外的话。
现在,他除了要担心压在巴克斯登石头下的那把钥匙外,还得担心某个力求表现的新警卫会掀开海报,发现这个伟大的工程,或是突然住进一个新室友,或是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以后,突然被调到其他监狱去。接下来八年中,他脑子里一直得操心这么多事情,我只能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冷静的人之一。换作是我,在所有事情都这么不确定的情况下,我早就疯了,但安迪却继续赌下去。
很讽刺的是,还有一件事,我一想起来便不寒而栗,就是万一安迪获得假释的话,怎么办?你能想象吗?获得假释的囚犯在出狱前三天,会被送到另一个地方,接受完整的体检和技能测验。在这三天之中,他的牢房会被彻底清扫一遍,如此一来他的假释不但会成泡影,而且换来的是长时间单独监禁在禁闭室,再加上更长的刑期……但换到不同的牢房服刑。
如果他在一九六七年就已经挖到通道,为什么他直到一九七五年才越狱?
我不是很确定——但是我可以猜一猜。
首先,他会变得比以前都小心。他太聪明了,不会盲目地加快速度推进,想在八个月或甚至十八个月内逃出去。他一定一次只把通道挖宽一点点。那年他在除夕夜喝酒时,洞口可能有茶杯那么大,到了一九六八年庆祝生日时,洞口可能有碟子大小。等到一九六九年棒球季开打时,洞口可能已经挖得像托盘那么大了。
有一阵子,我猜想在他挖到通道之后,挖掘的速度应该快很多,因为他只要让敲下来的混凝土块直接从通道掉落就行,不必像以前一样把它敲碎后,再用我前面说过的瞒天过海之计,运出牢房丢掉。但由于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相信他不敢这么做。他或许认为,混凝土掉落的声音会引起其他人怀疑。或是如果他当时正如我所猜想,已经晓得下面是污水管的话,他很可能会担心落下的混凝土块在他还未准备就绪以前,就把污水管打破,弄乱了监狱的排水系统,引起调查。不用多说,如此一来,就大难临头了。
但我猜想,无论如何,在尼克松第二个任期宣誓就任之前,安迪已经可以勉强挤进那个洞口了……或是更早就可以这么做,安迪长得很瘦小。
为什么他那时候不走呢?
各位,到了这个地步,我的理智推理就不管用了,只能乱猜。其中一个可能性是,爬行之处塞满垃圾,他得先清干净,才出得去。但是那也不需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觉得,也许安迪开始觉得害怕。
我曾经试图描述过,逐渐为监狱体制所制约是什么样的情况。起先,你无法忍受被四面墙困住的感觉,然后你逐渐可以忍受这种生活,进而接受这种生活……接下来,当你的身心都逐渐调整适应后,你甚至开始喜欢这种生活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什么时候可以写信,什么时候可以抽烟,全都规定得好好的。如果你在洗衣房或车牌工厂工作,每个小时可以有五分钟的时间上厕所,而且每个人轮流去厕所的时间都是排定的。三十五年来,我上厕所的时间是每当分针走到二十五的时候,经过三十五年后,我只有在那个时间才会想上厕所:每小时整点过后二十五分。如果我当时因为什么原因没办法上厕所,那么过了五分钟后,我的尿意或便意就会消失,直到下个钟头时钟的分针再度指在二十五分时,才会想上厕所。
我想安迪也在努力克服这种体制化症候群——同时,他内心也有深深的恐惧,深怕经过多年努力,一切都成空。
想象有多少个夜晚,他清醒地躺在床头贴着的海报下,思索着污水管的问题,心里很清楚这是他惟一的机会?他手上的蓝图只能告诉他这条管子有多大和多长,但无法告诉他管子里面会是什么状况——他能否一路爬过去,而不会窒息?里面的老鼠是否又肥又大,会毫无惧色地攻击他?蓝图更不会告诉他污水管的尽头是什么状况。比安迪获准假释更滑稽的情况是:万一安迪钻进污水管,在黑暗和恶臭中几乎不能呼吸地爬了五百码后,却发现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铁栅栏的话,哈,哈,不是太好笑了吗!
他一定曾经设想过这种情况。如果他确实费尽千辛万苦爬出去,他有办法换上平常人的衣服,逃离监狱附近而不被发现吗?最后,假定他爬出了管子,在警报响起之前逃离肖申克,到了巴克斯登,找到了那块石头……结果发现底下空无一物呢?情况倒不一定像终于找到正确地点,却发现那儿已矗立一幢高大的公寓,或变成超级市场的停车场这么戏剧化;可能是一些喜欢寻宝的孩子看到了这块火山岩玻璃,把它翻过来,看到保险箱钥匙,把钥匙和火山岩都带回家当纪念品了;也可能十一月的猎人踢到那块石头,让钥匙露了出来,喜欢闪亮东西的松鼠或乌鸦把它叼走了;或是某年春水暴涨,把那堵墙冲走了,连带的钥匙也流失了。总而言之,任何一种意外都可能发生。
所以不管我是不是乱猜,有一段时间,安迪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如果你根本不下注,你就不会输。你问,他还有什么东西可输呢?图书馆是其中一样,监狱中那种受到制约、仿佛中了毒般的平静生活是另外一样。还有,他可能因此丧失了未来得以靠新身份再出发的机会。
不过他终于成功了,正如同我前面告诉你的。他终于大胆尝试了……而且,我的天!他成功的方式真叫人赞叹哪!
???
但是,你问,他真的逃脱了吗?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当他抵达那片牧草地把石头翻过来后……假定石头还在那儿,发生了什么事?
我没有办法描述当时的情况,因为我这体制化的人还活在监狱的体制中,而且预计还要过好几年的牢狱生活。
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九七五年夏末,其实就在九月十五日那天,我收到了从德州一个名叫麦克纳里的小镇寄来的明信片。麦克纳里就位于美墨边境。卡片背后写讯息的地方是一片空白,但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打心里头知道那是谁寄来的,就好像我知道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死去一样。
他就从麦克纳里越过边境。德州的麦克纳里。
好了,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简直无法相信,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竟然要花这么多时间,写满这么多页。我收到明信片后,开始把整个故事写下来,一直写到一九七六年一月十四日才停笔。我用掉三枝铅笔,还有一整本簿子。我小心藏起稿子,不过也没有多少人认得出我鬼画符的笔迹。
一边写着,一边勾起我更多的回忆。撰写自己的故事,就好像把树枝插进清澈的河水中,翻搅起河底的泥泞。
我听到有人说,你写的又不是自己的故事,你写的是安迪的故事,你在自己的故事中,只是个小角色。但是你知道,其实并非如此,里面的字字句句,其实都是我自己的写照。安迪代表了在我内心深处、他们永远也封锁不住的那个部分,当监狱铁门最后终于为我开启,我穿着廉价西装、带着二十块钱走出监狱大门时,会感到欢欣鼓舞的那个部分。不管其他部分的我当时是多么老态龙钟、狼狈、害怕,那部分的我仍然会欢欣雀跃。但是我想,就那个部分而言,安迪所拥有的比我多很多,而且也比我懂得利用它。
这儿也有不少人像我一样,他们都记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