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眼看着他们带上的干粮都要吃完了,有人熬不住了,想上去一趟。
袁焕看着所剩无几的水,同意了。
他们开始往回走,可是,更糟糕的事发生了,明明就只有一条路,他们不停的走着,可是走了很久,夜明珠还在,一直都在。他们知道,没有夜明珠的路才是他们回去的地方,可是,墙上明晃晃的夜明珠像是嘲笑他们永远回不去一样。
有人愤怒了,开始撞墙,想要把夜明珠抠出来。
夜明珠很容易就被抠了出来,可紧接着,麻烦也来了,夜明珠一离开墙就开始爆炸,然后墙裂了,地陷,拿着夜明珠的那人被炸死了,死不冥目。
后来,没有人敢动墙上的夜明珠了。
可夜明珠的爆炸像是另一个开端,就算不动那些珠子,它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自动炸开,时间不定或许是几个时辰,或许是几天,并没有规律。更让人心惊的是,每有一颗夜明珠自爆,前方就会多出一条路来,到现在,前面已经有二十八条路了。
袁焕等人被不同的路强行分开了,现在,袁焕走的这条路上,只有他一个人,饿了就抓地下的东西吃,不管是虫子还是其他,只人无毒的,都吃。他的水壶里还剩几口水,每当他渴极了的时候,就用水将唇打湿,他不敢多喝,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呢?
这条路真的只是陷阱吗?
袁焕曾想过将上面弄出一个大洞,这样就可以直接爬到地面上。很显然,他失败了,再硬的石头也砸不开上面的那层土。
这见鬼的地方!
尽管艰难,或是袁焕没有放弃,他凝神,他不会死在这里的,绝对不会。
——
柳阳县。
吴知坐在掌柜的对面,他一会就叹一口气,听得掌柜的脑门疼。
掌柜的一脸头痛的看着他:“你叹什么气啊?”
吴知绿着脸道:“唉,那个阔绰的少爷竟然走了!他竟然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之前还说要带我一起回去的!”
吴知一脸愤愤不平。
掌柜的扫了他一眼,道:“你不是说有山贼,跟着他们不安全,所以拒绝了吗?”
吴知顿了顿,狡辩道:“没有,我只说要想想,再说了,就算我不去,他们也可以帮我捎个信回去啊,就这么走了,太不仁义了,亏了给他们说了半天的书。”
掌柜的笑眯眯的说道:“他们可是给了银子的。”还给了百两,大方得很,这生意有来有往,不算亏欠。
吴知郁闷道:“我知道,我想让他们帮忙捎信,又没说不给银子,唉,他们走得太快了!”
掌柜的提醒道:“或许没走呢,说不定在客栈呢。”
吴知一下子站了起来,他眼睛发亮:“对啊,我可以去客栈找找。”
正说着,苏玉走了出来,天色不早了,茶馆已经关门了,掌柜的说要商量书刊的事,所以苏玉才出来了。
她出来的时候正巧听到吴知的话,便说了一句:“若他们被山贼抓到黑风寨去了,再将他们身上的银子搜刮出来,你那封信,可就逃不了。”
吴知面色发白。
苏玉提醒道:“不管是让谁送信,可千万别提银子的事。”要不,山贼会盯上的。
苏玉走到桌边,坐了下来。
掌柜的看到苏玉,很是热情,他热火朝天的与苏玉讨论起书刊的事项,苏玉提了几个关键的问题,掌柜觉得豁然开朗,直道苏玉脑瓜子灵活,他佩服不已。
另一边的吴知陷入了沉思,这捎回家的信该怎么写呢?
突然,吴知一拍巴掌说道:“有了,就说我有了妻儿,让他们接我回去。”这样一写,说不定他老爹会亲自杀过来。
好主意,好主意。
吴知乐滋滋的说道:“明天我就去外面找代笔先生。”他这一句话让苏主跟掌柜的注意全引了过来。
苏玉看了他一会,忍不住说道:“你找人代笔?你有信物吗?”
吴知低头看了眼腰间,那里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又摸了摸脖子,也是什么都没有,他这才记起,自己的东西都当掉了。
他默默的坐了下来,他一脸期盼的问苏玉:“那该怎么办?”
苏玉想了想,问他:“你就没有别的东西?”
吴知摇头。
苏玉忽然问道:“你爹认识你的字吗?要是认识的话,那……”
“认识!”吴知嘿嘿一笑,颇为自得的说道:“他说我的字跟鬼画符似的,我那十岁的小堂弟的字都比我写得好。”
这有什么可炫耀的?
吴知说道:“我回屋再写封信。”他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苏玉将嘴里的话咽了下去,她想说的是:就算你写了信,谁捎回去啊?
她又与掌柜的说了会话,之后,掌柜的心满意足的走了,他走前还特意跟苏玉说道:“厨房里买了鸡,熬个鸡汤,给你弟弟补补。”
苏玉跟掌柜的道了谢:“多谢您了。”
掌柜的摸着胡子,笑眯眯的走了。
苏玉去了厨房,药还在熬着,还得一会,晚上就不吃米饭了,北边吃面条馒头多,米倒是少些,晚上是面饼,苏玉自己和的面,自己捏的饼,她觉得自己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没办法,做多了就这样。
冬天的青菜并不多,常见的只有大白菜,可若是日日吃,也会腻。
做好面饼,苏玉开始杀鸡,鸡是活鸡,先杀鸡,再用鸡血用碗接着,同时要将热水烧好,等水开了,就将鸡放到盆子里,舀锅中的热水将鸡烫一遍,这样,鸡毛才容易拔。
苏玉将鸡洗干净之后,开始熬鸡汤,有姜,除了姜之外没有其他的调料,只是古代这鸡是家养的土鸡,就算只加一点盐,味道也是极好的。
这只鸡不小,熬了半锅汤,除了给高平与小宝补身子外,她跟吴知也能捞着半碗,多亏掌柜了。
看着浓郁的鸡汤,苏玉又想起了人参的事,不多赚些银子,她真是不敢开口买。
赚钱?
写话本?不行不行,她的毛笔字惨不忍堵,写出来的话本那书馆都不耐烦看。找人写?不靠谱,她现在还不能露面。
该死的黑风寨!
苏玉忍不住骂了一声,都是他们害的,若不是他们,她跟小宝阿平也不会被弄到这里来!若是呆在安定县,跟白家写了契约,只管拿银子便是!
对了,白家!
苏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只要拿着她的信物,就可以去银庄提银子,等等,可是,那白家的醋开始卖了吗?
苏玉的脸色一下子又黯了下去,若是白家还没有开始做这个生意,她压根就提不了银子!
唉!
鸡汤的香味越发的浓了,苏玉这发现灶中的火小了些,她拿了两根柴塞进灶里,灶中之前的一个烧了半截的柴突然断了,掉了出来,在地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印子。
黑印子……
炭!
苏玉呼吸一紧,炭,炭笔,她可以用这个写字,她的钢笔字可不丑,到时候只需交简体字变繁体字就行。
有法子了!
——
☆、197 换人
苏玉开始折腾灶中的柴火,她将烧了一半的柴火拿出来的出来,舀水一泼,柴火发出哧的一声,顶端烧过的那部份瞬间就变成了黑色,苏玉拿着它在地上画了画,不错,确实是炭!
苏玉将柴放到一边,暗道,等会就拿砍柴刀来劈了它,劈成小根的,这样才好拿。
鸡汤越发的浓了,苏玉揭开锅盖一看,已经好了,她鸡汤盛了些出来,最好的那全是好肉,这是给高平补身子用的,第二碗就是小宝的,仅欠于第一碗,剩下的两碗里面没啥肉,多是汤,这是她跟吴知的。
有得热汤喝就不错了,还还会挑呢。
苏玉正准备将汤端进去,那边,吴知闻着味就跑过来了,他使劲的嗅了嗅,苏玉道:“灶上的那个大碗是你的。”她说完就将肉最多的两个碗端进了屋里。
吴知看到碗里的没几块肉,他偷偷的揭开锅盖一瞧,呵,肉在锅里呢,他夹了几块放到碗里,然后端到屋里去了。
孰不知,锅上的除了鸡屁股之外还有鸡头鸡爪,还有内脏,所以苏玉才没夹给他,吴知第一个夹到的就是鸡屁股,他不认识,只觉得这肉比较大块,就挑进了碗里,味道嘛,不就是鸡肉的味道吗,好!没啥可挑剔的!
鸡汤,就着面饼一起吃,味道格外的香。
四人很快就吃完了。
苏玉将端中未添完的鸡汤盛了起来,放到碗柜里,她以锅里加了水,准备洗碗用涮锅用,这个灶有两个大锅,另一个大锅平常只作烧水用,苏玉将这边灶里的柴火夹到一半放到烧水的灶中,两个锅里面都盛满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