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麒麟[现代军文]

第50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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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麒麟有个不成文的节日就是新丁们入队后的第次生日,通常最倒霉的寿星就在于此,被人欺负得鬼哭狼嚎的还得负责买单。陆臻最近除了训练就是忙于研究选训的事,这是正式归在他名下的任务,他必须得尽心尽力,忙起来天昏地暗,自然忘了自己的生日。

    方进开始不太明白为什么夏明朗会放权让陆臻当这个头。可是后来看到陆臻焦头烂额地拉着他们开会,遍又遍,而他们可恶的队长大人总是三分怠慢地陪坐在旁,副戳戳动动,你不戳他就不动的死猪模样,方进忽然激凌凌从背上滚过道冷汗,心想着:他家队座可真是心疼他,这都好几年了居然也没起过心思让他去坐这头把交椅……

    他边胡思乱想着,边眼珠子乱转,夏明朗好似有所感应,转过头冲他诡谲笑。吓得方进头皮麻,差点钻到陈默怀里去瑟瑟发抖:队长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嘲笑你削人的手段单技术粗暴了。

    有些事陆臻忘了,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不会忘,而某位同志不会忘,事实上,作为确定关系之后的第个生日,夏队长还是颇为尽心地准备了番的,有位泡妞的祖师级人物曾经说过,你可以在年362天都忽略她,但是你得在那三天里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情人节,圣诞节,还有她的生日。

    陆臻虽然不是妞儿,可是人性总是互通的,夏明朗非常笃定地这样想着。

    陆臻在晚饭前遇上黑子来传话,他气喘吁吁地告诉他队长有急事在后山等他,陆臻心里嘀咕着这老妖又在耍什么新花样,边不敢怠慢地狂奔而去。

    夏明朗在峰顶某个风景秀美的地方,五月春暮,繁花似锦而开,陆臻看着那人转身,非常神经抽搐地联想到类似花间笑百媚横生这类天雷劫度般的词语,而由此痛心疾首地意识到他的审美真的相当有问题。

    于是,当夏明朗看到人的时候,陆臻正以五公里急行军的狂猛姿态满头大汗地冲向他,脸上却布满了诡异的笑容。

    夏明朗懊恼地拦下他:“干吗跑这么急?”

    “黑子,说你有急事。”陆臻扶着腰仰头大口喘气,夏明朗看着他的汗水从额角滚下来,路滑行,没在衣领里,此时此刻他的立场微妙,不由得心动神摇口干舌燥,然而回想起“黑子”这两个字,夏明朗在心里靠了声,心道我明明是叫徐知着去传话的,怎么那小子竟敢?真有种!

    “对了,什么事啊?”陆臻缓过气来。

    “其实,没什么事。”夏明朗扭捏。

    陆臻对于这种忽然召见又不说为什么的戏码已经久违,贸贸然再相见几乎有种穿越的味道,时之间没有郁闷只有兴奋,就好像是看到某位李鬼装李逵,忽然手里的板斧抖,果然不是铁打是木造,陆臻正想拍拍手说:你怎么还玩这出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真是……

    夏明朗忽然非常尴尬地瞧着他,目光闪烁,说道:“我给你准备了个生日礼物。”

    陆臻愣,嘴巴张成个o。

    作为位从列兵起步走向中校岗位的草根英雄,作为位生在大西北长在野战军的粗犷男子,夏队长毫无疑问地保留了部分底层兵匪气质中比较粗砺的习气,而这些通常被小陆少校鄙夷地称之为不懂浪漫。

    虽然夏明朗坚定不移地认为那根本就是扯淡,他怎么不浪漫了,老子跟你枪林弹雨里来去,浴血惊魂的简直浪漫死了,可现实是,如果你找了个小资的老婆,哦不,就当是老公好了,那么在某些关键的时刻你也就只能顺着他哄,所以这次夏队长豁出本儿去,为了验明个浪漫的正身,他学习了样乐器——

    口琴!

    陆臻张口结舌惊愕地看着他,先是说:啊啊啊,我要过生日了吗?哦哦,不对啊,今天是我生日啊!!

    然后加激动地拉着夏明朗:什么礼物什么礼物,长什么样的,什么样的……

    陆臻私心希望那是个可以长久留存下来的礼物,就算是个子弹壳也好,让他可以时常拿出来看看。

    “你,咳,反正就这样吧,你就当是心意。”夏明朗咳了声转过身去,陆臻惊奇地发现那三寸厚的脸皮居然都透出了点血色。

    夏明朗从袖子里把装备抽出来,用种慷慨就义般的神情吹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不要嘲笑,请严肃,不要嘲笑,对于个连简谱都不识的人,我们不应该要求。夏队长的本意其实并不是《生日快乐歌》这么简单,可无奈的是他没有办法用死记123、321的方法背下大段的谱子。所以,心意,就像是队长说的,大家都当是心意到了就好。比如说陆小臻同志,现在基本上已经感动得泪眼婆娑。

    夏明朗曲尽,用种我知道我自己死透了的表情豪迈地转过头,不期然对上陆臻眼泪汪汪的大眼睛。

    “你哭什么?”夏明朗吓跳,心道也没这么难听吧?

    陆臻专心抹眼泪,眼眶儿揉得红红地冲着他笑:“我开心不行吗?”

    夏明朗放心了,拿口琴敲他脑袋:“行啊,怎么不行。”他的声音很宠溺,他的心中却在感慨,这把总算是押对了。

    “新买的?”陆臻心怀激荡地把口琴从夏明朗手里抽出来,看到上面贴着崭新的胶布,黑色墨水笔齐整地标着:1234567,那些字迹还很鲜润,不过写了三四天的样子。

    “哦。”夏明朗抓抓头发,“第次碰这种玩意儿,走调了你担待。”

    “没关系,”陆臻低头笑,声音温柔如水,“你把音全吹错了也没关系。”

    “也不至于会全错吧!”夏明朗嘀咕。

    “事实上,”陆臻忍不住大笑,“你还真的就是全错了。”他指着那层胶布递给夏明朗看,“你贴偏了格,全部高了个音。”

    夏明朗顿时傻眼。

    “没事。”陆臻美滋滋地蹭着夏明朗的肩膀,“我很喜欢。”

    夏明朗沮丧地叹气:“你喜欢就好。”

    他遥望金乌西去,感觉自己倍儿苍凉。

    “这口琴送我了哦?反正看这样子你也不会再碰它了。”陆臻把胶布撕下来,想了想,又按原样错格贴了回去。

    夏明朗很不爽地“哦”了声,虽然效果显著,他还是觉得今天真是丢人现眼。

    陆臻随手把琴甩了甩,贴到唇上吹了段,夏明朗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会吹这个?”

    “好久没玩了,生疏了。”陆臻笑道。

    夏队长的不爽又加深了层:“没听你说过。”

    “你没问嘛,我还会弹钢琴呢。”陆臻眨眨眼,夏明朗郁闷到了极处,于是释然。

    “想听什么?允许你点歌。”

    夏明朗想不到要点什么,或者说,他并不介意陆臻吹什么,反正什么都好。

    陆臻想了想,忧伤而和缓的调子在他的唇边流淌出来,伴着西沉的落日红光,将暮春染出了几分秋初的苍凉萧索,夏明朗熟悉这调子,转过头看他。是《白桦林》,风琴的音质听起来与口琴有几分相仿,很适合改编做口琴曲,陆臻似乎早年练过,自己重新编了曲,副歌的和弦里垫了音节进去,听起来加寂寞哀凉。

    “怎么想起来吹这个?”夏明朗问道。

    “大学时候很喜欢这种歌,你也要允许我有……”陆臻飞快地抬头看了他眼,明亮的眸子里有过分闪烁的光。

    “怎么了?”夏明朗温声道。

    “前阵,就是你不在那会儿,我老是会想到这歌,就觉得……我连,我连刻着你名字的那棵树都没有,就算是你只是迷失在远方,我都不知道去哪里等你……”陆臻越说越低,渐渐不再出声,他不敢再动,生怕太的面部表情会让眼泪流下来。

    “以后不会了。”夏明朗仔细分辨了下风里的声音,确定四野无人之后终于大着胆子从背后抱住了他。

    “以后不会有这种事了,我死了也会回来,回到你这里。”

    风过林梢,唯有风,穿透荆棘,无可阻挡。

    陆臻听到沙沙的枝叶相碰声,他想起曾经喜欢的本书,那里面说最美丽的爱情到最后,是两个老人老到再也动不了于是起躺在床上,手握着手,说: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死了。(注1)

    在那刻他忽然想对夏明朗说,让我们发誓相爱用尽这生吧。

    可是故事的最后那两个人都没有活到老迈,个消失在大海,个自尽在人海。

    承诺是可怕的东西,人们总喜欢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其实那是最悲凉的心愿,大家都忘了上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生死离散,这是最无奈的现实,要如何握你的手,直到白发苍苍?

    陆臻抬手把夏明朗的手指握在掌心里,远处的夕阳已经与地面接在线,再近些,是基地浅白色的楼房,这是他们的土地,生活与战斗的地方。

    所以,陆臻心想,暂且先忘了未来吧,我只要现在。

    “想听我唱歌吗,我唱歌可不好听。”陆臻忽然说道。

    “嗯!”夏明朗毫不迟疑。

    其实何止是被迫听点歌,就算是陆臻现在想割他块肉,夏明朗大概也会说好。

    陆臻的歌声并没有他形容的那么不好听,那是干净清爽的很年轻的声音,温和而柔软却不单薄,像厚实的白棉布,安静地包裹,温暖的光滑的质感。低低的吟唱,青涩的,好像试探般的歌声,从《召唤》到《旅途》、《那些花儿》,夏明朗听到陆臻的心情慢慢好起来,扣在他胸口的手臂加了些力道,笑道:“你有很花儿吗?”

    陆臻无声笑得很灿烂:“那是,很很。”

    夏明朗把他的脸扳过来,问道:“那我是什么品种?”

    “你是我的树,而我,是你身边的另棵树。”陆臻专注地看着他,那是个安静而平和的微笑,眼睛很亮,黑白分明,而嘴角微微翘起,仍然是那个看习惯了的,永远自信干净的模样,可是眼底却凝了深黑的底色,明润而哀伤的。

    他说:“所以,我希望,我们不会被风带走,散落在天涯。”

    语言的魔力在于它可以描绘心灵的悸动,构建魔幻般的气氛,而有些时刻,当心灵自己就可以相互碰撞,当眼神代替了文字的交流,而心情再也无法找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无声的沉默中所有的情感奔流交错在起,那样的激烈,火热。

    无声地激吻,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中辗转,坚定地几乎是执拗地试图用这样赤/裸裸的厮磨来表达情绪。

    快乐与惶恐,坚定与不安,我的忐忑你在给我安慰,你的疑虑我试图为你抚平,种种微妙的难言的矛盾的情绪全部融化在个吻中。

    想要进入,用自己身体的部分进入到另个身体里面去,而同时,也期待着那个人同样地进入自己,这仿佛是人类来自亘古的习性,或者说,最原始的兽性。

    想要交换些东西。

    情绪,悲伤的,快乐的。

    信任,我的,你的。

    唾液甚至,血液!

    如此沉醉,忘乎所以,直到彼此的肺部再也不能供给足够的氧气,他们在分开时急促地呼吸,带着窒息似的轻飘飘地眩晕。

    夏明朗留恋地轻轻碰触着陆臻的嘴唇,单纯地,满怀喜悦地。陆臻睁开眼睛,看到地平线吞灭了最后道日光,暗金色的余辉勾勒出夏明朗的轮廓,如此熟悉,分不差。

    在那瞬间,他忽然渴望天长地久,于是偷偷咬紧了牙。

    “天黑了。”陆臻低声道,声音软腻。

    夏明朗转了转眼珠,忽然眼前亮,失声道:“完了,个食堂的人都在堵你。”

    陆臻迅速地醒过神:“那怎么办?这回要玩什么?”

    “灌酒,灌到醉为止,”夏明朗拉着他转身就跑,“完了完了,他们找不到人,等会能拆了你。”

    陆臻惨叫:“我不能喝醉啊!你定得帮我想办法。”

    “难得醉次,没什么大不了。”夏明朗安慰道,他也不敢犯众怒。

    “我喝醉了非礼你怎么办?”陆臻快哭了。

    夏明朗听得脚下软,差点跌个跟头,他想了想:“装醉,到时候我掩护你。”

    夜风轻盈地从发间穿过去,好像飞翔。

    陆臻看着夏明朗在黑暗中背影模糊的轮廓,动作流畅得像是在滑行,豹子般的姿态。他的手直握在他的手腕上,忘记放开,就这样拉着他穿过树丛,飞快地奔跑,带起飞扬的尘土。放肆的奔跑让人心胸开阔,陆臻忽然觉得他可以直这样跑下去,他的体力没有止尽,快乐也是。

    然而,在他们身后,遥远的灌木丛中慢慢起来个人,月光下面目模糊的脸上只看到双明亮的眼睛,闪着幽亮的光。

    夏明朗以种“看,我帮你们把逃犯给捉回来了”的英雄姿态把陆臻扔进了人群里,陆臻的咬牙切齿还没有来得及磨出声响,愤怒的人群已经把他吞得个渣都不剩。

    迟到的先罚酒,少啰嗦,白的红的黄的起,三杯又三杯,陆臻稍反抗,什么擒拿格斗都上了,捏着下巴往下灌,陆臻呛得七晕八素。眼看着夏明朗在外围,再看看徐知着也在外围,副袖手旁观你自求福的样子。

    陆臻醉到三分,豪气就上来了,他桌子拍,挥斥方遒,吼道:他妈的有种个个上,老子今天放倒少是少!

    众人顿时哄然,推杯换盏,拗劲儿上来,每杯酒都用尺子量好,你杯我杯,陆臻拉着没酒量的先磕,转眼就放倒了几个,有些人瞧着厚实没想到比夏明朗还不如,二两酒口就闷倒。陆臻想到夏明朗就是心头火起,拎着酒瓶,手里捏了把花生去找夏明朗死磕,夏队长手里握着两杯酒,笑眯眯地塞给他:“我敬你。”

    陆臻也不推辞,酒到杯干,入口才发现不对,酒味寡淡,不知道里面加了少水,夏明朗狡猾地冲他眨下眼睛。陆臻是聪明人,聪明人只有不为,没有不会,所以要说这喝酒的猫腻儿他知道的也不少,转头看今天整个中队都土high土high地闹得翻天,心知今天拼真本事是过不了关了,私底下悄没声地把小半瓶白酒塞给夏明朗,夏明朗会意,半晌,换给他瓶满的。

    陆臻尝了口,太上道儿了,这酒水比配得刚刚好,又有酒气,又没味儿,陆臻大喜,利器在手,江湖我有!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