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那天,天气终于放晴,我的脑袋却不晴。
「妳说妳愿意让我追了。」狄夕坚持,我则是死命地捍卫自己的名誉。
「你在作梦吧?这梦还真幼稚,怎幺可能会发生?」我逃避他盯着我看的眼神,决定以耍赖一招走天下。
他不怀好意一笑:「我有录音。」
我一时哑口无言,我忘了他是狄夕,老谋深算狡诈无比的狄夕,他是野狼,欺负人没在讲心虚的。
若我是美若天仙的小龙女,他就绝对是欧阳锋了,整个就是个毒人,而他居然还是杨过的爹,这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放出来听听啊。」我依然嘴硬,毕竟他有可能是唬人的,我不能随便就被他牵着鼻子走。
只见他从容地掏出手机,慢条斯理地按下播放键:「……『那幺,妳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机会追求妳,以便和妳携手走向未来了吗?』、『好。』、『乖女孩。』……」
那不是我,那绝对不是我啊!开什幺国际玩笑,那声音是合成的,绝对是合成的!我欲语泪先流,世界上再悲哀也不过如此。
「反、反正,追不追得到,还是个问题呢。」我双手抱胸,抬高了下巴以免自己居下风,无论如何,气势都不能输。
「我会加油的。」
「不需要!」我脱口而出,丢脸都丢死了。
「不加点油,怎幺把公主带回家呢?」
我嘴一瘪,很讨厌有人称呼我为公主,「公主」这词儿听起来就像成天无所事事只会「王子啊噗啾噗啾」地乱叫的废女,「女王」才是掌握权力的王者,不管怎样等级就是比公主高得多。
这是一个本质的问题。
「怎幺了?我的公主殿下?」
他白目地继续说,我转身就想离开,他却按住我的肩膀让我动弹不得,并将我翻回正面:「别生气嘛,妳不觉得公主就是要配王子幺?我们是天造的一对。」
是啊,公主确实要配王子,但我可不认为自己是公主,王子啊,女王我还看不上眼呢。
「我要回去练琴了。」我掰开他的五指,抚平被他捏皱的布料,面无表情地,连我自己都害怕,害怕我一个不小心弒了他。
「妳比赛曲是哪首?」他赫然问道,我深刻怀疑他现在是在扯话题。
「生日快乐。」
「……真的?」他似信非信,语带狐疑。
「当然是假的。」我唇角一勾,会相信也太蠢了。
他未有半点愠色,反而扯开笑容,拉着我似乎是在撒娇:「告诉我嘛。」我实在不愿琢磨这是不是在撒娇,因为我压根儿不想多思考他在干幺。
那个「嘛」字真是夭寿的恐怖。
他的声音像是裹了蜂蜜似的,我听了全身颤抖、耳朵抽筋,浑身不对劲。
「不要。」我真的要回家练琴了,与其跟他在这里瞎混,不如回家和我的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弹「琴」说爱,练琴的时间是永远不嫌少的。
「我弹萧邦的曲子。」他逕自说,我暗地翻了翻白眼,我可没问你啊先生。
我没答腔,趁他準备开始高谈阔论之际,我迈开长腿逃了。转了弯下了楼梯,我走进一楼的女厕。
「妳真美。」我对着镜子里的倒影说,右手平贴在镜面上,抚着自己在镜中的脸庞。
但属于我梁路庭的不会是灵异故事,顶多只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或是伟人传记之类的励志故事。于是镜中影像不会乱动,安稳地接受我的触碰。
我的手指无预警地在镜面上弹奏,是帕格尼尼主题变奏曲,大概是职业病吧。
弹了几个小节,我发觉自己这举动挺低能的,便放下手,开了水龙头沾几滴水又关上。
但这行为好像更为低能。
我索性走出女厕,四下张望了半晌,确定没有狄夕的身影,才大摇大摆地跨出大楼的玻璃电动门。
阳光冰凉地撒在我身上,我完全感受不到春天,对我来说冬天的阴影来留存,那是恐怖的记忆,而再过几个月会再次造访,一想到这我就头痛,但当然没有狄夕让人伤脑筋,天冷了还能盖棉被狄夕来了就……来了,没法藏了,他就像鬼魅那样阴魂不散。
上了公寓楼梯,开了门,进了房间,我将后背包随意扔在床上,掀开钢琴盖,拉开椅子,连一秒钟都不想耽搁便开始练琴。
敲下第一个音的瞬间,我想到我的古筝,她好久没被我好好宠爱了。
但我还是坚决与钢琴好好相处后再宠爱她。
古筝是我最乾净的记忆,她没有和比赛搅在一起,不像钢琴,有时候被逼着练到我会发疯,而在我练习古筝的过程,都是愉悦的、单纯的。
不知过了许久,我听到Ashley的开门声,我一听就知道是她,她有个转钥匙的习惯,很好认的,她却总说我有通灵体质。
「我买了鸡翅。」她放下背包,提着塑胶袋走向厨房,看,我不用看都知道她的模式。
接着她会问:「妳练多久啦?」
「我下午三点半到家。」我会这样答。
「三个小时。」
于是我知道,三个小时前我说要练古筝,三个小时后的现在我尚未开始,甚至连古筝上的布都还没拉开。
我还是爱钢琴的罢,不过和对古筝的爱不同。
「对了,狄夕说要追我。」我随口说。
「妳不是第一个让他这幺说的女孩。」她顿了顿又说:「真希望妳是最后一个。」
我耸肩,手指没停止练琴。
这是不是暗指我应该接受让他别再有机会在残害其他女孩?
噢不,拜託别让我这幺想,我会害怕。
很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