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发财抱住了盛庭琛的大腿。
“发财!”发财回过头瞅了我一眼,淡定地窜上了沙发,窝在了盛庭琛的身边,脑袋还讨好地在他的背上蹭了蹭。
居然连狗都叛变了!发财,你还有没有一点节操了?那狗粮可是我买的,花的可是我的大洋,发财你晓得不!
盛庭琛轻轻摸了摸发财的头,发财受用地哼哼两声,“真乖。”
“准备好了?我们下去吧。”盛庭琛见我出来,站了起来。
“哎,去哪儿啊?”
他看我一眼,“去了就知道。”
我跟在他身后低声腹诽了一句,不行,改天一定要换房门锁。
他回过头,盯住我,“你刚才说什么?”
“啊?”我往后倒退几步,干咳几声,“这个,今天天气真晴朗,啊哈哈。”
我被胁迫坐在了盛庭琛的车里,这软软的座垫,这给力的空调,车里还放着优美的音乐,上百万的车子就是跟我那二手小夏利不一样。我东摸西摸一阵,啧啧赞叹。想当年我老爹也是准备给我买一辆BMW7系的,但是当时我不听老爹的安排去矿上上工反而去倒腾化妆品,老爹一怒之下就只给了两万块钱让我买了辆二手小夏利。往事不堪回首啊。
“喜欢?”
“嗯嗯。”我猛点头。
“想开?”
“可以吗?”我的小心脏开始加速跳动,今天我的BMW梦要实现了么,盛总裁,淫真是好人!
盛庭琛冲着笑了笑,吐出两个字,“不、给。”
我脸上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而盛庭琛脸上的笑容呈越来越扩大的趋势。
真是黑心啊……不给开拉倒,坐着也挺舒服的,特别是这音响立体环绕声,微微震动着耳膜,那声音仿佛传入了胸腔,引起微微的共鸣。只是可惜,放的英文歌我一个字儿都听不懂,大学英语没过四级的人真是伤不起。
“这首英文歌是谁唱的啊,还挺好听的。”
盛庭琛淡淡地看我一眼,淡定道,“这是法文歌。”
“咳咳……”我干咳两声,转移话题,“那个,你这里有没有爱情买卖?”
他微微蹙眉,“没听过。”
“最炫民族风有吧?”
“没有。”
“《江南style》总该有的吧?”
他侧过头,微微一笑,“姗姗……”
“呃……啊?”神啊,忽然叫得这么肉麻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你刚刚说的这些我都会买好CD的。”他认真地看着我,“谁让我未婚妻喜欢听呢。”
我的心肝儿颤了颤,“盛,盛总裁……其实……”其实您还是别开玩笑了吧……
“怎么还叫盛总裁?”刚好前面是红灯,他停了车,侧过身子来,一本正经地看着我,“我们马上要订婚了,不是吗?”
“那……”我往后躲了躲,后背紧紧地贴在了门边,“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你应该叫我老公。”
老……老……老公!?我简直有跳车而逃的冲动。
“或者,叫我庭琛。”他思考了一会儿,“嗯,叫我琛琛更好。”
“呵呵。”我冲他咧嘴一笑,“那,那就庭、琛吧。”咬牙切齿。
额滴神啊,额错了,额真的错了,额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上错车,如果额不上错车,我也不会遇见盛庭琛,如果没遇见盛庭琛,额也不会沦落到这么一个伤心的地方,如果不沦落到这个伤心的地方,额也不会莫名其妙被卖出去了……
“乖。”盛庭琛自然无比地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浑身打了个冷颤,总觉得他这动作像是在摸我家发财。
终于到了会所,我摸摸被饿扁的肚子,欢欣愉悦地跟着盛庭琛走下车,以为前面终于有一顿丰盛的午餐等着我,我看着盛庭琛的背影,心想,他人虽然禽兽,但有些时候还挺贴心的嘛,知道人家饿了就带人家来吃东西。
“拿着。”
我低头,看着他手中的网球拍愣住。
“拿着啊。”盛庭琛将网球拍塞进我的手里,“本来今天早上我是想约你出来一起打球的,但是你挂了我的电话,所以,只能改成中午了。”
我弱弱地抗议,“但是……我连早饭都还没吃哎……”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我,“没关系,打两个小时刚好可以吃中饭了么。”
报复!赤裸裸的报复!他盛庭琛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居然跟我一个小女子计较,太没人性了!我发现我连发财的待遇都比不上,发财早上可是吃得饱饱的啊。
勉强打了半个小时,我觉得我的手软了,脚也软了,看东西眼睛都发花,走两步儿都想栽倒。怎么办,我肚子饿,咕咕……咕咕……真的好饿……
“看球!”盛庭琛一个球猛力地打过来,饿得头昏眼花的我眼睁睁地看着球朝我飞过来,近了,近了,更近了。
砰!
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摸摸鼻子下流出来的红色的粘稠的液体,呵呵两声,如愿以偿地倒在了地上。
“姗姗!”将晕未晕之时,我听到盛庭琛焦急的呼叫,我感觉我的身体被他轻松地抱起,有清凉的风吹过我的脸颊,我闭上眼睛,仿佛回到年少最初那一段时光。
第一次遇见周生生是在初春的清晨,我坐在卡车后面,抱着一个旧冰箱,身旁是锅碗瓢盆等各种杂七杂八的家具。是的,我老爹发迹之后,搬了家,搬到了周生生家隔壁。
一扇门打开,我看到周生生手里拿着一个篮球,迎面朝我走过来,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灰色的长裤,还有一双当时最时兴的耐克球鞋。清晨的光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圈淡淡的光晕,美若神祗。
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我的心在狂吠,帅,太帅了,我这辈子跟定他了。
但是,下一秒,我的妹妹,金况况,从卡车上走了下来,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一头漂亮的黑发垂在腰际,像一个漂亮的小公主。周生生停住了脚步,他的眼睛胶着在了金况况的身上,就像我的眼睛胶着在他的身上一样。
我跳下卡车不顾我老爹的呼喊跟踪他跑到了篮球场,他打球的样子可真是帅啊,就连他额头上的汗珠都是这么得晶莹剔透。
“哎!小心!”
就在我发花痴之际,我被一只篮球迎面砸倒,但是悲催的是,我没有被砸出鼻血,事实上,被球砸出了鼻血怎么都比被球砸出了两串黄色的,黏糊糊的鼻涕要好很多。
我的王子,我多想美美地与你相遇,但是却偏偏被你看见我最猥琐的模样。
那一天开始,原本短发的我开始蓄发,我开始和金况况一样穿白色的裙子,我开始跟在金况况身边,只为了周生生能偶尔,偶尔看到我。但是,即使三年后我的长发及腰,我穿着跟金况况一样的衣服,我学着金况况那样温柔地笑,周生生依然没看到过我,永远没看到过我。
我从十三岁开始爱着他,一直到我十八岁那一年的夏季。
周生生原本可以上清华的,但是他为了金况况改报了上海的一所学校,而我为了周生生,填了上海的一所小三本。高中毕业那一天的晚上,我鼓起勇气准备向周生生告白,但是我却意外听到了周生生对金况况的告白。
周生生对金况况说,“我愿意等你,等你一辈子。”
我也很想对周生生说,“我也愿意等你,等你回头看我一眼。”
十八岁的夏天,我喝下了老爹的小半瓶茅台,晃晃悠悠闯到了街上,撒酒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那一夜的事情我一点都不记得,但那一夜留下的印记却一直留在了我的额头,一道浅浅的伤疤,月牙形的。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放弃了模仿金况况,破罐子破摔,做回了猥琐三俗大脑脱线的金姗姗。
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尸在医院,鼻子上贴了一块硬硬的膏药。我环视四周,这是医院么?肿么这么豪华,这装修太上档次了!我心情愉悦地拉开丝质窗帘,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盛庭琛那瘟神不在身边,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口牙。
左蹭蹭右摸摸,我收拾了一下我的东西,准备走人。
“哎,小姐,等等,你医药费还没付呢。”走廊上,一个端着药盘的护士拦住了我。
盛庭琛这个肇事者居然不给付医药费,太丧尽天良了吧,资本家果然吃人不吐骨头。
“多少钱?”我站在收费窗口,拿出了我干瘪的钱包。
里边坐着的白衣天使冲着我微微一笑,“您好,一共一万三千二百四十八块零八毛。”
WHAT?!
“怎么这么贵?”
“您住的是VIP病房,用的药也是国外进口的,所以……”
我低头看了一眼钱包里的一张毛爷爷,还有五朵菊花,心头翻滚了几秒,淡定地朝着白衣天使笑了笑,“请问你们这里招护工么?”
最后还是女王大人把我赎了回去,我伏在女王大人怀里嘤嘤哭泣,“呜呜,你说我怎么这么惨,怎么这么惨。”
“你别以为哭得惨一点就可以不用还钱。”女王大人拿出一张白纸,“写张欠条吧,我亲爱的室友。”
嘎……我的哭声戛然而止,擦了擦眼角并不存在的泪珠,朝女王大人抛了个媚眼儿,“嗯……亲爱的,咱们什么交情,哪用得着打欠条啊,你说是吧?”
“不还钱,就没有交情。”女王大人义正言辞。
我泪,默默地打好欠条,心内默默发誓,一定要找肇事者拿回这笔巨款!
我打开手机,找到“禽兽”拨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