慵懒地斜倚在沙发里,醉意熏然,想来是喝的不少,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向叶贝贝的方向伸了出来。
叶贝贝很佩服江越舟的这点,他无论喝得怎样多,仍会衣冠楚楚的,完全不像有些男人,一喝多了便借酒装疯,邋遢失态。
但是现在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如此随便的瘫坐在沙发里,还真的是有些不协调。她走到他的面前,柔声的说:“我先去给你到杯蜂蜜水,然后去给你热醒酒汤。”
“过来!”江越舟不容拒绝,夹烟的指伸到茶几上,无声将烟头熄灭。
叶贝贝刚站到江越舟的面前,他一伸手就把叶贝贝搂进怀里,插进她发间的手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他离她的脸只有几寸距离的黑眸里依然闪着暗沉的光,带着一丝挣扎过后的疲倦,以及一点她无法明白的慈悲悯怜,他的生音暗哑低沉:“叶贝贝,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随后将她紧抱在怀,轻缓地抚摩着她的后背,半响,唇瓣微蹭在她耳际。叶贝贝将头靠着他的肩上,闻着熟悉的阳刚男人味道,那是只属他才有能让她依恋的独特气息。
无论她怎么心性豁达,无论她怎么善于自我安慰,但她终归是个女人,一个深爱着江越舟的女人,在没有看见江越舟之前,她的潜意识也是盼望的,希冀着他回来给她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当她看见他,当他拥抱她,亲吻她 ,她还是没用的弃械投降。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庸人自扰。
叶贝贝知道自己是因为爱,变的卑微,变得迁就,她的想法越来越隐忍,婚姻的过程里他有没有别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她身边,至少,目前为止他的妻子是她。
江越舟伸出长臂将她拦腰揽起,他的身躯异常炽热,叶贝贝的双手似自有意识般悄悄爬上他的脊背,轻轻把他抱住。
他火热的手指抚上叶贝贝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叶贝贝因为洗过澡打算睡了,身上只穿了一件睡袍,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歪下身子的江越舟把她半压到沙发里,动弹不得。
叶贝贝闭上眼睛,却半天等不到江越舟的进一步行动,听着他的呼吸渐渐沉稳,原来竟是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在自己身上的江越舟,心底变的软软的,他极少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疲惫的一面,此时脸上的神情安宁得近乎有点儿不真实。
将近三年的婚姻关系,她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肆无忌惮的打量他,闭上眼睛的江越舟没有了平时的严肃冷漠,少了心机,没有防备,像副画像和雕塑一样,漂亮而无害。
叶贝贝费劲地将自己从江越舟身下挣脱出来,没有再去惊动,从卧室里拿出枕头和被子,替他脱掉外衣,裤子和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露在外面的四肢,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
安顿好江越舟后,她才躺倒床上。她一向入眠慢,经过江越舟这么一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起今天高群芳说起的江越宁,如果没有江越宁,她现在也许不会是江越舟的老婆,不会是他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的出身绝对是书香门第,爷爷是晚清世宦名门,家族显赫无比,到了民国开始担任b大的校董,后来到了父母这里,也都是b大的教授。
也许是受家庭的熏陶,她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十六岁就以货真价实的成绩考上了b大,二十岁那年已经开始准备考研究生。
学校里的同学都称她为天才美少女,其实她知道,这跟天才不天才的没有关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学习比别人好一些也是正常的。
其实认识江越宁的那个黄昏,跟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两样。
下了课,叶贝贝飞快骑着自行车往教职工宿舍区而去,头发被风吹乱,她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伸出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
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都不高,清一色的六层,因此没有电梯,她一路小跑的上了楼。冲进四楼的家里,她第一件是两只脚互相一搓,然后用力一摔,将鞋踢下,光脚跑到临近的饮水机旁,接了一大杯凉水,大口大口的喝下,然后用手抹了一把前额上亮晶晶的汗珠,大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在她抬头看向爸爸或者妈妈会出现的地方——书房门口时,不禁愣住了,下午的阳光明亮温暖,照耀得书房门边如被金沙覆盖,一个白衣长裤,面如冠玉,身段修长匀称宛如模特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金色的阳光中那俊美的轮廓仿佛老电影里的一幅静默的剪影,有着迷人而致命的吸引力。
男子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叶贝贝,然后慢慢勾起嘴角,微笑起来,看着他的笑容,叶贝贝感觉有耀阳的七彩光晕从他周围散发出来,动人心魄。
b大一直是出美男的地方,从小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叶贝贝,对帅哥其实是有免疫力的,但再怎么习以为常,惊艳之色还是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当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急忙低下头。
“贝贝,说你多少次,你又这么没规矩!”带着眼镜,风度儒雅的叶之初教授从书房里面走出来,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光着脚,嘴边还有没来得及擦去的水迹,以及横躺竖卧在门口的两只球鞋,女儿每天回家都会上演的动作,如同在他眼前重现。
书香门第的叶之初教授自然最是讲究家教和礼仪的,但是他对这个宝贝小女儿难免纵容些。
叶之初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比女儿大五岁,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了,现在仍然留在国外。他们夫妻身边只有这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儿,因为叶贝贝相貌好,人又上进,在这个教职工家属区的孩子堆里,很给他们提气,平日自然要宠爱娇惯一些。
第七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好在叶贝贝并不是持宠生娇的孩子,在人前她的礼节教养都是无可挑剔,只有在他们夫妻面前时,才会表现出二十岁女孩子特有的跳脱与乖张。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时候家里会有个美男,从未碰到此等糗事,一时大窘,低着头,微红着脸走到门边找拖鞋穿上,低头时不经意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我这个女儿,真的被惯坏了!”叶之初虽然嘴上自责着,可是看着叶贝贝的眼神中却是带着笑意的,“来,贝贝,这是江越宁,以后跟我读博,叫师兄。”
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就是江越宁,这几天弄得他们b大风云突变的人物!
江越宁的大名这些天不断的在叶贝贝耳边回响,简直可以称上如雷贯耳,就连自恃清高的高群芳也开始对江越宁津津乐道。
江越宁,本市江氏家族的二公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对东西方文化有着深刻的研究, 据说曾经以一个华人本科生的身份被常青藤校方破例特许,在高级别学术讨论会的大礼堂里作过东方文学的专场学术报告会。
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不但身家显赫,英俊优秀,还气死人的是个运动健将,刚刚率领着b大的篮球队夺得了b市大学生校级篮球赛的冠军,让b大男蓝终于扬眉吐气的甩掉了千年老二的帽子!
这样的男生,谁能阻止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的步伐!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活人版的白马王子,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江师兄好!”她此时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就丢人吧,还在一个这样优雅高贵如王子般的人面前丢人,她窘迫之下,匆忙的跟江越宁打了个招呼,一转身,便低着头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江越宁继续含着笑,站在那里,看着叶贝贝衣袂翩飞的跑走,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美好的身影,仿佛发现稀世珍宝。
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子,有一双如黑宝石般不含一丝瑕疵的眼睛,眼神中散发出莹莹然的光华,而那窘迫的笑容又带着无比的纯净和率真,映着明媚灿烂的阳光,却比阳光还要明媚。
江越宁一直是天之骄子,围绕在他身边清纯的,靓丽的,妩媚的女孩子无数,向来眼光如炬在情感上极其挑剔的他,这么多年还真的没发现能打动他心的女人。借用亦舒的一句话,这些女人柔则柔矣,美则美矣,美得没有灵魂。
可是他对叶贝贝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四年,从未有过的。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悸动,她的人犹如一潭碧水,将他的灵魂,完全吸入。
从这天开始,素来眼高于顶的江越宁,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叶教授家里,目的只有一个,叶贝贝。
随着他频繁出入,叶教授家里彻底的热闹起来,无数桃李争相盛开。当然,这些求知若渴,热血的同学中女生居多。
家里突然出现的这种空前高涨的热烈气氛,让叶贝贝都觉得可怕。在几次围观后,叶贝贝发现,每次江越宁那挺拔俊伟的身影进来,屋里面原本还在叽叽喳喳的女生们都会挺胸抬头,立刻婷婷玉立起来。
叶贝贝好笑之余,善解人意的躲了出去。
她并不在意江越宁,不是因为江越宁没有吸引力,而是像江越宁这样的男人她见惯了,俊美,博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自己的哥哥就是这样的人物。儒雅英俊,她的父亲年轻时也是这样的人物,还有从小见到大的身边的这些叔伯辈们,此类先例身边有很多。
虽然江越宁比他们都出众,都迷人,可是因为经常可以看见这样气质的人,她就觉得没什么新奇的了。
江越宁那么聪明的人,自然看出叶贝贝对自己的回避或者不在意, 但他相信好事多磨,他愿意付出从没有的耐心和爱意,因为自己等了二十多年的srigh终于出现了。
他开始想方设法的了解叶贝贝,接近贝贝。只不过,学中文的人,总是太浪漫了些,他只是想着慢工出细活,想着总有心到佛知的一天,并没有把自己的爱意明明白白的直接告诉叶贝贝。
江越宁的胸有成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在追求叶贝贝的事情上,得到了叶贝贝父亲叶之初和母亲冯秋鸿的默许。冯秋鸿是b大理工学院的教授,年轻时也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只是身上有着学理工科人特有的严谨理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清冷。
对于祖上出过几辈翰林的叶家,现在的一些亲戚也是要么在高校执教,要么在学术界担任要职,如此的世代礼仪之家,叶之初和冯秋鸿在女儿的婚事上自然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不过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朱门对朱门,柴门对柴门,而是要跟他们一样的书香门第。
江越宁这个孩子虽然出生豪门,但是他们知道,江越宁家里的一切经济运作和涉外交往都由他那个名声赫赫、无所不能的大哥江越舟一肩挑。
叶之初和冯秋鸿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还是依然知道江越宁那个能力超长,精明练达的大哥的,江越舟不仅做生意厉害,做人更是厉害,是b市人大代表,经常上新闻的。叶之初也曾当选过人大代表,跟江越舟有过几面之缘。
江越宁因为有了一个这样独挡一面的哥哥,他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跟他的那个家庭几乎没有太大关系。
比较难得的是,江越宁并不依仗自己的家世,做哪些花花公子的行径,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风流轻浮,为人谦和有礼,有才,却不恃才傲物,一派潇洒飘逸的文人气度
为人处事向来自命清高的夫妻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儒雅的内涵,王子一般尊贵气度的年轻人,在看见他追寻着女儿的眼神里,透着没有一点儿掩饰的喜爱时,他们都能看得出江越宁的情意。
在叶之初和冯秋鸿的眼里,只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才能配的上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宝贝女儿,以江越宁的才华相貌是他们当仁不让的东床之选。
对于父母和江越宁的这些想法叶贝贝一概不知,她还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她的考研准备。只是她慢慢的发现,在她和高群芳经常出现的大礼堂,图书馆,自修教室里总是能遇见江越宁。
第八章郎有意
江越宁每次都会彬彬有礼的跟叶贝贝和高群芳打招呼,然后和蔼可亲的跟她们聊天,说笑。叶贝贝在江越宁那张万人迷的脸前,偶尔也不免也要被逗得昏头转向,但是却没有心头鹿撞的感觉。
她看着身边笑的花枝乱颤的高群芳,想她如果跟江越宁在一起,也算是般配的。
可是高群芳每次都幸福不了太久,总会有无数美女巧好出现,围在江越宁身边讨教各种关于文学方面的问题,一个个甜美大方,大方的媚眼横飞,爱慕之心丝毫不加掩饰,气的高群芳直翻白眼,冲着叶贝贝不满发泄:“春天终于来了!”
叶贝贝看着江越宁,此时的他就如同会发光一样,熠熠生辉,在女孩唧唧喳喳地围绕下,江越宁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
江越宁在对叶贝贝进行一段时间的围追堵截后,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靠近叶贝贝一步,反而被随时会出现的层出不穷的女生们给隔开了。
苦恼的他终于发现跟叶贝贝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高群芳,堪称一支很具潜力的绩优股,只要善加利用,她自然会在自己追求叶贝贝的路上提供最大的帮助。
江越宁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具有江家人机智地潜质的。
他利用自己的人脉,给下面的师兄师妹们拉了个赚钱的活,有些人想评高级职称,已经在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但是自己又没时间写,于是就请些文学院文笔出众的师生,给他们当枪手,而且薪酬可观。考虑到叶贝贝是外语专业的,他还特意为她量身定制了两本外文书稿。
他把这个消息透漏给高群芳,她立刻踊跃报名,随后又自作主张的给叶贝贝抢了个名额
因为这个工作,江越宁经常要跟这几个枪手师弟师妹们聚在一起开会,每次他都会大方的请客,带着他们一起吃饭,聚会,参加各种活动,每次活跃的高群芳都会参加,而只要高群芳参加,她自然会把叶贝贝拉来。
一来二去,他们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只要是业余时间就会聚在一起。
这天去报告厅听金庸的讲座,江越宁利用自己搞到的贵宾票,给自己和叶贝贝弄了个相邻的座位,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叶贝贝身边。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靠近叶贝贝,闻着她身上少女特有的淡淡的清新气息,金庸先生的语言魅力如同对他失灵了一样,只是心神激荡的傻傻的坐在那里,如同第一次约会的惨绿少年。
他无数次用余光偷偷瞟着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金庸身上的叶贝贝,看着她那近在眼前的粉嫩嫩的面颊,真想用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轻轻一碰就会滴出水来。
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心动感觉,超越了心跳。让他产生一种与她相守一生的渴望,他就这样像着了魔一样,难以自拔的迷恋着叶贝贝。
听过讲座出来后,江越宁又说请客,带着这群心情振奋的人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吃饭。
大家都嘴里喊着要阔少放血,可轮到点菜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下手了,尤其是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文静秀气的,点的除了水果沙拉就是青菜,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江越宁见此,很少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叶贝贝看了心下大喜,水煮肉片,辣子鸡丁,香菇炒肉,沙锅羊肉,基本都是她爱吃的。大家一边吃喝,一边热火朝天的议论着刚刚结束的讲座,欢声笑语。
江越宁坐在叶贝贝的对面,不时的用他黑漆漆的眸子瞄着叶贝贝,叶贝贝吃饭的姿势很好看,不太说话吵嚷,一看就是家教很好。
江越宁的好朋友向子路笑着问:“你们女生都喜欢金老爷子笔下哪个男人?”
女生们有说喜欢郭靖的,做人憨厚,做事精明,最重要的是对妻子从无二心,嫁人就该嫁这样的男人。
也有人说喜欢杨过的,英俊倜傥玉树临风,对爱人生死相许、忠贞不渝。
“贝贝,你觉得金庸笔下哪个男人比较有魅力?”江越宁的语声低缓得悦耳,宛如大提琴在悠悠奏鸣。
低头吃菜的叶贝贝本来没想参加到 这个活动的环节中,听见江越宁问她,她抬起头,见桌上有好几位男士都在以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叶贝贝人聪明,长的也不错,从小就有小男生喜欢她。但是拜身边那个阴魂不散的混世魔王所赐,从中学到高中,没有一个男同学敢追求她,见到她都低眉敛目的,如果多看她一眼,就会惹来天大的麻烦!
她上大学那年,魔王终于慈悲的给了她喘气的机会,去祸害外国人了。
在大学校园里,她这种模样清纯甜美,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简直就是老少通吃的对象,加之她是大名鼎鼎的叶教授的女儿,哪个男人能不喜欢青春可爱的小公主!
因为有人追,自己又不想太伤人,叶贝贝慢慢的学会了用装疯卖傻不动声色的将对方的爱意掐灭在萌芽状态。她平时可以和这些人一起谈笑自如,但总会给人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感。
她的父亲严谨的叶教授也看出了女儿的的苦恼,于是放出话来,他的女儿一定要读完研究生才能交朋友。所以除了几个自认条件不错又冥顽不灵的人外,大多数追求爱慕者都只能望美兴叹。
叶贝贝看着众人探寻中带着兴奋的目光,忽然有所领悟,笑了一下:“我喜欢一灯大师!”
桌上众人立刻爆笑起来,江越宁一双深邃漂亮的眼睛,含笑看着叶贝贝,这个小丫头还真是个滑头!
眼泪都笑出来的高群芳,在好不容易止住笑后,立刻卖友求荣,对江越宁爆料,“贝贝喜欢萧峰,从小学就喜欢!”
叶贝贝气的都想回头抽她个白眼狼!还有这么重色轻友的人!
“萧峰?”江越宁微微皱皱眉,叶贝贝怎么会喜欢萧峰!
他还没有开口,早有嘴快的向子路说:“贝贝,你喜欢萧峰可不好,萧峰这个男人确实是个大侠,可是在他心里有很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说仁义,仇恨!”
“是,我知道喜欢萧峰不对,所以后来痛改前非,开始喜欢一灯大师了!”叶贝贝面色严肃的检讨自己的,如同浪子回头。
屋里人再次哄堂大笑,江越宁也开心的笑了起来,他爱的女孩,是那样的天真无邪,又是那么的灵动慧黠,他一定要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还有自己满满的爱全都给她。
第九章重色轻友
高群芳见江越宁连着吃了两次辣子鸡丁,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失时机地说:”这里的辣子鸡丁味道淡些,我觉得还没有我做的好吃呢!”
叶贝贝听她嗲声嗲气的这么说,想起她做的那道串了烟的辣子鸡丁,一个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
高群芳在桌下急忙踢了她一脚,”啊……”叶贝贝一声惨叫!
”怎么了?”众人关切地看过来,叶贝贝可是他们所有人的小师妹,也是这里大多数男生暗恋的对象。
而江越宁竟然站了起来,皱着眉头看过来,“贝贝,你怎么了?”
叶贝贝无辜的转头看向高群芳,高群芳脸都有些红了,神色紧张的对她不住的挤眉弄眼,叶贝贝慢悠悠的喝了一口饮料,脸庞莹莹生光,小声说道:“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众人吁了口气,江越宁也放心的落座。
“死丫头!有那么疼吗?你是故意的!”高群芳小声嘟囔,放在桌子下面的手刚要拧叶贝贝,“你再掐,再掐我就揭露你的丑恶嘴脸!”叶贝贝悠悠的说道。
高群芳一想到自己的淑女形象,急忙正襟危坐,如同白雪公主她后妈一样,勉强微笑说着体贴的话:“贝贝,你可要小心点儿啊!”
有了高群芳起的这个头,桌上的青春美少女开始纸上谈兵的展示她们的贤良淑德,高超厨艺。
结果又有好事者向叶贝贝提问:“贝贝,你会做什么菜啊?”
“她会做什么啊?每次去她家吃饭,你们没见她就是摆摆碗筷,拿个凳子什么的,这还会笨手笨脚的把碗弄打呢?冯阿姨气的每次都把她赶到一边去。”
叶贝贝听了高群芳的话这个气啊,她是充分掌握了有异性没人性的精髓啊!不把自己打入十八层地狱她是不甘心,也罢,反正自己对桌上这些男生也不感兴趣,干脆好人做到底,绿叶当彻底,为了衬托高群芳的贤惠,她勇敢地自我贬低,”是啊,我什么都不会做。我要是能变男的就好了,到时候我一定要娶群芳这样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宜家宜室!”
她的这番话让高群芳很满意,很低调很知道不好意思的羞羞答答的看了江越宁一眼。
“现在的女孩子,十个有八个做家务不行,其实现在家政服务那么齐全周到,女人也根本不用下厨房了!”江越宁说话时,目光灼灼的往她们这边看过来。
“你是豪门公子,当然能请得起家政,不在乎妻子会不会做家务了!对了,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看过豪宅是什么样的呢?”向子路嬉笑道。
“是啊,我也只是远远的见过别墅,从来没走进去过。江师兄,什么时候可以去你的家里参观一下,长长见识!”旁边立刻有人附和。
“什么豪宅不豪宅的,咱们都是朋友,如果你们想去玩,随时欢迎!”江越宁这个人很是随和。
“选日不如撞日,那就今天吧!”高群芳是典型的人来疯,而她在心里,对江越宁家的那个豪宅也是垂涎三尺。
“好啊!”江越宁把眼光看向叶贝贝,他是真的想让叶贝贝对他多些了解,如果他可以预知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切,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同意带这些人回家的。
一行人结账完毕,浩浩荡荡往江越宁家里而去,就是这一天,让叶贝贝的人生彻底改变。
他们到了江越宁的家,看着奢华大气的别墅都有些目瞪口呆,别墅比他们每个人想象中的还要巨大和奢华,四层楼高的欧式建筑,错层的结构,楼前的草坪面积庞大,四处树木掩映,整体给人幽静舒适的感觉。
华美的别墅让他们惊讶,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别墅外面的草坪上至少有七八十人,年轻漂亮的女人们都穿着华服美裙,脖子上的项链曜日生辉,还有很多衣着整齐的男人,端着晶莹剔透的高脚杯,四处走动。
看样子是正在开露天派对,而且规格奢侈,因为在草坪的一角还请了一支乐队,妖娆的女歌手轻轻的唱歌,歌声萦绕四周。
江越宁看到这个场面也有些微微发愣,因为他经常住在学校附近的公寓里,对家里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可是如果真的开什么重要的派对,奶奶或者哥哥一定会通知他的!
他正疑惑间,穿着白色西装打着红色领结的管家已经小跑的迎过来,“二少爷,您回来了!”然后笑容可掬的把他们这些人往里面迎,又小声的伏在江越宁耳边说:“今天这个派对是老夫人主持开的,要为大公子选妻呢!”
江越宁听了管家的话,脸上露出笑容,他那可怜的大哥,又在被奶奶逼婚了!
因为他们这些人和草坪上站着那些人彼此不熟悉,管家把他们带到别墅里面的一个大宴会厅里。
宴会厅南边的窗户是一整扇的玻璃窗,那玻璃不知经过了怎样的加工,灿烂的阳光铺天盖地的洒进来,光线却奇迹般的一点都不刺目,只是让人觉得一股柔和的温暖。
屋里面的装饰都是欧式装修风格,式样复杂华丽的窗帘,巨大的发出璀璨光芒的水晶吊灯,客厅的一面墙下还有个壁炉,红白相间的波斯地毯和苹果绿的欧式真皮沙发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但是整体效果看起来并不突兀,到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觉。
管家和佣人对他们这些人的招待很是得体,虽然他们的衣着打扮一看就跟外面那些人不在一个档次上,但是佣人们周到礼貌的态度,让人丝毫不会感觉出任何的怠慢或者轻视,一看这些人就是经过正规礼仪训练的。
江越宁对大家的招待更是热情,他笑着跟大家解释,因为今天奶奶召开这个派对是为了帮他大哥选妻,怕他们这些长辈留在家里,会让年轻人拘谨,所以他奶奶和父亲母亲都已经出去了,没办法来跟他们打招呼了,等一下他哥哥会过来一下。
他们这些年轻人都是活泼好动,在最初看见江越宁家这么大的阵势时,还有些拘谨,此时听说他的家长都不在家,开始无拘无束的玩了起来。
第十章第一次心动
佣人们早就为他们支起了牌桌,端来了水果,零食,酒水,花样繁多,琳琅满目,比他们在学校开茶话会时准备的东西还要齐全。
高群芳看着色泽鲜艳的智利车厘子和美国青啤梨,真的有些垂涎欲滴。她的父亲是b大教授,母亲是主治医生,家庭也算富足,这种高档的进口水果也是吃过的,但是她天生嘴馋,几次想伸手,但是看着对面坐着的江越宁,继续矜持的维持淑女形象。
叶贝贝见她这副猴挠心的模样,想着刚刚她对自己落井下石,偏不帮她,自己抓起几个红艳艳的车厘子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
高群芳偷偷的咽了一下口水,不敢在看叶贝贝,转头看向外面的红男绿女,问江越宁,“师兄,你大哥不是很能干的吗?你长成这样,他估计也不会差,怎么还沦落到用这种形式找女朋友?”
“我大哥这个人,把心思都用在了生意上,今年二十八岁了,还没有正正经经的交过一个女朋友。他倒是不着急,但是我奶奶着急啊,所以才会给他安排着相亲会。我奶奶今年春节时就下了死命令,我哥的婚事务必在今年完成,不然明年就取消他对公司的管理权,让他空下时间专门找女朋友!”
“这样太恐怖了吧!如果你大哥今年碰不见他的意中人呢,你岂不是要被赶鸭子上架!违心的娶个他不爱的人!”高群芳惨叫,随后眼睛一亮,“师兄,即然你哥哥找谁都是将就,不如我委曲求全一下吧!反正我这个人好说话!”
大家听了高群芳这么说,都以为她是在说笑话,哈哈笑了起来。
叶贝贝自然知道她是半真半假,高群芳很有些灰姑娘情节的,她在一边忍不住小声提醒:“与其空想那些水中捞月的事情,你还不如集中精力抓住眼前这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淡定点儿,继续装你的淑女吧!”
高群芳听了她这句话,把正要伸向车厘子的手缩了回来。
正在这时,叶贝贝听见身后有沉稳的脚步声传来,仅仅是鞋子落在地毯上那种简单的摩擦声,听在耳里,就让人脊背都自觉挺直绷紧了。
“哥,你来了!”江越宁笑着望向来人,站起身来。
众人也立刻跟着站了起来,叶贝贝只感觉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下来,周围的空压仿佛都随着低了下来,这个男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气场,叶贝贝抬头看向来人。
这个男人十分抢眼,身材修长,肩膀宽挺,腰身紧致,有着一双笔直的长腿。相貌和江越宁有几分相像,同样漂亮的眼睛,同样挺拔的鼻子,同样贵气的脸型,但是他们身上的气质却泾渭分明,天壤之别。
江越宁俊美的儒雅,带着阴柔的可爱,总是给人和风细雨的感觉。可是眼前这个男人英俊中带着沉稳,倜傥中带着冷硬,强大的男性气场让他周身散发着高远而不可侵犯的霸气,愈发显得五官严厉,不怒自威。
叶贝贝望着眼前的男人,只觉心跳如雷,竟然觉得有些微微眩晕。
“大家好,我是越宁的哥哥江越舟,欢迎各位来家里玩!”。江越舟话说得客套,但是嗓音清冷,里面不带任何感情一般,听在耳里只觉不寒而栗。
刚刚还欢声笑语的众人,此刻都嘴巴都如同冻上了一样,拘谨不安的点点头,只有两个胆子大些的喃喃道:“大哥好!”
江越宁见此,笑着把大家依依对江越舟做了介绍,介绍叶贝贝时说:“我导师的女儿,我的小师妹叶贝贝。”
“你好!”江越舟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心中不由暗暗喝采,乌黑的头发被随便的梳成马尾,额上鬓边余留几缕,盈颊撩眉,玉色面容如月华,通体都散发着灵秀之气,明明置身红尘之中,却如同一朵遗世独立的清莲。
叶贝贝在江越舟看向自己时,礼貌的说了声:“大哥好!”脸上露出一抹浅笑。在那一瞬间,对着这淡淡的纯净笑容,江越舟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稚气的小女生身上,有着一种让人无法抵挡的魅力。
江越舟见自己留在这里大家都不自在,就随便的说些客套话离开了。
众人一见江越舟离开,不约而同的松了口长气,整齐划一。
“师兄,你哥哥这么严厉,你跟他是怎么相处的啊?”高群芳一边低头吃车厘子,一边问。
“不会啊,我不觉的我哥哥严厉,想反,他非常疼我,特别的爱护我!”江越宁说起这些是,眼中带着特有的骄傲和幸福。
叶贝贝见她这边吃车厘子,另一只手已经拿起梨子,有些惊奇的小声问道:“你不想跟他哥将就了?”
高群芳嘴里含着东西,呜呜咽咽的摇摇头。
“那你也不打算图谋江师兄了?”
“不了!”高群芳咽下一口东西,已经毫无淑女形象了,“我现在已经心如死灰了,有这么个大哥在身边,生活在这种高压的空气里,我都得少活二十年!妹子,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
江越舟离开后,众人再次说笑起来,叶贝贝悄悄起身,在门口佣人的指引下,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时无意发现大厅的旁边是个阳光花房。
江家的这个花房实在奢侈,大概将近100多平方的样子,一边是各式放置在高高低低木制架子上的兰花,另一边一片盛开的蓝紫色鲜花,中间是开得热闹的红色杜鹃花,满眼花团锦簇十分悦目,里面鸢尾花、杜鹃花开得很漂亮。
她轻轻的推开花房的门,里面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几张木质躺椅位于其间,大片自动控制的玻璃天顶,现在全敞开着,花房里面的景色实在迷人,她不知不觉走进里面。
“喜欢这里吗?”低沉并带着冰冷质感的男声传过来。
叶贝贝浑身一个机灵,转过头来,见江越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正站在自己身后。
离得近了,她发现江越舟这个人很高,估摸不会低于一米八五;她几乎要仰着头看他。他半低着头,夕阳的光辉从头上的玻璃反射下来,将他的脸劈成了半明半寐的两半,深邃精致的五官浓墨重彩,宛如油画里的人物。瞳孔黝黑,动人心魄。
第十一章是炸弹还是礼花
叶贝贝试图让自己露出一个美好的笑容,可是这个气势逼人的男子,真的是英俊的没有天理,让她手心里都沁出汗来,她听到自己心口“扑通扑通”的响声,好像随时要蹦出来一样。
她深吸了几口气,才假装镇定自若地叫道:“江大哥!”
江越舟阅人无数,怎么会看不出这个小女孩的心思,“叶贝贝,你喜欢我!”他说的是疑问句,却是以肯定的语气表达出来的。
这句话听在叶贝贝耳朵里,如同五雷轰顶,眼前一片五颜六色的星星乱飞,她饶是脸皮再厚,被自己暗暗倾慕的人将心思揭露,跟在众目睽睽下突然剥了她衣服又什么区别!
江越舟自然知道这么大小姑娘的心里底线,她是承受不住自己咄咄逼人的话语的,不容她喘息,接着马上说道:“恰好,我对你的感觉也不错。”
叶贝贝感觉自己犹如坐过山车一般,措手不及的在短短的几秒钟就忽上忽下的颠了几个来回。
“如果你要愿意,从今天开始可以做我的女朋友!”江越舟说这话时,并无激动,但是一字一句都清晰郑重,让人毫无疑问的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叶贝贝觉得江越舟在短短的一瞬间,在她头上轮番放出炸弹和礼花,她震惊地盯着他,张口结舌。
他看着她的眼睛,清晰明确地说:“我们交往两个月,如果一切顺利,两个月后你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他的表情严肃,眼睛深邃,仿佛不是在说终生大事,而是向她提出一个商业合同的订立。
“叶贝贝,我给任何人的机会都只有一次, 而且我这个人又没有什么耐心,不擅等待。你如果同意就点头,不同意就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