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到的时候除了一片狼藉的山顶,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尸体,尺小萱收到回报的时候正准备亲自去看看,就收到了李朝歌的求救,于是她连忙赶到这里。
“嘿嘿,如此说来,你倒真是关心我哩。”李朝歌嘻嘻笑道,顿时引得尺小萱啐道:“真是不害臊,若是没有了你,凭我一个人,如何能够对付火松道人。”
李朝歌看着面前熊熊燃烧的篝火,在他们身后就是为了救李朝歌挖下的深坑,他托着下巴,缓缓道:“这么说,你是觉得火松还没有死?”
“要不然你说他为何会无缘无故消失?”
李朝歌沉吟一番,道:“的确,他已经是接近飞僵的存在,断然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杀死的,不过他就算不死,当时也必然受了极重的伤势,所以依我看,短期内倒是不必担心他会来寻仇。”
第二日,一行人开始往回走,回到了庐原寨,李朝歌就整日呆在房中巩固修为,尺小萱则开始大展拳脚,从山寨中选出五十多个壮年男子,每日操演,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五十套盔甲给这些人,李朝歌有一次修炼间隙的时候出去走了一次,看到正在操演的五十多人,倒是真像那么回事,便令他不得不佩服起尺小萱来。
回到庐原寨的第九日,聚灵之境终于巩固,感受到全身充沛的力量,李朝歌心中难以自抑地欣喜,他身形一动,就化为了一股风,绕着房中的桌子转了好多圈才停了下来。
“就连神行术都进境不少,现在看来,神行三百里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从没有一刻,李朝歌感受到自己如此地有实力,之前的时候,他的实力都是建立在火蛙珠上,自身的实力实际上孱弱不堪,现在踏入聚灵之境,全身真气浑厚了数十倍,他修道这么久,第一次拥有了一种掌控力量的感觉。
“而且……”他脸上又是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微笑,“或许是凭借着踏入聚灵之境的势头,《天山御鬼经》也成功进入了第二层。”
多日的苦修终于有了回报,说不开心是骗人的,李朝歌正在高兴,忽然听到屋外数十丈外一阵脚步声传来,他很快就明白那是尺小萱。果然,不久脚步声在门外顿住,“吱呀――”一声,尺小萱走了进来,只见她愁眉苦脸地看着李朝歌,李朝歌展颜一笑,道:“怎么了?这几日你不是玩得很开心吗?”
尺小萱抱怨道:“唉,我有些腻味了,我今日来,是来问你要不要走的。”
李朝歌一愣,问道:“怎么,这么快就玩腻了?”
她点点头,然后说道:“还有两个多月,西南桃都山就要举行聚仙大会,这场百年一次的盛会,我已经渴慕了很久,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说完,她一脸希冀地看着李朝歌。
“我原本就是陪着你才呆在庐原寨的,你若是要走,我便也没有什么留下的道理。”
“那好,我们便走吧,我正想看看你的鹰驼兽。”
李朝歌道:“不给李权他们说一声吗?”
“我已经说好了。”尺小萱说着,拉起李朝歌的手向外走去。
尺小萱做事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在她的督促下,李朝歌只得取出鹰驼兽,昨日他才给它喂过一次肉食,所以他们接下来的十天倒是不用担心它的食物问题。
两人骑着鹰驼兽向着西南方向飞去,李朝歌试着在二人身周布下一层挡风的结界,看着下方重重叠叠的山峦被抛在身后,李朝歌忽然升起了一阵感慨……
刚进云梦山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刚刚踏入修道界的小毛孩,虽然现在仍然是小毛孩,可是此时他一身的实力,与刚进云梦山的时候,已经全然不能相比。
“没有师父,我所面对的外面的世界,究竟会是怎样的呢?”
第四十九章:误会
按照李朝歌原本的打算,是要照着先前冠云复的意思,用神行术一路赶去,不过他才提出这个想法,就被尺小萱劝阻了,尺小萱说道:“你说你离开家乡不久,就遇到我东土正道和天山魔门的一场规模不小的争斗,但那只是巧合,多少年也未必会在东土腹地之中发生一次。”
“凡俗世界中,修士的数量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现在聚仙大会召开在即,除了西疆,东土北蛮南邵一定会有众多修士汇集到桃都仙山,我们骑着鹰驼兽全力赶去,热闹还不是有的凑。”
李朝歌低头沉吟一番,也是反应过来,就是他这个刚刚修道的小子都一心想着去聚仙大会凑个热闹,更何况别人,现在若是选择走陆路,沿路即使能够遇到各门各派的修士,只怕也没有什么厉害的。
这般想着,李朝歌便同意了尺小萱的建议。
出了云梦山,鹰驼兽下的大地就不再是荒芜一片,他们飞在距离地面大约五六百丈高的地方,下方星棋罗布的城市缓慢地被抛在身后,傍晚的时候,只见下方一道道炊烟袅袅升起,看着西天的夕阳,李朝歌忍不住对坐在身旁的尺小萱说道:“如果不是我家乡的人全村被人害死干净,我现在,也是身处在一个像下面的那些村镇一样,安宁祥和却又生机勃勃的村子里。”
尺小萱从来还不知道李朝歌的故事,便问道:“怎么,你家乡全村人被害死干净?”
李朝歌默默点头,尺小萱小心翼翼地问道:“可以和我说说吗?”
“嗯?”李朝歌看了眼身旁的尺小萱,沉默了一下,然后道:“好吧。”
他指着下方的一个颇为繁荣,有七八条大道通往镇外的镇子,说道:“快夜了,我们就在那个镇上休息吧。”
“好。”
李朝歌在镇外的一个僻静处按落鹰驼兽,收了鹰驼兽,与尺小萱一起向着镇中行去。
他们进了镇子,打听了一番,就径直向着镇上最近的客栈走去,尺小萱走到客栈的柜台前,道:“掌柜的,一间客房。”
“嗯?”李朝歌一愣,他低声对尺小萱道,“就一间?”
客栈掌柜看了尺小萱和站在她身边的李朝歌一眼,问道:“是……几人住啊?”
尺小萱回头看了身后一眼,见身后只有李朝歌一人,然后她转过头来,抬着头一脸不解地说道:“就我们两个人啊?”
“看来应该是一对私奔的小夫妻。”只听身后一个声音低声道。
“现在的娃娃们,真是越来越早熟了。”在那人旁边,又有一人说道。然后便是好几个人不加掩饰的大笑。
李朝歌现在耳目聪颖,说话的两个人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听在李朝歌的耳中却和当面大喊没有区别,他顿时觉得耳根子红了起来,低声对着尺小萱道:“你又不是没钱,为何要将我和你呆在一个房间之中?”
掌柜这时已经拿了银子,正让小二领着二人到后院去,尺小萱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脸,低声道:“哼,我又不是妖魔鬼怪,你难道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身后又是一阵大笑,李朝歌脸红了红,不过很快却又变得坦然,他心中暗道:“哼,反正二娃子曾经说过,男孩和女孩在一起,总不会吃亏的,我又怕什么?”看着尺小萱跟着小二已经走出几步,他连忙跟了上去。
在走过去的时候,李朝歌回头望了一眼,只见身后不远处,三四个壮汉正站在那里,不怀好意地看着他和尺小萱,他先是心中一阵警惕,继而便是冷笑。
“就凭你们几个,也敢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来?”
后院中有三座花圃,分别栽种着梅花,菊花和一种李朝歌并不认识的,生长着淡黄|色小花的花树,小二将他们领到正对着梅花侧面的一个房间,说道:“二位客官,这就是你们的房间了。”
尺小萱点点头,推门走进了房中,李朝歌正准备进去,却见小二的目光落在了尺小萱腰间的一个袋子上――那是刚刚尺小萱拿出银子的地方,神色和刚刚的那几个人一般无二,尺小萱进了屋,见李朝歌没有进去,就走到房门前,朝着李朝歌招招手道:“朝歌,快进来!”
“哦。”李朝歌哦了一声,便走了进去。
一进屋,尺小萱就拉着李朝歌坐在了凳子上,道:“如果你真的愿意说的话就说吧,我洗耳恭听,若是你不愿意说,我也肯定不会强求的。”
李朝歌苦笑着摇摇头,然后坏笑道:“就是不愿说又能怎样,人死不能复生,我便与你说说吧,反正你日后肯定是要作我媳妇的,这些事情你早晚都会知道。”
“去你的!”尺小萱啐道,“谁是你媳妇,少做你的春秋大梦了!”说完,她忽然想起现在正是要让人家开口讲故事,就是忍让一下也未尝不可,便转而展颜笑道:“好吧,你讲。”
“咳咳,故事,还要从一个早上讲起……”李朝歌从抓火蛙那日开始,讲在女孩手下吃亏,讲罗先生教找回场子的方法,讲抓住那个女孩(讲到这里的时候尺小萱想要说话,但看到李朝歌脸上已然没有了笑意,便没有说话)……一直讲到如何回到村中,发现全村四百余老少全部被人收去了魂魄。
“后来遇到了师父,然后我就跟着他离开了邱家庄……”李朝歌说完,长长叹了口气。
天已黑了多时,屋内虽然一片漆黑,相对而坐的二人却都能够清楚看到对方,尺小萱没有说话,李朝歌先是一愣,然后凑近了一点打量着尺小萱,却见她正在流泪。
“你怎的哭了?”李朝歌连忙去抹她的眼泪,尺小萱任由他帮自己擦眼泪,有些哽咽道:“我现在好后悔,我不该硬要你给我讲这件事情的。”
“你哪里有强迫我了?”李朝歌收回了手,笑道:“那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玉皇大帝来了,也休想逼我说出半个字来。”
尺小萱正在揉着眼睛,听到这话她将手放低了一些,有些疑惑地盯着李朝歌道:“你不是说你是玉皇大帝转世吗?”
“额?”李朝歌一愣,然后打着哈哈道:“这个嘛……哈哈哈……你看天怎么黑了?”
被这个小意外一逗,尺小萱顿时破涕为笑,她原本就生地极为可爱玲珑,这下梨花带雨,虽然年龄尚幼,却也是把李朝歌看得一愣。
尺小萱被李朝歌看得有些不自在,便说道:“我去掌灯。”说着站起身,一溜烟地跑了。
尺小萱回来的时候,李朝歌已经盘坐在床前的地面,他对尺小萱道:“明日还要赶路,赶快休息吧,而且客栈内外很有几个人对我们心怀不轨,明日只怕还有一些麻烦。”
尺小萱点点头,眼珠转了转,却是不知在打着什么主意。她脱下鞋子坐到床上,盘坐在那里看着床前的李朝歌,李朝歌此时灵觉大增,自然能够感受到背后的目光,他默默想道,“她该不会已然对自己有了那么些感觉吧?”
他这般一想,心思就活络起来,竟是半天没有办法进入入定状态,尺小萱看了李朝歌许久,收回目光,开始闭目修炼。李朝歌吐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入定状态。
听着他逐渐变得缓慢悠长的呼吸声,盘坐在床上的尺小萱睁开眼来,仍旧如同先前一般打量着李朝歌,喃喃自语道:“这小子,只不过刚刚踏足聚灵之境,怎么会这么厉害?”
“哼,连鹰驼兽这种异种都有,出身肯定不会简单,身上必定带着厉害的法器。”她这样慢慢揣测着,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然后她忽然眼珠一转,下了床来,蹑手蹑脚走到李朝歌身边。
她站在那里打量了一会儿李朝歌,见他腰间并没有那种辟宇袋之类储物宝物,便围着他转了两圈,李朝歌若无所觉,她的目光落在了他微微敞开的怀中,只见那里装着不少东西。
“果然是这里!”尺小萱小心取出其中的几件东西,两个布囊她只是看了一眼就放在桌子上。只见那里面有四本秘籍,分别是《先天》,《天山御鬼经》,《纵火术》和《驭兽天斋经》,还有一本《兽语》。她的目光落在了《驭兽天斋经》和《兽语》上好一会儿,才看着《天山御鬼经》,道:“这家伙,竟然还敢修炼这种魔道的功法,胆子真是不小。”
将五本书放在桌子上,她又小心从李朝歌怀中拿出了两颗珠子,一颗火红色一颗黑色。在拿出那颗黑色圆球的时候,李朝歌的身子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只是尺小萱的注意力此时全都落在黑色圆球上面,根本没有看见李朝歌的细微变化。
“这颗圆球……”尺小萱仔细打量着这颗黑色圆球,暗自咋舌道:“好强大,好恐怖的感觉!”
她又打量着火蛙珠,心中暗自惊讶:“这颗火蛙珠,火候起码不下五十年,这么一颗珠子,就是放在一个元灵期的修士身上,也是大有用处,这家伙的师父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出手这么大方?”
她心中以为火蛙珠就是李朝歌的师父送的,所以无形间,就把李朝歌身后的冠云复高看了几分。
正在她思索地入神的时候,身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道:“你,看够了吗?”
第五十章:桃都仙山
尺小萱吓了一跳,转过身来,只见李朝歌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正冷冷看着她,把她看得心中一慌。她看了眼桌子上的东西,有些尴尬道:“朝歌,我……”
“不必说了!”李朝歌满面的失望与愤怒,他冷笑道:“我说你怎的突然吝啬起来,只开了这一个房间,原来是想趁机接近我,好趁我不备的时候盗取东西!”
尺小萱一听顿时一愣,然后她道:“我没有!我根本没有想要你的东西,我只是想看看!”
“看看?”李朝歌冷冷一笑,盯着尺小萱,防备她突然发难;同时走到了桌子前,将上面的东西都收入怀中。东西拿完之后他没有动,而是站在桌子旁边看着尺小萱手中的火蛙珠,道:“把它给我。”
尺小萱见李朝歌这样莫名其妙地就发了怒,心中也是有些生气,不过她知道自己偷看别人东西是不对,便说道:“朝歌,你听我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李朝歌说着,垂着的双手微微抬了抬,已经扣上了一道火凤诀。
尺小萱看他这个样子,知道再不给他火蛙珠他真的可能会出手,便将火蛙珠递出,李朝歌手中印诀不变,向前几步,接过了火蛙珠。
手中握着火蛙珠,李朝歌才心中大定。他撤去了火凤诀的印诀,对尺小萱道:“我们缘分就止于此,从今以后,你我分道扬镳!”说着李朝歌头也不回,转身出了房门。
尺小萱看着李朝歌走了出去,有些发愣,她跺了跺脚,啐道:“你这个李朝歌,哼,好像本姑娘欠了你多少钱一般,没有你本姑娘又不是过不下去!”
她顿了顿,回想起刚刚的事情,小声嘀咕道:“不就是偷偷看了下你的家底吗?难道真的很过分?”
却说李朝歌出了客栈,一直走到了镇外,被冷风一吹,原本冲上头顶的怒火也平息下来。他的步子越走越慢,暗暗嘀咕道:“好像,她并不是要偷我的东西啊?否则她根本就可以将我弄昏再偷东西,不过我有火蛙珠,倒不怕她偷袭。”他看了眼天上的明月,暗自想道:“可是她之后拿出了火蛙珠,我修为差了她那么多,她也有很多机会可以对付我,却都没有出手……”
想到这里,他渐渐得出一个结论:他错怪尺小萱了!
可是这也怪不得他,当时尺小萱拿走黑色圆球,顿时将李朝歌从阴鬼道拉回了现实世界中。他很快就发现怀中的东西全都不见,并且尺小萱还在他面前端详着火蛙珠。
要是别的东西都还好说,可是这个火蛙珠,却是他目前赖以生存保命的根本,绝对不可以有任何闪失,否则凭他刚刚踏足修道界的微末道行,在修道界中将寸步难行!
所以,因为一颗火蛙珠,他愤怒地撕裂了和尺小萱的关系。
“嘿嘿……”李朝歌自嘲地一声苦笑,回头看了眼已经变成一个灰点的镇子,转过身,向着月光的西南方向奔驰而去……
……
时天下之大,奇山怪水无数,仅仅东土一国,就有盘云苍冥,三山五岳,以及包括云梦山脉中的千宵山在内的东土一百零八奇峰。然而无论仙凡,只要说起东土雄山奇山,则言必称位于东土西南角的一座大山――那便是桃都山。
桃都山东北五百多里,有一个叫青石峡的小镇。青石峡的两面,都是高耸的群山,所以东土中人南下,必经过此地。
每年都有许多凡人不远万里去桃都山上的盘烨宫烧香以求平安,所以这个南下必经之路的青石峡,便也因此有了不小的人气。
而今年,这种人气比起往年来,似乎要更盛一些。
向着东土那一面的出口,有一个棚子搭建的简陋茶肆,供往来之人歇脚之用。现在正是正午之时,所以不少往来之人,便在此歇脚打尖。
为了多拉些客人,茶肆还专门请了一个说书的老先生,一个时辰十五个铜板,倒也公道。
说书的先生一大把年纪了,蓄着长长的白须,风一吹,齐胸的白胡子就向上扬起,不过老人目光清明,倒是没有许多老人眼中都有的那种浑浊。
他穿着浆洗地十分白净的长衫,手中拿着一块方木,“啪!――”在桌子上一拍,环视了坐满了整个茶肆的茶客一眼,才说道:“今天,老夫就给大家说说,我们这桃都山的故事。”
老先生才说完,跑堂的伙计就笑道:“庄先生,且不说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人,就是第一次来这里的各位客官,对咱们桃都山也是知晓甚多,您老啊,还是接着讲昨日刘先生没有讲完的乾朝大军入关的事情吧!”
老先生摇摇头,说道:“这个老夫自然明白,只是,我要讲的,却是你们不知道的事情。”
小二一听顿时来了兴致,笑道:“噢?你要说这些客官不知道我也就信了,要是说我不知道,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老先生一捋胡子,淡淡笑道:“那好,你且听好,若是我说的你听过,那么今日的工钱,我便全部给你!”
小二嘿嘿笑道:“倒也不必,只要您老能赏给我十个大钱买碗酒喝,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好。”
“啪!”老先生一拍手中的方木,道:“大家都知道,桃都仙山,成名已久,大部分的原因,乃是因为山上的盘烨宫。”店中食客包括小二都点点头,盘烨宫香客川流不息,是天下间香火最旺盛的所在,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么敢问,此山香火为何这样旺盛?”老先生话音一顿,方才慢慢问道。
小二忍不住开口道:“这还用说,我们桃都山,乃是签卦最最灵验的,山上道士预测的吉凶,在各仙山道门之中,最是精准,所以许多几万里外的香客,都会花费许多人力财力赶来,只为得到一道预测吉凶的签卦。”说话间,小二看着茶肆中的食客,满面的自豪。
老先生点点头,道:“正是如此,那么你可知道,为何那些道士预测的吉凶会这么准吗?”
小二一愣,摸摸后脑勺道:“这个……我倒是没有想过。”
“小二!”又有人进入茶肆之中,小二连忙向着那边跑去,“嗨,客官你要点……”
见小二走了,老先生说道:“我今日,就是要给你们讲讲,这桃都山上的道士签卦极准的缘由。”
听到老先生这样说,店中的人都是精神一振,许多吃茶吃饭的人都顿了下来,看着老先生。
老先生对这些人的反应很满意,便道:“传说之中,桃都山的山顶,有一株神木桃都……”
小二这时又走了回来,正好听到这句话,他连忙纠正道:“哎,不对,我去过桃都山上,那里哪里有什么神木?传说都是骗人的!”
老先生微笑着看着小二道:“你看不到,那是自然的,桃都山上的仙人,随便一个就能把你这样的人一百个骗得团团转,你怎么看得到?”
小二有些不服,说道:“难道说你就见过那桃都树吗?”
“小芽子,别打岔!”食客中一个不知操着何处口音的壮汉对小二不满道。
小二连忙对着那人点头哈腰道歉,茶肆的老板见装连忙说道:“哎,小张,快去后面端菜!”
“好嘞!――”小二一溜烟跑了,老先生淡淡一笑,然后继续说道:“这课神木的顶端,长年站立着一只威武的金鸡。那棵树,高百万刃,树冠绵延足有三千里;而那个金鸡则高数百丈,一只鸡爪子踏下来,就能够把我们这个镇子给踏平喽。”
老先生说书幽默,店中食客顿时被逗乐了。
“多少万年以前,那只金鸡就站立在那里,在他那个位置,可以看见最为遥远的东海尽头,每到太阳自东方露出一个脸,金鸡就鸣叫起来,全天下的鸡听到他的声音,就跟着叫了起来。”
“时间长久,这只金鸡渐渐有了灵智。他厌倦了每日打鸣的生活,于是就变化成|人形,来到了人间之中,呆了一段时间觉得腻了,就又回到桃都山。如此往复,也不知过了多少年,这只金鸡的神通,也逐渐的强横起来。”
“数万年前的某一日,他忽然福至心灵,不知怎么,就有了预测福祸吉凶的本领,然后他就下山广召门徒,创立下天鸡门,而这天鸡门,就是盘烨宫的前身。那个金鸡,也给自己起了一个道号,叫――天鸡上人。”
第五十一章:巅峰修士的对决!
食客之中,一个虽然衣着朴素,却手拿折扇,文质彬彬的年轻文士闻言恍然大悟道:“难道老先生你是说,这个天鸡上人就是盘烨宫的开山鼻祖,而桃都山上的道士之所以擅长预测吉凶,正是因为传下了天鸡上人的道统?”
老先生点点头:“孺子可教。”
他顿了顿,道:“而且,据传,天鸡上人秉承天地精气而生,所以只要天地气机不绝,他就不会死亡,盘烨宫在我东土各大佛山道门中声势最隆,正是因为有天鸡上人这样一个德高望重,又法力无边的人坐镇桃都山的缘故。”
他这里所说的佛山道门,指的仅仅是凡间的佛山道门,而非修道的门派,这里不提。
老先生所说的太过玄乎,所以在座的食客大都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故事来听,然而在座的终究有之人,却是从这老先生的话语之中听出了些许不凡之处来。
茶肆的东北角,有一个少年坐在一个桌子旁吃饭,他听了老先生的声音,心中却是一动,心道:“难怪每次的聚仙大会都要在桃都山召开,想来这个天鸡上人在其中的作用很大,有这么一个修为不知深浅的老怪物,盘烨宫的实力,当真称得上是匪夷所思。”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李朝歌,自从和尺小萱分别以后,他就一路向着西南赶来,虽然没有骑鹰鸵兽,可凭借着神行三百里的神通,也是花了十多日就赶到了桃都山地界。
他这般暗暗想着,忽然,那个老先生的目光似有意无意地望向了他,向着他微微颔首致意。李朝歌先是一怔,然后恍悟道:“原来他也是一个修道者,难怪,难怪,竟然知道盘烨宫这么多的辛秘。”
老先生一个故事说完,向着在座的食客告了个罪,走到一边喝茶歇息,一碗茶喝完,他便又回到原来的位置,说道:“接下来,我便与大家讲讲乾朝大军入关的事情。”
在座的食客闻言又是精神一振,自乾朝大军入关得天下以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各州县的百姓虽然尚未到道路以目的地步,可是稍稍说错些话,或者言语上有什么对当朝朝政和帝王不敬之处,就会被抓进大牢。受些皮肉苦还是好的,更惨的时候,甚至会累及家人甚至九族。
然而乾朝入关终究时日尚短,所谓鞭长莫及,在这西南一隅的桃都山,便是出了名的言论自由。元化七年,也就是二十年前,乾朝曾经挥兵八十万往征西南,却莫名其妙被断粮道,而西南五州七十四县又都坚壁清野,于是八十万大军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西南方圆数十万里的州县,虽然没有奉任何人为主,可是谁都知道,只要桃都山上一声令下,让这一地域千万民众去死他们都不会犹豫半分。
李朝歌默默思量了这些,然后看着老先生,想听听他能讲些什么。
老先生缓缓道:“想必在座的各位,大都听说过我东土之内,存在着许多能够口吐飞剑,杀人于千里之外;或者乘云御气,凌驾于九霄之上的仙人吧?”
在座的食客,这时已然换了很大一部分,一个刚走进来的老翁用着和李朝歌的家乡话十分相像的口音说道:“哎,是有,这个老朽就见过。”
在座的一个年轻后生却说道:“胡说,哪里会有那类人存在,那都是演义列传里面骗人的!要是有,怎么我们大家都没有见过,只有少数的几个人见过?”
老先生淡淡一笑,正要说话,先前手拿折扇的文士说道:“而且倘若有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历代异族大军杀入东土,他们没有出手保护我东土?难道人一修了仙道,就变得六亲不认,冷酷无情?”
文士这样一说,在场的人都是连连点头。
老先生笑道:“这便是我们凡人的见识浅薄了,你们想想,就像我先前所讲的那位天鸡上人,倘若是自上古之时就有的存在,他们眼中,我们和异族究竟有没有区别?”
文士道:“怎么没有?史书记载,上古之时,就有蛮夷存在。”
老先生仍是笑着,对那位年轻文士道:“蛮夷不过是东土史官的一家之言,这位先生,你且看这样要怎么算。比如说,十万年前,我的先祖们自北蛮迁徙至中原;五万年前,因为战乱,我的先祖们又迁徙回去;一万年前,我的先祖们又迁徙回来……如此往复,而且每次定居下来的时候,都要和当地原本的居民联姻融合。”
他顿了顿,看着年轻文士道:“那么你说,当我百年之前又回来的时候,到底算中原人多一些,还是算异族人多一些?而一直留在两地,却和我族通婚许久的人,又究竟算是哪一族的人?”
这句话,宛若晴天霹雳,顿时使得在场之人目瞪口呆,因为这个观点实在太过离经叛道,若非是在言论无比自由的桃都山下,只怕现在,已经有人上来拿这位老先生了。
李朝歌这时也被这句话给震惊,他细细思索着其中的涵义,心中暗道:“难怪东土遭受乾朝大军铁蹄压榨的时候,没有大批的修士插手其中,竟然是因为,修道界中顶尖的存在,并没有将乾朝作为异族!”
年轻文士面色有些苍白,道:“难道,修道之事,真的存在吗?”
老先生笑而不语,年轻文士站起身,走到老先生面前,深深拜倒,道:“还请老先生赐教!”
老先生微笑道:“答案不在我这里。”
年轻文士此时已经明白眼前的老先生必然是一位世外高人,他闻言直起腰,疑惑道:“既然前辈都不知晓,那么答案在哪里?”
老先生看向了南方――在那里,伫立着桃都仙山,只听老先生低声道:“答案,便在两个月后的桃都山上。”
老先生还要讲话,这时,一股腥风突然刮了进来。
“嗯?”李朝歌和僵尸接触了那么久,立即就闻出这股气味的来源,“是僵尸身上的,而且是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僵尸!”
小镇上空响彻着一阵狂笑,“哈哈哈……”
只见茶肆中的众多茶客被这股腥风一扫,顿时抽搐起来,口吐白沫,东倒西歪,。唯独那位说书老先生神色不变,他先是走到已经昏迷过去的文士面前,向他的口中塞进一颗黄|色药丸,同时对着茶肆之中唯一还端坐着的李朝歌道:“自己小心。”
在李朝歌瞠目结舌中,说书先生一扯身上的衣衫,连白胡白须都扯下扔在地上,眨眼间,说书的老先生就化为了一位神采丰俊,风度翩翩的中年居士。
他大步出了茶肆,坐在茶肆边的李朝歌这时看到,原本晴朗无云的天空,此时已然变得雷云滚滚,整片天穹都暗了下来,仿佛夏季的时候,暴风雨即将来临一般。只听中年居士朗声笑道:“钟拔,本座早已等你多时了!”
天空的滚滚雷云之中,传来一个桀骜不逊的声音道:“庄赢之,你到底有完没完!?从东海一直追我到桃都山!你以为本少爷真的怕你吗!!?”
李朝歌仔细听着那人的声音,想发现说话的人在哪里,却根本找不到那人的踪迹。
“仅仅刚刚出现,就令天地变色,雷云滚滚,这人……,这两人的修为,当真是不可小觑!”
庄赢之一摆衣袍,踏步虚空而起,手中掐起一道印诀,就见一个巨大的白色手印向着雷云中的某处轰击而去。同一时间,雷云滚滚,迅速凝结,变化成了一张高下数百丈的巨大面孔,虽然是雷云凝结的,可是还是可以看出,那张面孔年轻而又英俊。
那张脸张口喷出一道黑气,向着庄赢之轰击而出的大手印卷去。
“轰卡卡!――”一声巨响,黑气和手印相撞,爆发出一阵震天的雷鸣,声势之大,仿佛同时有十个炸雷在耳边响起一般。
“雷云、无相、劫!!!”那张脸孔炸雷般张口吐出这五个字。
“吟!――”那一刻,李朝歌感受到天地都震动了起来,他看着天空中的异象,心中惊道:“这二人究竟是怎样的修为!出手之间,声势如此之大!”
他本以为自己拥有着一颗五十年火候(从尺小萱口中得知的)的火蛙珠,拥有百多个阴鬼手下,在修道界已然有了立足之本。可是此刻他看到了庄赢之和钟拔之间的争斗,对于修道界中的顶级存在,又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啊!――”先前被庄赢之喂下一颗药丸的年轻文士一声呻吟,醒了过来。
茶肆之外,雷云滚滚,原本小镇之中刮着的狂风也突然停了下来,李朝歌顾不得那个突然醒过来的文士,看向了屋外的天空,只见一团团数亩方圆的雷云飞速砸向了伫立在半空中的庄赢之。
“哼!”庄赢之冷哼一声,就被十几团雷云淹没。
“轰轰轰!”其间雷火迸射,声威恐怖,就连相距爆炸中心足有数百丈的李朝歌都觉得根根汗毛竖起。
“要是身处其间,只怕有一百个一千个我,现在也已经死无葬身之地!”李朝歌暗自惊叹道,身旁桌椅忽然一阵响动,李朝歌转过头去,看见那个年轻文士此时跌跌撞撞走到了李朝歌所在的桌前。
“这是怎么回事!!?”年轻文士抬头看着天空喃喃道。
“修士之间的争斗。”李朝歌淡淡道。
年轻文士仿佛这时才看到李朝歌,他张了张口,问道:“难道,世间真的存在修士吗?”
他的这种疑问,只是源于一直以来的信念被打破无法接受,并没有想要得到李朝歌的肯定。
正在天空之中雷暴滚滚,庄赢之陷身其中不知生死的时刻,虚空之中,忽然响起一阵如若洪钟的吟唱。
“煌都天行诀之――”
“金剑无量!”
“是庄赢之的声音!”李朝歌闻言顿时一振,照他以为,身处那么多团的雷云之中,庄赢之此时断然毫无幸理。
“吟!吟!――”天空之中,忽然响起了一阵清越的剑鸣,那团十几亩方圆的雷云中,猛地迸射出一道道耀眼的金色豪光!
第五十二章:好一个桃都山,盘烨宫
“煌都天行诀?”听到庄赢之所吼出的招式名称,李朝歌顿时一愣,想道:“师父在第一次出手对付千宵派的时候,使用的似乎也是这一招!”
他还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异象又现,只见迸射而出的金色豪芒越来越多,很快就将那团十几亩方圆的浓云激地烟消云散。虚空之中,雷鸣电闪,此时的雷电,不仅仅有钟拔发出的,更多的却是庄赢之发出的金色闪电。
天空之中金蛇万道,除了雷电根本看不清楚任何东西,突然,争斗的两人都是一声大喝,只见虚空之中,忽然毫无先兆地亮起一道耀眼无比的豪光,紧接着便是滚滚的雷鸣声。因为太过专注于天上的战斗――虽然他除了电光什么都看不到――,李朝歌顿时被那耀眼的强光晃地一阵眩晕!
他连忙闭上眼睛,只听身边传来一声惨叫:“啊!――我的眼睛!”
李朝歌向着身边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即便是他这个已经有了一定道行的人,也忍受不了那种强度的光芒,更何况这个没有丝毫根基的文士?然而他看在眼中的,只是一片黑暗,因为那阵光芒太过刺眼,所以他陷入了短暂的失明状态。
过了好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