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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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娟“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娟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娟“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丨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

    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

    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

    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百~万\小!说、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

    看到那么多人在百~万\小!说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第三章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

    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声音:“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

    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

    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

    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拋拋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著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抱起来软软柔柔的,会将男人溺死在其中毫无怨言!

    “走开!”她用力推开他,一双大眼不安的瞟向秦宴儒的方向,深怕他误会。

    可是,他恐怕早已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正往她这边走来,眼光有些错愕与……失望。

    罗京鸿强将手中那束玫瑰塞在她手中,察觉出她细微的不安,然后他看向他的敌手,却笑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宴儒学长。”

    “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这两个男人居然是认识的?!原颖人退了两步,小心的打量二人,呼了一口气,庆幸秦宴儒并不是因为她而失望。她还有希望博取他的青睐!可是这情况也代表了她是局外人;正想着如何不着痕迹的加深心上人对她的印象。

    罗京鸿替她省了事,一手勾住她柳腰介绍道:“你们见过面了吧?她叫颖人,是我的爱人……”

    “你胡说!我才不认得你!”完啦!这男人卑鄙的宣告,无异是判了她未来幸福的死刑!正常一点的男人都不会要她了!何况正直憨厚的秦宴儒?

    无视于第三者的存在,罗京鸿又加了另一只手圈得她牢牢的,在她颈子上轻咬了下,甜腻道:“亲爱的,别顽皮了,跟我赌气了那么久,看在花的份上,原谅我吧!”

    原颖人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呆了!全身冷而硬,目光发直,完全没了反应。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的男人?

    “学长,你知道的,女孩子总爱耍点小性子。我们的事改天再谈了!我先送她回去,再不走她会被海风吹成重感冒。”罗京鸿扶着呆若木鸡的原颖人走了!完全明白的向秦宴儒宣告:她是他的女人,别的男人最好断了一切非份之想。

    留下秦宴儒深深的注视,看着他们状似亲密的离去,心中若有所失。罗京鸿永远是美女的第一选择。十年来从无例外——他轻轻的苦笑了,堆满自嘲。

    “秦老师,该带孩子们回去了!在想什么?”一个肤色与他一般黝黑的女孩,以着生硬的国语对他叫着,扎着两条朴素的辫子,花布洋装,讨喜的圆脸闪着含蓄的热情。

    他挥挥手。

    “叫孩子们集合,该回去吃午饭了!”

    “您也快来。”女孩甜甜一笑,招呼孩子们去了!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如果他会成家,也应是在此寻觅与他相同的人种,而不是那个漂亮白皙的都市小姐,那未免太委屈她了!

    只希望罗京鸿已收起了玩乐之心,认真去对待那个小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绝不是可以轻薄的对象。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事……

    “你——你——你——”

    原颖人头上冒烟,双眼充血,全身热血奔腾,只恨自己骂人词汇贫乏,打人功夫又没学过,踹人要害则太难看;若他是独子,害他绝子绝孙就太对不起他家列祖列宗了!

    所以,她在口吃中仍坚持对他发飙:“离我远一点!姓罗的。你——你怎么可以——”

    服务生端来的丁骨牛排打断了她的指控。说来可怜,她是在被拖入饭店坐定后才回过神,吓飞的三魂七块终于归位。但事实已然造成,她恐怕已被秦宴儒判出局了。

    “来,先喝口水。”他双手奉上一杯水果酒。

    她不领情的别开眼。觉得这家华丽的饭店俗气,佯装浪漫的乐队更俗气,尤其眼前华丽如孔雀的男人更是老天的一大败笔!俗气死了!老天!他甚至抹了香水!

    “你这人难道从不接受暗示的吗?我不认为女人会受得了死缠烂打!”虽然小说中的男主角全因穷追不舍而得到女主角的心,但现实生活中,多了这么号牛皮人物是很扰人的!在她的故事中,他只是男配角,理应安份的在一旁插花点缀就好,妄想当男主角就太不自量力了!

    “我从不死缠烂打!”他对那四个字嫌恶得半死!二十八年来的岁月有一半在女人的死缠烂打中度过,这种无知手段,他大情圣不屑为之。

    “那真是铭感五内,希望你做得到你说的!”她本来打算站起来一走了之,但饥饿的肚子提醒她眼前的牛排看起来味道不错,还有引人垂涎的香蒜面包与浓汤。一客要八百元台币呢!叫了不吃多可惜……于是她低头快速的吃着牛排,打算早点吃完走人,自己付的帐当然得捞回一点半。要是存心坑他就不必在意了,偏偏她是个善良的作家,要对读者做身教言教的。

    罗京鸿轻易看透她心中想的,有些好笑,更深深肯定这些言情小说作家全有些怪僻,使其表里不一。

    看来乖巧无害的人偏偏嘴不留情,比冰更冷。

    而看来风情万种、世故精明的美女却有纯情小女生的内在,并且神经兮兮的。由衣着上的表态可知,她可能对自己的好身材感到羞愧,否则她不会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从脖子到脚踝包得紧密如修女,直筒的上衣绝不强调腰身,他若没抱上一手,还不能肯定她身材的比例呢!

    “秦宴儒是我在t大时的学长,大我两届,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他起了个话头,精确无比的勾起了原颖人的全副注意力。她嘴里两边各有一大口牛肉,鼓鼓的,一时之间吞不下,只能楞楞的盯着他看。

    可是他却不再说话了,悠闲的啜饮香槟,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喂……”她用力吞下牛肉,着急的问了。

    “你想不想当明星?想不想改行?今年几岁?第一次sexualterurse是在什么时候?”他突兀的问。

    “你真恶心!”原颖人知道他是存心的。不晓得这人活在世上对社会能有什么贡献!

    害她连食欲都没了。

    “你真好看!”他声音转低,带着蛊惑,以他惯常用的勾魂方式对她施展魅力。

    “我真想尝尝你的味道……”

    原颖人盯着眼前的白开水,心中想着:若是萧诺听到这么下流的话一定会立即抄起水泼他。不过,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这么激烈,但她的确很想当一次泼妇!即使这么下流的话经过他的演译之后并不太显得滛秽,但她又没被电得昏头转向,言下之意她可清楚得很!她是个小说作家不是吗?眼前他老兄的意思是:小姐,我想和你上床,如果你被电昏了,不妨借楼上房间方便方便!

    哇!这不是萧诺笔下色狼兼坏人常说的话吗?而萧诺通常安排这种人被乱棒打死!

    原颖人四下看了看,发现没半根可用的棍棒,只好作罢。

    她瞇眼笑道:“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