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慕容总裁,离婚请签

慕容总裁,离婚请签第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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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语:魔是梵语,指障害。恶魔所做的障碍。妨害修道。

    百度的解释为:形容一个人对某一样事物十分着迷到了走火入魔的状态,可以理解为痴迷或神经。贬义,通常用于嘲讽他人。

    商初蕊当然没有嘲讽商水晶的意思,只是,看她这么多年痴迷于一个现实之外的男人无法自拔,她不愿意她在这个圈子里继续这样折磨自己。

    “魔障?”商水晶重复这两个字,思索良久,最后摇头,“蕊蕊,你没有恋爱过,你是不会明白的。”

    商水晶只有自己才知道,爱上慕容杰就跟罹患绝症一样,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治愈她爱到心痛的单恋,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戒断对他的迷恋。

    “姐,这跟有没有恋爱是两回事。你这种行为直白点说就是执念,对单恋的执念。”商初蕊决定给商水晶好好剖析一下,“所谓的单恋让人难忘,难忘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种无疾而终的感觉,其实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不过是你的想像力将他美化而已。”

    在商初蕊看来,商水晶单恋的那个男人也没有什么,据她从资料上所了解的慕容杰这个男人,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商初蕊对他的印象只有两个字:闷马蚤。

    或许应该说,这样的男人不仅闷马蚤,更无趣。

    慕容家的几兄弟,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更是名媛千金们追逐的对象,最出名的怕是那位风流倜傥的三少爷慕容棠了,他的名声远远盖过了身为长子嫡孙的慕容杰,长相更是俊美无双,为什么姐姐就不会喜欢呢?

    “我才没有美化他,他明明就很完美啊!”商水晶下意识地为那个人辩解,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美化他,不管她耳中听到的,还是看到的,对那个男人的评价都是好的,从没有任何的缺点。

    “好吧,他完美。姐,如果你找个人恋爱,也许能摆脱这种执念,要不要试试看?”

    “蕊蕊,是你要谈恋爱吧?不用扯上我。”商水晶好笑地望着商初蕊。这个只比她小不到半岁的女孩,这些年一直跟在她的身边,连自己的自由都没有,她不是没有内疚的,可是,蕊蕊心里的固执不会比她单恋的执念浅多少。

    如果可以,她希望她有自己的人生。

    “姐,这辈子我不嫁人,只陪在你身边。”商初蕊直截了当地回道。

    “我不可想回到封建社会,出嫁还要带陪嫁丫头当灯泡。”这不是要误了蕊蕊一生了?她没有那么缺德的。

    “姐,如果你可以一直这么开心,爸爸一定也会很开心。”其实商水晶骨子里也有千金大小姐的小任性,但总被她掩饰得非常非常好。她知道,她要往那个人理想的伴侣靠拢,所以一直不断地改变自己。

    “爹地认为我不开心吗?”商水晶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脸,她回国才几天,难道就把满怀的不开心流露出来了?

    “是有一点哦。”

    “蕊蕊,我们一起回去给爹地煮一桌他最喜欢吃的菜,他一定会很惊喜。”商水晶决定,在国外的时候学会了一手好手艺却还没有给自己最爱的男人之一,她的爹地动手煮过,趁今天回去露一手给他看好了。

    “姐,你那一手不是要留给那个完美的男人吗?”商初蕊还不忘取笑她。

    “这辈子,也许都没有机会呢?”商水晶伸手示意让服务生过来结帐后才回道。

    理想与现实总是相差太多啊。

    “既然这样,你要不要主动接近他?”商初蕊有些神秘兮兮道。

    “什么?”商水晶愣愣地抬头。

    接近他?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接近他,她早已习惯远远地看着他,不接近不靠近,只是远望。

    但,现在蕊蕊说主动接近他?他已经离开香港了,难不成要她追回国内吗?

    第十章近在咫尺

    商初蕊巧妙地找了个借口骗过商家的管家,并拒绝家里司机的接送,从半山的商家别墅开着火红色的ioper把一脸迷茫的商水晶载到了中环的兰桂坊。

    时值晚上十一点多,换作是平时,商水晶早已做好全身的保养躺在床上遥想着那个人了,此时,却被妹妹神秘兮兮地拉出来。

    还好爹地跟jun正好到深圳出差,今天会在那边呆一个晚上,要不然蕊蕊撇脚的借口根本不可能骗得了他。

    参加中学同学生日宴,天知道她们十五岁就到英国做小留学生了,再多的感情早已淡去了,更何况商水晶以前并未有很好要的同学。

    如果不是商水晶的极力配合,她们想在这个时段出门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蕊蕊到底打什么主意?

    站在车边的商水晶望着正锁上车门走到她身边的商初蕊问道:“蕊蕊,在这里有你认识的人吗?”

    “没有。”商初蕊回答得很干脆。

    “那我们来这里做什么?”这里的整条街都是夜店酒吧,但是这些地方她跟蕊蕊从来都未涉足过。

    “姐,跟我来,等一下你就知道了。”商初蕊还是神秘兮兮道,顺手牵住商水晶的手往灯火闪烁不明的酒吧走去。

    “蕊蕊……”商水晶的话被商初蕊打断了,“姐,现在先别说话,你看……”

    顺着商初蕊手指所指的方向,在离她们不到一百米的酒吧大门,穿着一身低调黑色休闲服的慕容杰,与一个身高跟他相差无几,同样一身黑色的高大男子正朝她们走过来。

    两人一样高大而且健壮挺拔的身型及身上优雅的贵族气息,尽管他们已经尽可能的低调,可一路上仍是引起了不少女性行人的额外注目。

    他不是回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呼吸一瞬间梗住了,心跳也是,好像骤然停住……

    他就要走到她的身边了,她真的好紧张,紧张到感觉整个人都站不稳的,下意识地,她想把伸手持住身边的商初蕊的手,可是,落空了……蕊蕊去哪里了?

    她想叫蕊蕊,可是,她发不出来任何的声音,然后,那个高大的身影眼看就要晃过她的身边,他们之前离得很近,近到她闻到他身上还是那股让她忘不了的淡淡古龙水味。

    商水晶,叫住他啊!可是,她还是说不了话,她不想让他再度从她的身边走掉,商水晶用尽作身的力气转过身子……

    可是,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他跟另一个男人跟她已经擦身而过。

    “请等等……”

    商水晶抚着抽悸的心口,直接蹲下身来,八公分的高跟鞋让她的蹲姿很不舒服,可是,她却没有办法再平稳地站着把他叫住。

    以前的她对他并未这样的紧张,为何七年后,已经二十二岁的她反而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一般紧张得全身似乎都抽了?

    “小姐,你不舒服吗?”

    以为是自己的幻听,毕竟这七年以来,几千个日日夜夜里,她就像是毒瘾发作的罪犯,就连及做梦都会梦到那个声音……

    直到她缓慢又迟疑地将面朝鞋尖的脸蛋仰起,颤着两排浓密的睫毛,对上日夜思念的那张俊脸,才知道原来不是幻听,而是他真的靠近她了,近到她可以感觉得到他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

    她与他就这样无声对望着……

    有些暗淡的路灯下,这张苍白而脆弱的美丽脸蛋,他有在哪里见过吗?半蹲下身子的慕容杰英挺的眉毛稍稍皱了起来。

    如果头上有乌鸦飞过,此时此刻此地的商水晶大概也不意外。

    他们不是男女朋友,什么也不是,连普通朋友也谈不上,开场白该说什么?

    “我……我没事……”苍白的娇颜勉强挤出微笑,只是放在身侧满是汗水的手心握得更紧了。

    “你一个人吗?要不要我帮你打119?”慕容杰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善心人士,但是他刚才确实听到了她有用很孱弱的口气对着与她错身而过的他们说话了,他以为她是在向路人求救,所以回过身子。

    “不用……谢谢……”商水晶今晚的心情像是洗三温暖一般,先是见到他时的惊喜,然后再是他靠近时的紧张,现在才迟顿而心痛地发现,他竟然又忘记她了!

    他根本就不记得她!完全是出于对一个陌生人的关心罢了,就像十岁那年,他给予了她最难以忘怀的温柔然后就走出了她生命。

    直到五年后再度相遇,在他的生日宴上,他不仅忘记了她,身边还有了佳人相伴。

    时隔七年之后,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路上,他还是没能认得出她来。

    她在他的心目中真的是那么不值得记住吗?如果不是太过于了解他并非那种花花公子,因为有女人太多而记不住,她一定会在他的面前伤心痛哭。

    他只是无心罢了!

    意识到这一点,同样也让商水晶想在他的面前流眼泪。

    这样的相遇来得太忽然了,让她一点准备也没有!甚至很丢脸在他面前差点晕倒,商水晶,你可以再争气一点吗?

    第十一章熟悉的陌生人(1)

    “阿杰,你朋友?”欧柏源想不到一向个性严谨的慕容杰竟然会做善事去关心一个无关的路人甲,这不像是他认识的慕容杰,除非是那个路人甲跟他有关。

    “不是。”慕容杰淡淡道,他没有回头看欧柏源,而是望着商水晶那张变幻了无数次表情的小脸蛋,“要不要我扶你起来。”

    在他脑袋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时,他的手已经自动地朝她伸了过去。

    在浅浅的路灯下,商水晶望着那个在离自己的脸不到十公分的大掌,她紧握的小手想朝他伸过去……

    他喜欢独立不黏人的女孩子,不娇气,不刁蛮……

    “我对小女生没兴趣。将来娶的也不会是一个时时刻刻需要人陪伴与照顾的千金小姐……”

    在她的手就要与他的大手碰到一起时,她笔记本里记着他有可能爱好的女孩类型及那年偷听到他说的话浮现在她脑海里。

    她不能让他以为她是个娇弱得连自己也照顾不好的千金小姐,不可以给他留下这么不好的印象!

    伸出一半的小手很快缩了回来,像是要证明自己没事,商水晶动作很快地站了起来,

    “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还是怎么样,她一个急冲冲起身的动作竟然直接撞到了他低垂的脸上……

    两人身型上的差异让她在撞上他之后还不及说声抱歉,整个人就要被他的反冲击力撞飞出去,一双有力的大手及时扶住了她的腰间,“小心一点。”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他滚烫的大手握着她纤细得的不盈一握的腰肢,那温度烫得她脸蛋在一瞬间好热好热……

    “你蹲在地上干什么?”慕容杰把她扶好后,有些奇怪的问道。

    “我只是……只是掉了零钱……啊不是!我掉了丝巾,好像飘到车底下了,那是香奈儿限量款的,买不到了,所以我想捡回来……”呜,好烂的谎,连舌头都差点打结。

    下一秒,商水晶立刻因为自己随口乱拼的烂谎言而糗爆了……

    因为慕容杰竟然蹲低身子,打算帮她捡那条根本就不存在的丝巾!

    一向总是在外人眼中保持完美形象的她顿时也慌了,双颊渐红,呼吸急促的开始想该怎么圆谎。

    肢体的反射性动作永远快过大脑思考,她想也不想就抓住他双臂,阻止他继续蹲低重心探查车底。

    “不……不用了……”

    可能是倒霉吧!她难得一见的笨拙动作,害他手心一个松放,在快速转头过来时,她的唇竟然扫过了他的唇……

    她的初吻!虽然这根本算不上是吻,最多就是唇与唇之间碰了一下而已。

    好羞人!她表情一傻,瞬间好想哭喔。

    她在外人面前一向是优雅得体的,可在他面前怎么变得如此不知所措,一举一动也变得更不灵活了。

    她明明就不是这样迷糊冒失的个性啊!

    留学英国多年,受过正统英式教育的她,一直是每个人口中的超优雅淑女,怎么会这样?

    他们的见面竟然变成这样了……

    也许是意识到了商水晶的紧张,慕容杰也没有再探究下去,把商水晶扶好后,他暗暗地吸了一口气:“既然你没事,那我走了。”

    “谢……谢谢……”站在路基上的商水晶,懊恼地抚着自己的唇,却不知道自己除了看着他离去,还能做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是,他更是无心与她有更深的交往,如果他真的对她一点点想要认识的话,怎么可能连她的名字都不问,更不要说问她的电话号码或留名片给她之类的想暗示她以后‘再见’的可能了。

    唔唔唔……她要怎么办?要不要追上去?

    追上去做什么?人家都不记得她了,她不是自取其辱!?

    可是,错过这个机会之后,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

    “阿杰,你认识那个女人?”欧柏源与慕容杰并肩走着,虽然已经走出了几步远,但他还是可以感觉到背后那一道针对某人的目光。

    “不认识。”嘴里虽然说不认识,可是慕容杰的手却不自觉地抚上自己的唇,刚才与她的唇意外碰上时残留的淡淡水果香味似乎还在上面,让他有些情不自禁的回味。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陌生感觉,一个陌生的女人带给他的陌生感觉。

    他的小动作当然逃不过欧柏源锐利的目光,他嘴角向上扬了扬,“不认识的话,你在回味什么?”

    刚才他们之间那暧昧不明的互动,站在一边的他可是半点也没有错过的,真是难得看到一向对女人没多少兴趣的慕容杰会有这么耐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

    ------题外话------

    看到很多亲都在使用uc追文,作者回复的话应该看不到吧?所以今天特地在题外话说话一下关于文章进度的问题。

    这个文确实是挺慢的,不仅慢,还走矫情文艺风!采薇也不想这样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变成这样了!让习惯看进展看的亲们失望了,抱歉。

    但是文的基调已定,很难更改,所以建议喜欢商水晶与慕容杰的亲们养文吧。大概40章以后快一些,然后接下来的章节采薇也尽量不拖沓,反正要写长文对于我来说,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望见谅,也望可以继续支持。

    第十二章熟悉的陌生人(2)

    他们的车子就停在几米之外,一直到上了车之后,慕容杰透过后视镜,看到那个女人还站在路上朝他们的方向傻傻望着,又侧过脸看到欧柏源揶揄的笑,他有些恼火地回道:“你知道,我现在对女人不感兴趣。”

    “难不成你对我有兴趣?”欧柏源难得拿自己跟他开玩笑。

    “开车!”慕容杰收回视线,闭上眼晴不再说话。

    本来他是昨天应该已经回到国内了,不过,却因为欧柏源从新加坡到香港来,许久未与他见面的他决定迟一天回国,顺便跟他讨论一下关于越南基建工程的事情。

    欧柏源不知哪根脑筋出了差错,在一年前,忽然找他说与他投资越南基建。

    他并不认为他会忽然投资越南基建是欧氏金控新开发的跨国投资案,随着计划的进行,他才发现他不过是为了针对安氏企业罢了。

    问他,安氏企业是不是得罪他了,他却金口不提半句。

    他自己的事情多得要命,也懒得理会他想要干什么。

    不过,还是有一些细节问题要商讨一下的。

    所以,他才会在跟他讨论完事情之后,一起到酒吧来喝两杯,然后在路上碰到一个让他行为有些失常的女人。

    欧柏源看了看闭着眼的慕容杰两眼,然后又看向后视镜,那个女人还没有走,不过,既然当事人都说不认识了,他也不会多事的。

    启动车子,很快的便离开的商水晶的视线。

    只是,刚才他在上车前的那一句冷淡到极点的“不认识”也同时落入商水晶的耳朵里,

    沉沉地坠入她的心房。

    “姐,你没有跟他要电话啊!”坐在车里的商初蕊看到慕容杰离开后从车里出来,看着商水晶满脸红晕又不知所措的样子,在心里再度叹口气!

    原来再聪明的女人,一扯上爱情也会变成白痴的!

    “蕊蕊,我们回去吧!”商水晶现在什么也不想说,只想回家朦上头大哭一场算了。一切都搞砸了,真的很惨!他一定以为她是个举止莫名其妙的女人。

    “姐,你都没有跟他说什么吗?”上了车,启动车子平稳上路后,商初蕊还是忍不住再度出声问坐在副驾驶座捂着自己脸颊的商水晶。

    “蕊蕊,我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反正一切都搞砸了!”

    “那他有跟你说什么了?”商初蕊在车子里明明看到两人似乎有小小的互动啊,她甚至还看清楚地看到他们的唇好像有碰到一起了……画面看着明明如此暧昧,怎么会搞砸了呢?

    “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需要帮助的陌生人罢了。”商水晶的口气闷闷的,“他根本就不记得我这个人,蕊蕊……”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傻瓜,傻傻地单恋一个男人这么多年。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是傻瓜?

    “姐,别难过了!错过你这么好的女孩可是他的损失。既然他无意,你要不要跟jun哥谈恋爱试试看?”一边开车的商初蕊试着安慰商水晶。

    jun比他们大三岁,跟他们也算是一起长大的,这些年她们到英国留学,他几乎每次出差都会找机会去看她们。

    明着说是替爸爸过来看她们,其实他最不放心的人是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只是没人去点破罢了。

    “jun?蕊蕊,你怎么会这么想?他就像是我哥哥一样,你想太多了。”商水晶脸上终于露出了浅笑。

    她从来都把jun当作亲哥哥一般,这些年,也是因为jun在爹地身边帮忙,公司才会发展得一帆风顺。

    哪怕将来爹地说要把家产分一半给jun,她也没有意见,因为爹地的江山现在是jun扛起了一半,是爹地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倒是她这个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从来没有到公司帮过一天忙,甚至连自家公司的大门都没有踏进去过。

    她这样的继承人,将来真的把公司交给她,董事会那些老家伙们一定会反对到底。因为她不但没有任何的管理工作经验,就连大学学的东西都跟管理相差十万八千里。

    她现在才来想这个问题会不会太迟了?商水晶摇头叹气道。

    “可我还是觉得jun哥比那个慕容杰好多了,至少可以保证会对你一辈子好。”慕容杰一看就知道不是个会体贴太太的好男人,而且慕容家的根基又不在香港。

    “你觉得他好,那你可以追求他。如果你不敢说,我帮你说好了。爹地一定会乐见其成。”商水晶倒是觉得蕊蕊跟jun挺配的。

    “姐,我才不要。你千万不要说,我也当他是哥哥!”商初蕊听到商水晶认真起来的口气,急忙为自己撇清,她可从来没想过会跟jun在一起的。

    而且,外面的人都在传,商凌志是有心要把jun培养自己的成龙快婿呢!当然这话她不能跟水晶说,毕竟这些都是遥传。

    “那你就不要胡乱为我牵线。你明知道我心里容不下别人的。”

    “好啦好啦,姐,我错了。”

    “知道错就好了!”

    两姐妹一边开车回家一边聊天,商水晶本是沉郁的心情变好了不少。

    只是,她们没有想到,本来应该要在深圳逗留一晚的商凌志跟jun竟然提前回来了。

    第十三章商凌志的思考(1)

    香港,半山。

    商家别墅里灯火通明,刚在车库停好车的商水晶姐妹俩就被得到通知的管家前来通报道:“大小姐,先生回来了,他跟jun在书房等你们。”

    “爹地回来了?”商水晶扬起秀气的眉毛问道。惨了,明明说好明天下午才返港的,怎么会这么巧的今晚就回来了?

    “是的,大小姐,在十分钟之前刚到家。”管家不敢说自己已经被先生训了一轮了。

    “既然爹地在等我们,那我们快点走好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爹地一向这么疼她,哪会舍得真心责怪她呢!

    可是,跟在她后面的商初蕊并没有商水晶想得这么乐观,商凌志这么精明的生意人,一定不会轻易相信她们的谎话的。

    但是,她能说实话吗?或许……如果先生不反对小姐跟慕容家有来往的话,可能小姐的情路会走得顺一点也不一定。

    不过,这个得要看先生对这件事持什么态度才行,她要小心应对才是。

    “爹地,怎么提前回来也不跟我说一声?”在书房门口敲了两声得到回应后,商水晶打开门直接走到坐在书房办公桌后面的商凌志身边。

    “水晶……”坐在商凌志对面的jun朝商水晶招呼道。

    “jun,好久不见。”商水晶回以他温柔的笑。

    “玩够了?”年近七十岁的商凌志,原本满头的黑发已经白了一大半,但眉眼依然锐利,身体也还硬朗,声音哄亮有力,在望向宝贝女儿时,却只有满心满眼的喜悦。

    “爹地,不过是个生日宴嘛,没什么好玩的,人到礼到就可以了。如果你早点让我知道你今晚回来的话,我跟蕊蕊一定不会出去了。”商水晶走到商凌志的身后,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放到了他肩上,帮他按摩有些紧绷的肌肉,这可是她在英国的时候跟那位照顾她的中医学的,不敢说学到了十成十,但至少可以按得很舒服。

    “就你嘴巴甜。”商凌志脸上满足的笑怎么也掩不去,但是在看向站在身边的商初蕊时,眼神却多了一份凌利。

    商初蕊一看商凌志的眼神就知道他心里其实根本不相信她们今晚去参加同学生日宴的事情。

    只是,现在看他们父女俩聊得那么开心,似乎不是可以解释的好时机。

    “蕊蕊,jun,我跟水晶好久没有好好聊天了,今晚就不谈公事了,你们先下去吧。”

    商凌志当然不可能当着宝贝女儿的面追问起这个事情,而且他跟女儿也是好久没有好好聊聊了。

    很快的,jun跟商初蕊就退出了书房。

    在从书房一起走下楼的时候,jun看了一眼好像有心事的商初蕊开口道:“今晚你们不是去参加生日宴吧?”

    “jun哥,你想太多了。我跟姐姐哪敢骗爸爸啊。”商初蕊在心里暗暗称赞,原来jun都看得出来了,那爸爸今晚一定找她问清楚的。

    “但愿只是我想太多而已,不过,董事长一定会找你的。你最好可以想一个可以骗得过他的理由。”jun敛去了脸上的笑认真道:“水晶的身份这么敏感,又很少单独外出,你们这样出去连个保镖也没有,很危险的知不知道?”

    “jun哥,对不起,是我疏忽了。”商初蕊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所有的保镖都是商凌志的亲信,让他们知道姐姐要去兰桂坊一带的夜店见一个男人,这还得了?

    而且商凌志也没有规定出门要带保镖啊,她只是想帮姐姐一把而已。不过,照今天这个情况来说,她好像也瞒不住了。

    “董事长对小姐的宠爱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下次做事别再这么莽撞了。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担不起的,明白吗?”jun把商初蕊当作是亲妹妹一般对待。

    但是对于商家那位真正的公主,他除了像妹妹一般疼她之外,其它的……他很有自知知明的,从来不愿意去多想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jun哥,我知道了。我送你出去。”知道jun是为了她好,商初蕊很虚心地接受。

    把jun送出大门后,商初蕊在花园里的秋千上坐了好久。

    夜变深了,整个商家大宅显得十分幽静,昏暗柔魅的灯光照得夜晚的商家宅第别有一番古典味,这里也可以称作是她的家,毕竟她也姓商,如果不算在国外的时间,她在这里也生活了五年了。

    但她毕竟也只是比jun哥多了一个商姓而已,她一直都明白,她不是商家的小姐。说得好听,她是商家的二小姐,其实她最多就是个商家大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

    只是,她没有怨言!正因为有了商家的大小姐,她叫了这么多年的姐姐,也才有她商初蕊的今天。

    如果没有被商家领养,她早在满十八岁的被迫从孤儿院搬出来,没读过什么书的她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生存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呢?

    所以,她真的不怨的!只是,有时候觉得有些寂寞,仅此而已。

    四处庭院深深,天上明月高挂,初秋的夜里空气有点湿、有点冷,她不由得用双臂圈住身体驱逐冷冽的冷气。

    直到管家出来,告诉她先生在书房里等她,让她回去一下,商初蕊才从秋千上下来往主屋走去。

    该来的还是要来的。

    “爸爸,您找我有事?”商初蕊来到书房,商水晶已经回房了。她低眉顺眼地站在商凌志的面前轻声叫道。

    是的,从她踏进商家的大门起,她就尊称他一声‘爸爸’,对于‘爹地’这个如此亲呢的称呼她一直都认为没有血缘的关系根本就叫不出口。

    商凌志从来没有亏待她,因为,他需要她陪伴她的女儿。

    第十四章商凌志的思考(2)

    “爸爸,您找我有事?”商初蕊来到书房,商水晶已经回房了。她低眉顺眼地站在商凌志的面前轻声叫道。

    是的,从她踏进商家的大门起,她就尊称他一声‘爸爸’,对于‘爹地’这个如此亲呢的称呼她一直都认为没有血缘的关系根本就叫不出口。

    商凌志从来没有亏待她,因为,他需要她陪伴她的女儿。

    “水晶跟我说想到公司去见习。”商凌志喝了一口女儿亲手泡的顶级高山茶叶,清润的气味顿溢满喉间,一连喝了好几口后他才慢悠悠道。

    女儿留学英国七年,每年寒暑假都会回来陪他,但是他从来没有干涉她想要做什么,只要她开心就好。

    他没想到的是,七年的国外生活却让他的宝贝女儿改变了很多,也不但在学业上很认真,甚至在课余时间学习了很多的东西,例如说厨艺,茶道,例如说娴熟的按摩手法……

    这些,本不是她该要学习的,因为这辈子他都不可能让她的女儿去做这些事情,但她却去学了,而且学得很棒。

    她甚至还跟他要求,说想到公司去见习见习。

    一个女人的改变,往往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件事。商凌志自认为看透了世间百态炎凉,自是不可能看不出来女儿在为了某一个执着的念头而努力地改进自己,做到最好。

    当他从她嘴里听到她说要到公司见习时,他是明显地愣了一下,但很快回过神来,亲呢地拍着她的秀发着问道:“为什么想要到公司见习呢?爸爸一定会为你铺好路,不会让你这么辛苦的。”

    哪怕他的女儿这辈子不用伤一分一毫的脑筋也必定是生活无忧的,做为她在这个世上最亲近的人,他怎么会不明白女儿根本就不喜欢从商。

    但她怎么忽然起了这样的念头呢?

    在他等待她的回答时,他明显地发现女儿今晚有些不一样,虽然对着他时依然是笑在脸上,但是她的眼神是忧郁的,甚至在他追问时明显地闪烁了一下,只是一下,还是瞒不过他这个父亲。

    “爹地,我不想让你这么辛苦嘛!如果我真的可以帮到你的话,那你不是轻松很多吗?还可以天天陪着你上班下班,不是很好?”

    “女儿长大了,懂事了,不过,公司事务很繁琐的,你确定要跟我见习?”商凌志这辈子唯一无法拒绝的就是女儿的要求,虽然舍不得让她进入尔虞我诈的商场,但她说得句句甜入心坎,让他怎么拂不了她的心意。

    “爹地,只要你不嫌我笨,我一定努力做到最好!好嘛,爹地,你就答应我吧!”

    经不住女儿的三言两语请求,商凌志便满口答应下来了,然后把她哄回楼上休息,才差人把商初蕊找来。

    “姐要去公司?”商初蕊在听到商凌志如此说时,也明显地有些不敢相信。

    虽然商水晶留学最初的目的说是要学习一个继承人该有的知识,只是出国之后,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语言类的专业,对管理根本一点也不感兴趣,也从来没有听她说过想要到公司工作,那她怎么会忽然这样想呢?

    “蕊蕊,这些年,我对你怎么样就不用再提了,我只问你,今晚你跟水晶去哪里了?”商凌志直截了当地问道。

    以蕊蕊的聪明,不可能不知道他找她是什么事的。

    而商初蕊这里也明白自己是瞒不过商凌志的,而且凭商凌志的能耐,想要查她们去了哪里根本就是轻而易已的事情。

    “爸爸,我们是跟一个朋友见面了。”商初蕊冷静地说道。

    刚才从花园一路走回来时,她就不断地思考该要怎么说出今晚的事情,姐姐根本就不想让商凌志插手这件事,她不能把她所有的事情都摊给商凌志知道又不能骗他,那只能迂回一点说。

    把慕容杰当作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来说会比较好一点。

    “男的!”商凌志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是。”

    “哪家的?”

    “慕容家的。”

    “不要告诉我,是国内的那个慕容家。”商凌志本是淡定的态度变得有些惊讶。香港上流社会中,比较出名的世家中并没有慕容这个姓氏。

    “爸爸。正是慕容家的嫡孙慕容杰。”

    “慕容杰……”商凌志慢慢地念着这三个字,眉头轻皱,像是思索着什么。许久之后,他才又开口问道:“水晶出国,跟他没有关系吧?”

    他记得七年前,他让女儿第一次参加宴会便是慕容家的,他跟慕容家的老太爷在年轻的时候有过一些交情,但是自从老太爷解甲归田后,他们间的来往便少了许多。

    他没有想到女儿会与慕容家扯上关系。

    “我跟姐姐是在他的宴会上与他认识的,之后在国外碰到过几次,只是一般朋友。”商初蕊小心地措词。

    “水晶喜欢他?”如果只是一般朋友,他倒是不计较,但是他从女儿的眼神里看到的是一个怀春少女才有的神情。

    “嗯,这个姐姐没有说过。”商初蕊觉得有些头疼。商凌志从来不会逼问商水晶任何事情,但她就不一样了。

    “蕊蕊,你先回去休息吧!”商凌志从商初蕊的口气里已经知道大概了,想了想后让商初蕊出去。

    “是,爸爸。晚安!”商初蕊转身离去,只是在走出书房前,商凌志又说道:“你跟水晶一起到公司见习吧。”

    一直到商初蕊走出去很久,商凌志还坐在那里沉思着。

    慕容杰,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不会让女儿去参加那个宴会,那他们就不会认识了。

    可惜,一切都迟了!他的女儿不但认识他,甚至还喜欢他!

    他能阻止吗?又该怎么阻止?

    ------题外话------

    1、因为昨天首推效果不是很好,所以又把文名给改回来了,给大家带来不便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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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不识情滋味

    凌晨时分,慕容杰位于香港中环的高级公寓里,忠叔正在连夜为自家少爷清点最后的行李。

    少爷本来应该是明天要回去的,谁知道跟欧家少爷出去一趟回来后,刚进门马上就吩咐他把所有该带回国的东西全部收拾好,一个小时之后出发。

    这大半夜的回去又能做什么?不如好好休息一晚呢!

    当然,忠叔是不可能违抗自家少爷的命令的,在他心目中,少爷不管做什么都有他自己的理由,他也不过是担心他这样赶着会太累了。

    少爷也真是的,都三十多岁竟然还没有结婚,也没见交女朋友,如果娶了老婆,那也许他就不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他拼命的程度让他这个老人家看了都不忍心。

    而主卧房里,没有开灯,东方明珠夜晚璀璨的灯火透过拉开的落地窗照进来,一室的深浅。

    站在落地窗前的高大男人,手里拿着酒却不喝,只是维持着一个姿势许久未动。

    明天,不,应该说是等一会他就要离开香港回国了!

    在这里奋斗了五年,倒不是说他有什么怀念的,反正出国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就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只是,在离开之前,他似乎有些寂然……

    只是,寂然这个词似乎又不该用在他身上才对。他可是慕容杰,慕容家的长子嫡孙,马上就要回国正式接任?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