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上海下雨了

上海下雨了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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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给叶潇之后我就和他两不相欠,从此以后我们就没有关系了。

    他追了出来,在我把手机给他的时候,叶潇紧紧报住我了,在我耳朵旁边轻轻说了句对不起,我一下子又觉得叶潇的怀抱好温暖,也许他真的是可以依靠的人呢?

    叶潇,你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呢?

    2008年7月20日

    w,真的是一个很少说话的人呢,也很少笑,给人感觉就是冰山一般。叶潇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也会变得好安静,我感觉我快认不出他了。当我看到他们手牵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刻才现,叶潇终究不是属于我的,是w的。

    叶潇出院了,而我也该回家了。在到家门口的时候,我了条短信给他。

    ——你会相信我么?

    不到十秒他就回复了。

    ——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会相信的。

    我笑了一下,的确叶潇会相信“我“,但是他会相信一个疯子么?

    2008年7月22日

    为什么?今天爸爸突然晚饭的时候说要搬家,而且是要搬出上海,我问原因只说是为了看病。但之前不是就说国内治这个病最好的地方就是上海么?怎么又……晚饭后他们连我的手机都收了,不让上网,也不让出门。

    叶潇!救我!别让他们带走我!

    2008年7月25日

    明天就要离开上海了,这几天来我简直快崩溃了,叶潇,你能体会到我的心情么?你应该和平常人一样永远不能体会到我的绝望,也许明天走后,我这辈子都无法再见到叶潇了,我只能希望他可以明白我的心了,我决定将日记放在这所房子中。如果他来找我了,那么他就会看到这本日记,能够明白我:如果他没有来找我,那么也就正好证明了他心中也许也是没有我的存在的,而这本日记也将失去了意义,就让它永远尘封在箱底作为一个结束吧。这就像一枚硬币,无论是来还是不来,结局都只有一个,硬币无论是正还是反,它的价值也只可能是一枚硬币。

    叶潇,再见了。

    “哗——哗——”

    在凌晨的三点五十八分二十七秒,我听见了抽泣的声音,雨水打湿了我的眼睛,视线也渐渐模糊。我趴在窗台上,雨水打在头上,然后慢慢顺着脸流到了下巴,又慢慢地滴了下去……

    我没分清楚从下巴滴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我也不知道这哭泣的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我只知道。

    上海下雨了。

    四

    2009年2月14日,其实与往常一样这一天只有24个小时,但只是因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洋鬼子定义成了情人节,然后广大红红绿绿的男男女女们也乐此不疲地将这个外来节日推崇到了一个高度。外国来的东西总是好的,就像一个两块钱的大饼在上面放点芝士和肉块就可以卖到一百块的道理一样。可以想象每年的这一天各大商场有多么火暴了,而那些花商也足够笑暴门牙了,玫瑰花在这一天可以番十几倍来卖。没有人会骂你黑心,因为大家都是这么做的,骂不过来。

    本来我是不想凑这个热闹的,实在也不想来这种前胸贴后背的地方,但是w非说一定在情人这一天要“出门”,这样才能显示出这两个人是情人。我觉得这是歪理,好象没有出厂的面包不能叫面包,只能叫面粉团,一定要等装好包装,然后再贴上个条形码或价位条的时候,那才能叫面包。

    “为什么今天好象没有什么人嘛?”我将手勾在w肩膀走在南京路。今天的南京路虽然不能说冷清,但和往年比起来的确是十分不景气了。

    w撅了撅嘴,“废话嘛,人家都跑去看外滩上齐明的魔术了。”

    “魔术有什么好看的,骗人的东西。”出于男人自尊心的缘故,我给魔术下了这么个定义,只因为我不会变,所以吃不到葡萄只能说葡萄打过糖精了。不过齐明这个名字也听说过,是今天才出的道,属于一炮走红的,被称作十九岁的天才魔术师。

    “嘁,不过他的魔术好象可以使恋人之间变得更加忠诚和甜蜜的!”说w一副陶醉的样子。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这样天真的小姑娘我也不能再多说什么来打碎她的梦想了,我摸了摸w的头。

    “傻姑娘,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魔术啊?感情是两个人心灵交织的产物,如果能被魔术所控制,那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爱情魔术师,不过是商业性的宣传而已。”

    自从雅文出事了以后,w开始转变了,我渐渐开始在w的身上找到她高中时候的影子了。我曾含沙射影得问过她原因,她说因为雅文和胡凌的死让她明白了要在生前好好珍惜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别等到死了以后才追悔莫及,我不知道我是属于前还是后。但至于w是如何能够想通这个事情的我也始终想不明白。

    “你啊,就是太木,一点都不浪漫。”w也无奈般闭上眼摇了摇头,又突然睁开眼睛说,“我要蓝色妖姬!”

    我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有些防备不及,摸了下口袋,只有四张票子,假设它们都是红的,那么买了蓝色什么姬之后我们的晚餐就只能吃盒饭了。

    “你听到没啊?”

    大腿上被w掐了一下。

    我凑近了w,小声对她说,“明天买行不行啊?”

    今天的夜晚除了月亮比较圆之外好象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了,冰冷的风吹在脸上有种将脸要撕开的感觉,我四处找寻着花店的倩影。我开始恨情人节了。在这个寒风凌厉的夜晚,仍有无数对热血小青年继承了红军不怕严寒的精神,在这么艰苦的条件下,为中国社会主义添口加丁作铺路。

    而在这个伟大的社会下,男女之间的不平等依然还是存在的。就在我为了一些到了第二天就会凋谢却拥有十分昂贵价格的花东奔西跑的时候,w却安逸地坐在爱茜茜里中吃着蛋糕,说不定还哼着小曲在看帅哥。想到这里就感觉到胸闷。

    我叹下了今天晚上的第二十三口气,终于看到了有一家花店里面摆着蓝色玫瑰。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玫瑰!”

    在花店门口,一对初中生样子的小情侣在吵架。那男的甩开女生拽着他的手,“你浪不浪费钱啊?省下几百块可以买好多有用的东西啊!”

    要不是我怕成为气氛的污染,我一定上去和那个男生握个手。

    我将四张红票子递给可爱的花店小妹的时候,感觉到胸口好象被挖了个洞的感觉,特别痛楚。接过蓝色妖姬,开始往回走。结果那对小情侣还在那里吵着,周围还有一些围观的观众。

    这个时候,从人群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约是个高中生的男生穿着黑色风衣走到了小男生的面前,微笑着说,“可否借你的手一用?”他笑的时候露出了左边的一颗虎牙。

    小男生迷惑地将手伸了出来,那黑风衣男生把手伸到小男生的袖子里,然后迅速抽了出来,一朵鲜红的玫瑰握在手中。他把玫瑰给了小男生手中,打了个响指,说:“千万别让你喜欢的女生失望哦!”

    围观的群众很合时宜地给出了响亮的掌声来激怒这个小男生,而黑风衣男生早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操!”小男生将玫瑰扔在地上然后用脚一阵乱踩,“会变几个魔术了不起啊?”然后指着黑风衣男生离开的地方破口大骂。

    “我们分手吧,看来你并不爱我。”女生低下了头,好象流下了一滴泪,然后跑开了。

    小男生傻傻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笑了一下就走开了,爱情魔术师的确不存在。

    就像那个黑风衣男生,他的本意一定是好的,但在无意中中伤了那个小男生的自尊心,魔术是支撑不起爱情的。

    回到爱茜茜里的时候,看见w已经睡着在了椅子上了。真的好羡慕她,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睡得着,我将玫瑰放在桌子上,坐到了w旁边,将w抬起来然后把她的头靠在我的脖子上,让她整个人可以完全靠在我身上,我把我的手放在她肩膀上搂进怀里。我的每一个动作都很轻,生怕弄醒w。

    我拨弄了下她的头,又吻了下额头。虽然和w的关系开始越来越融洽,但是我们可能最终不会走到一起的,这种感觉在我每一次抱住w的时候就会浮现。

    冬天里,人们穿上了厚重的衣服笨拙地川流在地铁里。我讨厌冬天,因为冬天让很多东西会休眠,会让人的反应边得迟钝,更重要的是,在冬天女性同胞们会把自己裹得严严的,没机会看到走光。此时在这个不足一百平方米的爱茜茜里中,洋溢着暖融融的空气。店里大概有四五对情人,每个人的脸上好象都写着幸福,也许爱情真的可以让人快乐,我现原来没有语言,能够抱着w的情人节才是最好的。

    幸福能留多久就留多久吧。

    我掏出手机,有一条新短信,是我爸的公司来的。

    “查到肇事的名字了,有空请及时回复,祝情人节快乐。”

    “真虚伪。”我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放回了手机,摸了下w的脸,感觉眼眶一下子就湿了,我用手擦去,怕w会突然醒来然后看到。

    一(1)

    一

    “你能说下你这本小说想表达的思想么?”眼前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好象比我还要稍微小一些。没想到已经成为了这家出版社的主编了。“我有些地方没有看明白。”

    “在长乐镇上的人都是像主角程依夏这样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人,没有追求也就没有失败,自然也就长乐了。”这番话其实在家里已经对这镜子排练了几百次了,但还是说乱了。看到那个主编迷惘的表情我顿了下,思考了大约十五秒,“所以我想表达的思想就是一个人再安于现状也不会长久快乐。”

    “就这样?”那主编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把我心里看得毛毛的。那眼神好象是一只恶狼,而我是只羊羔。

    “差不多吧,毕竟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阿姆斯特朗嘛,说不定读可以从文章从看出更深层的东西。”我紧张得胡诌了几句,把责任推卸到读身上。

    主编喝了口茶然后站起来向窗外看去,又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是哈姆雷特。”

    “什么?”我没有反应过来。

    一(2)

    “你可以说下你这本小说想表达的思想么?”眼前的这个男人看起来好象比我好象还要稍微小一些。没想到已经成为了这家出版社的主编了。“我有些地方没有看明白。”

    “在长乐镇上的人都是像主角程依夏这样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人,没有追求也就没有失败,自然也就长乐了。”这番话其实在家里已经对这镜子排练了几百次了,但还是说乱了。看到那个主编迷惘的表情我顿了下,思考了大约十五秒,“所以我想表达的思想就是一个人再安于现状也不会长久快乐。”

    “就这样?”那主编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把我心里看得毛毛的。那眼神好象是一只恶狼,而我是只羊羔。

    “差不多吧,毕竟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阿姆斯特朗嘛,说不定读可以从文章从看出更深层的东西。”我紧张得胡诌了几句,把责任推卸到读身上。

    主编喝了口茶然后站起来向窗外看去,又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是哈姆雷特。”

    “什么?”我没有反应过来。

    走出出版社的大楼,健在门口等着了,靠在旁边的栏杆上,嘴里叼着一根烟,摆出一副电影里古惑仔的样子,不过我个人认为更加像二五仔。

    看见我出来后,健迎了上来,“怎么样了?”

    “被退稿了。”我口气中没有失望的感觉,“走,下一家,总有能欣赏我的人。”

    健两手摊开表示无奈,又抽了口烟吐了个大大的烟圈,然后慢慢消融在空气中。我一把抢过健嘴里的烟,掐灭后扔进了垃圾桶。

    “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高中就会了,只不过大学里一直没抽过。”

    我从屁股里摸出家出版社的名片,然后瞪了一眼健,“以后少抽点吧,对身体不好。”

    说完我就觉得我好象在对一个贪官说“别贪了,会被抓的”的效果是一样的。因为无论是贪官还是烟瘾,都比任何人清楚贪污是犯罪或吸烟对人有害。每包烟上都会有“珍爱生命,远离香烟”之类的字。

    而健也只是笑笑。

    今天之后去的几家出版社也均以失败告终。从大学里毕业也接近两年了,但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所以也决定提笔写小说来赚一些生活费。但写出的东西也只是差强人意,逻辑性差不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我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算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遇上上高度近视的主编。现实告诉我,人不能活在渺小的希望里,所以我决定在明天最后两家依然没有戏的话那就再次提笔认真写一篇。

    回到家后,翻衣捣柜一共找到了一千六百七十二块钱,又拿出个计算器按了下,每天按三十快的生活费来算,还可以支撑五十五点七三三三三的无限循环天。我不断在客厅里跺步思考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我打算静下心坐着,因为减少运动也就减少了消耗,自然也就可以增加再饿的间隔了。可总不动也不是办法。一来若是一直不动那就减少了生活的乐趣跟植物人没什么差别,二来这样也容易使身体器官退化,其结果就是变成真正的植物人。

    然而思考到最终的结果就是,我睡着了。

    每一次睁开眼,看见阳光散入我的房间,强光下能够看见弥漫在空气中的尘埃。三年来,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自生活,习惯了没有钱的时候就将东西变卖的生活。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的房间现在也只剩下一孤零零张床了。再下去不知道还能卖什么了。回想起来,我竟然有些记不住曾经和我住在一起的人的面容了,虽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更奇怪的是我竟然从三年前他们走后,我没有掉过泪,甚至在追悼会上也是。健说我变了,我觉得我是变得成熟了,人总在摔倒后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现在心中也只有一个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觉得可以不顾一切。

    醒来后就去找出版社了,运气还不错,在第一家的时候那主编竟然同意出版了,心里有种千里马遇到了伯乐的感觉。虽然只先印五百本,但不管怎么说也是走出了第一步了。今天健没有来,因为今天是和他女朋友认识的正好一年,所以就过二人世界去了。本想告诉他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可后来想想还是不打扰他们小两口了,这几年来健也的确很帮我。

    “再来一杯。”我对joven说。

    joven是blck酒吧的一个调酒师,其实是大学的三年室友,后来因为违反了校纪被开除了,就去酒吧当了调酒师。按照joven家里条件也是完全不用出来干活就可以活够一辈子的,但他还是坚持要出来工作,他说这样才有活着的感觉。而调酒也是他的爱好,joven喜欢看见别人喝下自己调的酒而露出满意的笑。其实我也是偶然遇到过joven才知道他在这家酒吧工作的。

    “很久没来了嘛。”joven帮我倒了杯啤酒,然后擦着桌面。

    “是啊,之前没什么钱,今天拿到稿费不就来了嘛。”我酒量并不是很好,所以一般来也只是喝喝啤酒,也无法享受到joven的手艺了,不过据说joven在这一带很出名的。

    我也并非是喜欢埋醉在这种灯红酒绿之中,只是现这里的气氛的确也不赖,而且正好joven也是比较健谈的人。所以我也总会来和他聊天,基本是什么都聊,包括w,微微或是我的父母。也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他很会聆听。

    “还不打算去找w么?”joven问我。

    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酒,“我不能去找她,她和我在一起会很痛苦。”

    “可我看你现在很痛苦。”

    “有么?可我觉得现在我很轻松。”这话并不假,我的确是这么觉得的。

    我“咕咕”又喝了两口,摇了摇空杯子示意再来杯。

    “你比其他客人骗起人来逊多了。”joven按住了我的手,“别喝了。”然后被一个客人叫走了。

    我感觉有些热起来了,把脸贴在吧台的大理石台面上,凉凉的感觉让人很舒服。

    酒吧当中有个舞台,每个晚上都会有一些不同风格的乐队来演出,而今天的主唱是个光头,唱歌的时候表情十分狰狞,有种拉屎拉不出的感觉,《拥抱》的歌声回响在酒吧,“报紧我/吻我/爱——别走……”

    一杯whisky推到了我面前,几块冰漂浮在酒面上。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这只杯子显得更加透明。忽然我闻到了“勿忘我”的淡淡香水味。但也不是很确定,反正不是花露水的味道。

    一个穿着蓝色吊带衫的女孩坐在我旁边,“这杯算我请你的,喝啤酒多没情趣。”

    我慢慢将头抬起来,这女孩的脸很白,大概是灯光的关系,或可能是她自己把脸给刷白了。我好奇地看着她。

    “怎么,一个人喝闷酒不无聊么?”女孩问我,然后现我看着她,“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会误会的。”然后喝了口杯子里透明的液体。

    “不好意思。”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在平时会主动上来搭讪的女孩也不是没有,但是这样主动请别人喝酒的还真不多。

    “失恋了?”女孩将手里的杯子晃了几下,里面的冰块撞击到杯壁的时候出清亮的响声。

    “不知道。”

    “你看起来很落魄。”跟joven一样喜欢揭穿别人。

    “大概吧。”

    “你对每个女孩子都那么冷漠么?”女孩焉焉地笑了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拿着酒杯放在我面前。我拿起桌子上她刚才推过来的whisky,两只酒杯碰撞在一起出“叮当——”一声,我没回答她直接将那杯whisky一饮而尽。第一次喝这种烈酒不小心呛了一下,咳嗽起来。

    那女孩似乎没有喝,看着我大笑起来,“你真可爱。”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男人喝酒也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了。

    “我去下厕所。”之前喝的啤酒已经在膀胱里了。我离开座位走向厕所。

    放水的时候感觉头晕的厉害,刚喝whisky的时候都没什么感觉,没想到这种洋酒的后劲果然厉害。我用凉水冲洗着灼热的脸,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布满了血丝的眼睛。

    走出厕所的时候没站稳靠在了墙上,我用手撑起自己刚想走动,一个蓝色的身影贴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嘴唇感觉到了另外一只嘴唇的温度,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是冰冷的。

    一(3)

    头像快要炸开了一样的疼痛,我坐了起来,用手敲打着自己的脑门。

    我现自己赤,裸着上身躺在一间宾馆里的被窝中,马上紧张了一下,现昨天晚上的那个蓝色吊带衫女孩从厕所里穿着出来,“你醒了啊。”

    现在我可以清晰得闻到“勿忘我”的味道,我和那女孩的衣服像蛇皮一般得蜕在地上,虽然完全不记得,但是也能猜得出昨天晚上所生的了。我顿时紧张了。虽然电视或小说里见过很多什么的情节,也曾经幻想过生这样的事情,而真的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竟然感觉十分纠结。我觉得更像是我被强jian了。

    “放心,我没让你负责什么。”女孩的眼睛挺明锐的,一眼好象就看清了我在担忧着什么。她走到镜子前,开始吹着湿漉漉的头,“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弯腰捡起了地上的衣服。

    “我叫夏雨。”然后转过身,又是那个嫣嫣的笑。这个笑容很奇怪,既带着w的忧郁,也有些微微的纯真。然而这个眼神里到底带着的是什么,我至今不明白。

    系上腰带,摸了下口袋里的手机和钱包都在。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叶潇。”

    “呵呵,有意思的名字。”夏雨把吹干的头盘了起来,用一根橡皮筋扎住。“可以回避下么?我换衣服。”

    感觉脸上一下子热了起来,马上转过了身。刚才夏雨转过身对我笑的时候我现她的白并不是因为灯光或是化装品擦出来的白,而是她自己本身的一种近乎病态的白。

    “我的意思是你进厕所一下。”夏雨双手插腰。

    一直等到她喊“好了”我才从厕所里出来。而在厕所里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夏雨看起来并不像那些整天沦落在酒吧的风尘女子,她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小姑娘而已。可是,“为什么?”我忍不住问她。

    “因为你和他很像。”她已经换好了昨天那件蓝色的吊带衫。

    这个回答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想到的答案是“给我xxx钱,不然告你强jian。”之类勒索的话。我现夏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不爽的,可能是我不该问这个问题。我估计是像广大黄金八点档的电视剧里那样,一个女子因为一个负心汉而沦落红尘。而我却正好成为了捡皮夹子的人,不过我更感觉我是没吃到鱼反而惹了一身马蚤。因为关于昨天的晚上那些应该是十八禁的画面的记忆我是一点都没有的,甚至都感觉是没有生过的。我觉得是我亏了,虽然眼前夏雨没有让我负责,万一在若干年以后她领着一个已经可以有能力打酱油的孩子叫来我爸爸,我该怎么办。并且更惨的是,万一我那个时候尚且不能管饱自己的肚子,怎么办?我顿时皱眉陷入了苦思。

    夏雨看着我苦恼的表情笑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微笑,可后来看见我愈加迷惑的眼神,她便放开声音大笑了,“瞧你紧张的那个样子,像个男人嘛。放心,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过,我把你背回来以后你自己脱了衣服就马上死睡过去了,我是睡你旁边那个床的。”

    等她说完这些话我用了十五秒的时间来整理了下思路最后得出了“我被耍了”的这个结论。当我想找她理论时,她丢下了一句“下次再见”就出门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好象是很肯定我们以后一定会再见的样子。但这也是事实,因为夏雨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因为她竟然没有结宾馆的帐,更要命的是,这是一家四星级宾馆。

    夏雨走后,我在宾馆里的桌子上现了张纸:你真的很像他,不过比他可爱。

    然后又用唇膏印了一个唇印。我摸了下嘴,就算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但在厕所前的那个吻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由于支付宾馆的钱几乎用完了我的稿费,所以也破灭了我改善伙食的梦想。之后只好又吃了一个月的酱瓜,在我考虑要不要去采购一些酱萝卜的时候,健来了请贴,他要结婚了。我也终于可以用一天不去吃酱瓜了。

    他们选在了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来举办了这场婚礼——国庆节。并且还为儿子已经起好了名字了,因为健姓蔡,所以就叫蔡国庆。

    结婚那天,健订的那家酒店规模是相当大的,门口也停满了结婚的车辆。似乎大家都喜欢赶在某个节日然后一起结婚,这一点令我很费解,结婚这种终生大事还得凑到一块,好象在学校吃泡面一定要哥几个一起吃才好吃,而结婚也是要大家一起结才幸福。不过我还没有听说过大家专门挑哪个节日一起去离婚的。

    整个饭店有好几桌婚酒,我一进酒店就看见健跟一块木头一样站竖在门口,我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今天健穿上笔挺的西装显得有点二。

    “蔡夫人呢?”扫视了一圈没现即将成为国庆沈莹。

    健耸了耸肩膀,“还没到。”

    在门口签了名之后我进到“合欢厅”去寻找我的座位,我的位置是坐在主桌的,这个使我感觉非常荣幸。健一共大概办了四十桌,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亲朋好友,我想了下,觉得更多的应该是狐朋狗友。看了看那么多充满喜庆的人头在涌动着我有点目眩了。因为中午的酱瓜消化得所剩不多了。

    找到主桌后,我拉开了椅子坐下来,看了下手机,离婚礼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坐在主桌的都是健和沈莹的挚友了算是。而我是这桌来得最早的。桌子上放着五粮液、长城干红、喜力、可乐各一瓶,中华、金上海也各一包,但是惟独大前门是有两包的。桌子上还有个像古代帆船船一样的玻璃容器,里面装了一半的水,有一个爱心形状的蜡烛漂在水上。每个座位的桌子上有一张写着名字的卡片,坐在我右边的是健,而坐在我左边的是……

    我看着那张卡片楞在那里,健这个王八蛋,卡片上写着w的名字。

    一(4)

    向门口的方向看去,健正在招呼着客人,而沈莹好象也来了,穿着一身红色旗袍挽着健。沈莹是属于那种很漂亮也很时尚的女性,至于为什么会跟上健这个败类我也不知道,没去多问,因为我觉得这是别人的感情,我知不知道是一个样的。但我却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在一起,不仅是为了健的幸福,更是因为有家的男人有责任感,会减少社会上的犯罪率,这属于为国家作贡献。

    健刚和沈莹一起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因为健更多时候和沈莹在一起而不来和我混了,因此我的伙食也下降了好几个等第。但后来想想还是很正常的,重友在现代已经是比较普及的事情,如果我有沈莹那样的女朋友,我一定不会去找健了。

    婚礼开始了,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健和沈莹已经换上了西式的结婚礼服站在红地毯上了。大大小小的婚礼从有记忆开始参加过无数次了,每次大家都穿的礼服也都是大同小异,尽管这样,沈莹依然成为了这个大厅里最有吸引力的磁性生物,虽然站在身边的新郎不进人意。本来健是邀请我去当伴郎的,但是我不喜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而且若是我去了,我怕会有人误认我是新郎。

    在音乐声中这对有些别扭的新人入场了,灯光慢慢昏暗了,几个小孩子围着健和沈莹拉暴了彩带。

    与其他婚礼不同的是,这次婚礼没有职业的司仪。

    健拿起话筒,“谢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这些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和我爱人,并且今天以后就是我妻子的婚礼。”

    四十桌人掌声雷鸣。

    健拉着沈莹的手笑了下,继续说,“我一直觉得我的婚礼由别人来主持是很不舒服的事情,所以我没有请婚庆公司的司仪,而就由我自己来担任本次婚礼的司仪,兼新郎。我相信我的婚姻,”健停顿了一下,“由我自己做主!”

    接着又是雷鸣掌声。

    而我觉得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把主次给弄错了,好象当司仪是他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和工作,而结婚却只是顺便的。看着健和一边沈莹幸福得笑着,心中闪过了一丝丝落寞,我应该是没有缘分像健今天一样,以一个主人,一个主角的身份来结束一场婚礼了。

    在无声无息中主桌除了新人外的八个人都坐齐了。我用余光看见了w,现她在看着我,我转过头去,避开她的目光。

    “为什么不敢正视我?”w开口了,“别闹了好么?”

    感觉胸口抽搐了一下,我没打算回答她。

    “你到底在想什么?”

    “为什么要逃避我?”

    “回答我啊!”

    w见我不回答又了一串的提问。同桌子上一些人听见了w越来越大的声音向我们这里看过来。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实在不想破坏了健结婚的气氛,就拉着w走到了大厅外面。

    “今天健结婚拜托你就不能安分点么?要吵我等会结束了陪你吵。”我压住自己的声音,但将愤怒的表情故意夸张到最大。

    w低下头不说话,咬着嘴唇,能听见w吸鼻涕的声音。

    “你说话啊!怎么现在成哑巴了?刚才不是凶得很吗?”

    w哭了。

    她蹲在了地上,哭得很凶。门口的几桌人好象听见了外面的吵闹。我把w拉到安全出口。

    “你有完……”看见w哭得像个小孩我的口气也软下来了一半,“没完……”

    w放声哭着,像一个因为妈妈没有给自己买玩具的小孩,哭声中充满着委屈。我转过身去,因为我觉得我的泪也快流下来了。

    w,对不起,我只能这样。我心里默默地对w说。

    “你他妈哭够了没有?”我努力将声音提高,一拳打在墙壁上。回音在楼道里回荡。手很痛,这痛觉一直传递到了胸口,我拉了拉领口。

    好安静。

    空气中只有w哭泣的声音,我受不了这样的感觉,想走,可是双腿一动都动不了。w哭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也许是因为哭不动了,累了,w停止了哭泣。

    “你变了,”w的声音很轻,但我却可以听得非常清晰。

    我无言以对。

    “从前的叶潇是不会那么胸的,无论什么时候总是会温柔地对我,”w笑了,好象是在回忆里想起了曾经的幸福,她笑得让我觉得更加辛酸,“他会借我肩膀靠一整夜,会抱着我对我说只要我需要他,他就在。”

    我已经忍不住泪水,隐藏了三年的泪水也终于在这一天溢出,我以为我不会再流累的。自从一年半和w分手后也再没有见过她,因为我知道,只要见到她,我就会忍不住的。分手是我提出的,没有再见她也只是因为没有勇气。连分手的时候我都只是用一条短信。一毛钱结束了一段感情,原来感情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廉价。泪水肆意地流着,顺过脸旁,顺过下巴,染湿了衣服。我慢慢将打在墙上的手放了下来,呼吸重得只能将嘴巴张开来摄入更多的氧气。

    “我真的只是想知道为什么?”w问我

    “对不起。”我除了这三个字我不能再说出其他什么话来。这应该就是命吧,结局始终都是结局,而无论你饶了多大的一个圈,但终点只有一个。因为我早就选好了终点,所以也不能让w牵连,她是我最爱的人。只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竟然是以我自己的先离开来结束这段感情的。

    “对不起。”w站了起来,“是我错了,我不该相信你会和其他男人是不一样的,会永远守护着我,是我错了。”w离开了,“你说的太对了,人不能死在回忆里面。”

    我会将w放在我的回忆里的。请原谅不能兑现诺言了。只因为我以后会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我只能w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忽然感觉到一阵无力。觉得周围的东西开始离我渐渐远去,而我却一直留在原地。这些日子来一直是得到与失去的交替,悲伤与快乐的更换。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就决定,我不该再迷惘了。

    一(5)

    若喜欢本作品,希望大家能够收藏一下作为支持作,能送花也送个小花什么的谢谢。本章将在周6晚上更新

    二(1)

    灯,睁开眼睛后第一个看见的东西。

    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然后摸索着不断跳动的手机。

    “喂!谁啊!”我没好气地说,我相信这是任何一个在睡梦中被打搅的人都会有的共同反应。

    “你要死啊!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这声音的确有些熟悉,但我又想不起是谁,也懒得再睁开眼睛去看来电显示。

    “对不起啊,本帅现在不接客。”

    说完我就关了机又死睡过去。

    再次苏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太阳公公也老早得挂在了高空中了。

    我伸了个特大号的懒腰,这个懒腰持续了四十五秒的时间,然后感觉到一阵腰酸背痛。

    想起昨天晚上在路边的椅子上,w靠在自己的身上睡着了,然后又一动也不敢动怕弄醒了她,这个过程总共是三个小时,期间只能靠数天上的星星来消磨时间,但这星星每次数到一边都忘记了数到多少了,然后只能再重新数一遍,然后我也不知道数到第几或第几十遍的时候天就亮了,星星没了。导致我现在睁开眼睛就觉得满世界都是星星。

    打开手机,现一共有五十一条短信,其中的五十条都是来自于微微的并且内容都只有四个字——你去死吧!

    看得出这不是一次性完的,因为手机上显示收到的时间是从早上九点一直到十二点半的。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当我翻到第五十一条短信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血液都凝固了,因为那条短信的署名竟然是——雅文!

    我马上用力掐了下自己,然后我就绝望了,我竟然不是在做梦,竟然是确确实实的现实,虽然我是唯物主义,从不相信有什么鬼神,但是现在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不禁开始怀疑了。

    我用颤抖的手指打开了短信:

    晚上六点,xx路上的湖畔酒吧见,事情紧急,务必来!

    我可以感觉到我额头上的汗滴不断地滴了下来。我鼻子一酸,猛地想起了雅文出事的那天打过我的电话,难道雅文诈尸了?那也不该来找我啊,应该去找那个真鸟集团?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