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钓。
掌上金勺。
妈的,老子肋骨上的钢钉又开始疼了。
祭拜完叶帆后,我和徐盛尧一前一后往山下走。山下也是一片墓区,价格比山上便宜了一多半,但一块墓地的价格仍然足以在郊区买一套房子。
我这人胆子大,对墓碑没什么害怕之心,偶尔看到有意思的墓志铭,还会停下来看看这人的生平。
在经过一块墓碑时,我发现这块墓碑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周围的都不一样。因为其他的墓碑都会在碑前修石狮,在四周种花草,唯有这个碑前固定了几个玩具,左边擎天柱右边威震天,碑前的花纹刻的是太阳小花和云朵。
尤其是墓碑上的名字,一般都会选用规整庄重的宋体或者楷体,可这块墓碑上用的是完全稚嫩的儿童字体,每个字都写的歪七扭八,字与字之间还互相借偏旁部首。
我看了半天,才认出那几个字。
——我叫高墨,今年四岁了。
墓前压着厚厚一沓报纸,我拿起一看,发现所有报纸都写着同一篇报道:某儿童拐卖团伙全部落网,据查十五年来共贩卖儿童三百二十余人……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来这个高墨是谁。
他是国画名家高大师的孙子,九年前的圣诞节被人贩子拐走,高大师拿出重金悬赏,警方也大力配合,可结果却逼得犯罪团伙狗急跳墙,虐杀了仅有四岁的高墨。
当时孩子被找到时已经死亡,全身上下无一块完整皮肉,据说在场的警员看到孩子的遗体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高大师的夫人一病不起,高大师宣布封笔再不泼墨。又过了几年,有好事者爆料,说高大师家每天倾倒的垃圾桶中,满满都是儿童画像。
皱成一团的宣纸上,虎头虎脑的胖娃娃笑的天真可爱。
我这人不爱八卦,但这事我也有所耳闻。人贩子实在该死,真恨不得把那些人千刀万剐。
我放下报纸不忍多看,追着徐盛尧的脚步往山下走。本以为扫墓已经结束,可谁想他在墓区里拐了一个弯,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我问他还有朋友要看,他说是,是他以前的部下。
反正我左右无事,就打算跟着他去祭拜一下他以前的下属。
徐盛尧说这人是他以前的秘书,呵佛大学经济学毕业,头脑好,工作能力强。只可惜因为忙于工作,疏于身体健康,等到查出癌症晚期时已经回天乏术了。
徐盛尧与他的关系超脱了上司下属,更像是朋友,就连墓地都是他亲自选的。
我这人因为肚中空空,一直有特别强烈的学历崇拜心态。我一听说这人是名牌学校毕业的,感觉这人一下上升了一个高度。
我跟着徐盛尧走到墓碑前,仔细端详着墓碑上的青年。
那人去世时年纪不大,我算了下日期不过三十岁而已,称得上英年早逝。照片上的他梳着规整的三七分,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确实是个精英人物。他面容清秀,嘴唇微微翘起,眼神带着坚定,我与他对视时,仿佛能感受到他心中力量。
不知怎的,我忽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我喃喃的说,他都走了九年了啊……
徐盛尧轻声应了一声,当时很突然,他身体一下就不行了,不到三个月就离开了。
他又转向我,问我,你那时候总往我公司跑,应该见过他。
见过吗?
我和他见过吗?
我仔细想了想,可我每天见过的人太多了,我实在想不起来,当初在徐盛尧身边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精英气息十足的秘书。
我每次去找徐盛尧时,都来去匆匆。如果我那时往同一层的秘书处走走,说不定就会遇上他,能和他聊聊天呢。
他看起来不苟言笑,但我相信凭借我的搞怪功力,一定能把他逗得跳脚呢。
余知乐。
我在心里念叨着墓碑上镌刻的名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如果我认识他的话,我就叫他乐乐。
我想,我们一定能成为朋友的。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番外是原世界番外,本来没打算用第一人称,结果突然灵感迸发,觉得用第一人称也挺好的!更有代入感。
这个世界是重生前的世界,叶帆的重生改变了很多事情,让大家都有了好的结局。
这个番外是一气呵成的,我写的时候一边写一边哭。写完了看看其实总体来看不算虐,怅然若失吧。
下一个番外是现世界番外,当然是甜甜甜啦。
第七十五章 网络番外二网红
我叫敖澜仁,今年三十六岁,性别男,爱好余知乐。如果颜值满分十分的话,我给乐乐打一万分。别人说我是夫管严,我说自己是老婆迷。
说真的,在遇到乐乐之前,我是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尤其还喜欢上了那种不苟言笑的白领精英男。我这人嘴上没把门的,而他又是规规矩矩的性格,每次和他稍微开点黄色玩笑,他瞪着我的样子像是随时会吊销我胸前的红领巾。
总的来说,我和他在一起,就像是维多利亚的秘密遇上无印良品,我日天日地日空气,他连和女生亲个嘴都亲不下去。
为了追上这样的人,我颇下了一番苦心,战术列了七八套,最后一个没舍得用,我就撞大运成了他男朋友了。
你们以为成为官方认证的男男朋友就能做那些不能描述的事情了?
太巧了,我也这么认为。
毕竟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他身上的衣服不管什么时候看都碍眼。
我的好兄弟老徐对我家乐乐特别器重,他在一举砍掉了优品集成里的那些小藩王后,他把乐乐调去做了优品集成的总经理。乐乐新官上任三把火,手上烂摊子一堆,足足忙了半年,才稍微理清头绪。
这半年里,他每月只休息一天,也就是说,我们每月的性生活只有一次!
——我撸管还一天两次呢!!
他每天回家时都累的像一条死鱼,往我们爱情的小床上一躺,就昏睡过去,就连洗漱都要我帮他拧了毛巾帮他擦脸。如果赶上他精神好的时候,倒是能和我“唇枪舌战”一番,不过“交口称赞”,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他劳心,我劳力。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做饭倒是挺厉害的。我按照一天五餐的标准给他供应餐食,刚开始他还不好意思让我去公司找他,怕被人说闲话,后来我硬闯了几次,他只能叹口气给了我一张门卡。
这天我提着饭盒准时踏入他的办公室,结果发现他的会客室对面,居然已经坐了一个“超速之客”——徐家的小少爷,叶帆。
叶帆原本是徐家的一个祸害。徐老总裁老来得子,宠他宠的不得了,后来徐叔叔走了,叶帆的妈妈也不管他,我那个好兄弟徐盛尧恨不得走到哪里都把这个弟弟拴皮带上,要星星不给月亮,真把他当成了掌上金勺。
可叶帆不争气啊,脾气糟的不得了,十五岁的时候就敢和哥哥动手,徐盛尧一气之下把他送出了国。去年这臭小子酒后骑摩托出了车祸,回国后,洗心革面乖的不得了,嘴巴里哥哥、哥哥叫个不停,大眼睛一忽闪,就让徐盛尧原谅了他。
于是从去年开始,徐盛尧又把叶帆挂在了皮带上。
哪想到叶帆分量这么重,一不小心,就把徐盛尧的裤子给坠下来了。
前不久他们的无名指上多了一组环形的白色纹身,平时看着不显眼,只有皮肤发热时才反衬出白色的线条,看着像戒指一样。
切,我才不羡慕呢。
“叶帆,你来干什么?”我恶声恶气的问。乐乐的午间休息时间只有一个小时,无关人等不要过来占用时间好不好?
“男人应以事业为重!”叶帆根本没理我,他说完这句话后,托着下巴忽闪着那双水亮亮的大眼睛,满脸希冀的看向了坐在办公桌对面的乐乐。
乐乐手抖了一下,推开面前的电脑,认真的说:“所以小少爷你现在想开公司玩玩?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应该去找徐总。我这边……我实话实说,优品集成的中高层管理岗我暂时不想动,你要实在想来,我只能把你调去做计生用品的销售岗。”
干的漂亮!乐乐得一分!
叶帆摆摆手:“你想岔了,我找你不是来让你给我找工作的,我找你来是让你帮我想想,有什么工作适合我做的。”
他巴拉巴拉的说了起来,原来自从他年中辞了艺人助理的工作,之后几乎就没踏出过家门。好不容易出门和An他们聚会,还被两个神经病盯上,差点把自己的小命搭上。至此之后徐盛尧对他担心的不得了,上班都要把叶帆带在身边。
刚开始几天叶帆老老实实跟着去了,但谁让徐盛尧起的太早呢,叶帆一上车就困得东倒西歪,到了他哥办公室直接昏睡过去,中午起床吃饭,下午玩玩游戏看看电影,晚上和他哥一起坐车回家……徐盛尧一踏进公司就成了工作狂,从上午八点半到晚上十点,除了吃饭的时候就没顾得上和叶帆说一句话。
听到这里,我开始对叶帆充满同情了。叶帆和我现在的想法是一样的,好不容易自己的恋人有一个专属办公室,却不能玩办公桌.avi,落地窗.mkv,茶水间.rmvb,那还有什么意思?
这日子过了没两天,叶帆就觉得还不如在家呆着舒服。可在家待久了他又浑身难受,他又不是养胎,为什么他的人生只剩下吃睡玩?于是他向徐盛尧提出想要找点事情做的想法,他哥倒是同意,只是叶帆提出的要求实在刁钻。
“其实我就想找一个钱多,事少,足不出户,还不用动脑的事情做,如果能受人追捧那就更好了。”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乐乐听他说完,捂着胸口长叹一口气,说:“小少爷,等你找到这样的工作,一定记得给我介绍。”
叶帆歪歪头:“……诶,你怎么说的话和我哥一样?”
我家乐乐和徐盛尧一样,太中规中矩。
不过他规矩点儿好,我不规矩就够了。
我大手一挥,说:“叶帆,你让乐乐安静吃饭,我还真知道一个事情特别适合你做。”